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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传奇》第十三章 破茧化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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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破茧化蝶

枪扔下手里的1,抬头望着高高的穹顶,淡蓝色的瞳孔里红光一闪,他平静的说:“游戏结束了,你开枪吧。!”

海伦扣动扳机,一发高暴弹击在地面,爆炸波掀翻地皮,击飞枪扔在地上的1。1高高飞起,在空中一个盘旋,枪口掉转,对准了枪的脑袋。海伦从作战服里抽出一把手枪,一连三枪,枪枪击中1的枪身。1在空中如风车盘旋,如一个虚幻的圆形黑影,然后笔直落下,砸向枪的脑袋。枪伸出手,接住1,沉静如水的心里起了微微的涟漪。

以海伦的手枪水平,也足以当枪的老师。

枪输得心服口服。

海伦插回手枪,保持自己优雅的风姿,简短的说:“枪,记住,我不过是六阶的武器操控能力,要是六阶的狙击专精,你连闪躲的机会都没有。”

枪沉默了很久,含混不清的说:“谢谢!”

海伦转身离去,优美的电子合成声音从黑暗里传来:“枪,你的潜力无限。”

枪摩梭着1上手枪子弹的痕迹,在1高速的旋转中,三枪的点射都在一个点上,绝没有一丝的误差。

时间过去了不知道多久,枪的脑海里还在回放与海伦的激战经过,一遍又一遍。最后的三枪连击,超出了枪的计算能力。

这是枪进入中级训练以来,唯一得到枪械教官指点的一堂课。

沉思良久,枪突然抬起1,一连三发子弹射出,每颗子弹都射在了前方的树上,枪枪命中同一个地方。

树是安静不动的,跟在高速的运动中命中同一个目标是完全的两回事。

枪的心情稍微平和一点。他看向手腕上的隐形作战智脑。上面显示,他的考核科目已经完全通过。跟教官海伦的一战,他获得了完全想不到的好处:四个进化点。

该是离开基地一段时间了。枪的心里微微的有些奇异的留念情绪,以前枪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枪很新鲜。

拉姆和海伦教官,让枪对冷冰冰的机器人有了人类的一点温情。

枪走向自己的培养室,假设那也算是他的卧室的话。门口,是两个全副武装的机器士兵,他们接管了枪的武器,然后交叉着封闭了枪的培养室。

离开的时候就这么冷漠的到来。

枪向机器士兵微微的一笑,这是他沉睡八个月来露出的罕见笑容。然后掉头,走向地道口。

全能作战智脑上的数据显示,在作战更衣室,已经为枪准备了一套标准的军装,内衣裤,联邦猎人身份卡,以及里面海量的联邦贡献点。枪没有去拿,他喜欢**裸的自己,也喜欢拿自己想要的东西。

枪试着启动S级管理权限,结果,他的管理权限还在。于是,枪自己去了鞭刑室,取到了那把插在石壁上的木纹色的匕首,枪想了想,要了一条作战腰带,把匕首插在腰带上,他就这么光着身子,走出了地下基地,来到了外面的丛林。

他唯一的朋友和财产,就是那把毫不起眼的匕首,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小天。

外面,正是夏季里最炎热的时候,正午,日光高照,阳光如火焰从天上泼下来。致命的辐射让所有的动物都消失得没有影子。

枪把自己的身子藏在高大的树木的阴影里,热浪一阵又一阵的袭来,枪却没有什么不适应的感觉。手腕上的隐形作战智脑在不停的发出电磁提示,提醒枪这次六个月的假期里的任务安排。枪懒得去看,现在时间很长,正是身心放松的好时节,完全的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哪怕是只有一天。

枪根本没有想过要帮基地的老板做任何事情,他干脆把作战智脑关闭了。

基地老板唯一能够要挟枪的,就是他的生命。

枪什么都看重,可能最不看重的,就是别人拿生命来要挟他。

人都有一死,或者早或者晚,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所以人真正最不应该害怕的,就是面对早已注定的死亡。

枪从出生的第一天起,就天天面临死亡。所以,他享受训练,享受丛林,更享受生命。

现在是一天最难熬的时候,枪却不这么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么美好和阳光。枪从藏身的地方走出来,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把一些碎金撒在他的身上,在他光洁的皮肤上形成美丽的图案。随着枪的移动,静止的图案动了起来,变幻不停,有如梦境。

一个小时后,太阳偏了下去,云层挡住了阳光,丛林里的光线顿时暗了下来。

枪不停的前行,丛林里的参天大树挡住了厚厚的辐射云层,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轻松惬意。

再前行,就进入‘小乖’的地盘了。

有八个月没有见到‘小乖’,不知道这只铁甲暴熊又进化到了什么地步。

枪的心里很是期待!

枪放慢脚步,感知延伸向四周,慢慢的伸展,一直扩大到三百五十米远,感知就再也不能前进。四周,死一样的寂静。在‘小乖’的威名下,方圆百里,没有什么凶猛可怕的变异动物的出现。

在‘小乖’的地盘里前行了两个小时,还是没有一点‘小乖’的气味。枪的感知范围内,没有发现‘小乖’的任何痕迹。

枪慢慢的抽出腰间的‘小天’。在小乖的地盘上已经走了八十里,是根本不可能不留下小乖的痕迹的,除非,有更加凶猛的变异生物逼迫小乖远离了它的地盘。

在丛林里,枪想不出还有什么动物会是小乖的对手。

丛林之王铁甲暴熊的威名,是靠血腥的搏杀而得来的。

一只变异的小蚂蚁全身通红,一种透明的红。它从树上掉下来,落在枪干净的皮肤上,张口就咬住枪的皮肤,摆动脑袋撕咬,毒液流出来,粘在枪过于干净洁白的肌肤上。

枪轻轻的吹出一口气,把剧毒的红蚂蚁吹掉,也吹干净了粘在皮肤上的毒液。

这只小蚂蚁的毒液,足以毒杀十头旧时代的大象。

又一只红蚂蚁从树上落下,落在枪的皮肤上,枪的意念微微一动,那只红蚂蚁轻微的弹起,在空气中化成了粉末飘去。

树上,成千上万的红蚂蚁忙忙碌碌的来去,枪一出现,它们就抬起了头,所有的小脑袋都朝向枪的身体。

红蚂蚁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食肉蚁!

它们的牙齿尖利,毒液的腐蚀性极强。常常从动物们的五官钻进去,从身体里面吃出来。是丛林里谈之色变的变异生物。就连铁甲暴熊,都远离红蚂蚁的巢**。

枪看着树上的‘千军万马’,伸出手,几只红蚂蚁争先恐后的爬了上来,然后摆动脑袋撕咬枪的皮肤。撕咬了一会,发现根本没有办法咬开柔软的肌肉,几只红蚂蚁在枪的手掌上急得团团乱转。

其他的红蚂蚁都停住脚步,整齐的观望。

这些小小的家伙,好像有自己秘密的联络方式,发现情况不对,大部队的人马都按兵不动,等待‘哨兵’回来报信后才会大举行动。

枪把几只红蚂蚁赶在自己的手掌心,一边看着它们团团乱转,一边慢慢的前行。

他前进的方向,正是黑风城。

十多年来,枪身体里积累的近两百个进化点,只有在城市里,才能把它们全部转化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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