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在万华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李元和王孟也已经习惯了酒店的生活。.万华的工作时间还是稳定合理的,他们的工作时间是每天八小时,三班倒。一周还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已经非常不错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李元拿出一半寄回家,剩下的又买了个二手手机,换了新号。给家里报了平安,只是说在酒店工程部上班,待遇不错,他可不想让家里知道他只是个迎宾员。自己安慰自己,先就业,后择业嘛!以后有机会再跳槽也可以啊!李元和老孟又是分在同一间宿舍,万华员工的宿舍是租的酒店附近的民房,条件也算可以,平常吃饭就在员工食堂,凭工作牌就可打饭,再也不是吃不饱饭了。李元的宿舍还有两个人也是前厅的迎宾,两个人一起来的,所以排也就排在了一个班,酒店大门通常是两个迎宾,左右各一,李元和王孟就是一样的上班时间了。
进来后李元见过赵宇一次,原来他是西餐的大堂经理,有一米八五那么高,只是身形比李元瘦了不少,所以就显得整个人十分高挑,最大的特点不是高,而是皮肤像女人一样白,南方人的皮肤普遍的要白一些,这可以理解,但他的是太白了!第一次见面老孟就给他定了位:小白脸!李元觉得不能这样,毕竟这份工作是人家给介绍来的,虽然这么说,但他总觉得这个“小白脸”背后肯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酒店大厅。下午三点半。
“一森、景亮,换班了!”李元和王孟今天上中班,到晚上十二点下班,期间晚饭时间半小时,有人来换班吃饭!周一森,白景亮是他们宿舍的另外的两个舍友了,两人身高都在一米七五以上,比老孟高一些,和李元相当,只是没李元那么壮实。周一森平常寡言少语,但做事很认真,而白景亮就每天嘻嘻哈哈的,比起周一森幽默多了,和老孟有的一比。因为两个人的为人还不错,所以和李元两人相处也算愉快。
“兄弟,辛苦了,接下来的重任交给我们吧!”老孟对两人说道。
“两位同仁,认真点吧!刚才我被罚了三十块钱,就因为有客人进来忘了说‘欢迎光临’,而恰巧那个‘女判官’经过,”白景亮苦着脸说。
“哈哈哈·····那是你倒霉,眼神不好吧!那个判官在我周围二三十米我就有感应!”老孟完全不顾及景亮的感受,炫耀地说。白景亮没语言了:
“靠!一会儿罚死你们!”
“嘿嘿嘿嘿······”王孟才不吃他那一套呢,一串奸笑送走了他们。
“行了,开工了!”一句话没说的李元提醒到。虽然这一个月来李元表面上若无其事,实际上对何琳一直忘不了,忘了才怪呢,一年来的甜蜜往事还经常浮现脑际。
“你好,欢迎光临!”
刚进去一对情侣,只有王孟一人在招呼,李元又短路了,王孟自然知道为什么,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可怜的人啊!问世间情·····”
“你好,欢迎光临!”
······
太阳渐渐的向西划去。
晚上十一点,马上下班了,这时基本上没有客人进出了,可以聊聊天,但动作不能太大,有监控!
“李元,一会儿去吃烧烤吧!我请客!”
老孟家里条件好多了,所以不担心钱,发的工资全用来吃喝上网了,但老孟还是有个好习惯,就是不吸烟,和李元一样。但老孟是这么解释的,吸烟可以提神,但不吸的时候容易精神不振,这样是影响打游戏的,所以他不吸烟!而李元是因为父亲不吸且又说也不能让他吸,所以他不吸,加之长大后也知道吸烟不好。以同学对他的评价就是:不吸烟,不喝酒,不打牌,不打游戏,十足的好男人。对此李元只是笑笑罢了。
来接班的保安来了,李元和王孟准备打卡走人。此时,从楼上下来一位中年女性,白皙的皮肤,庄净的面容,留着短发,
穿白色西装,下着及膝的黑裙子,拿着一个金色的手包,整个人显得干练而又高贵。她下来朝四周望了眼,显然是在找什么东西,见李元和王孟便走了过来,很客气地问到:“两位小兄弟,请问这周围有取款机吗?”声音很有磁性,让人听着很舒服,王孟抢着回答道:“出了门朝右转,第一个拐角处有一个!”
“谢谢了!”女人微笑着点了点头,走出了大门。
王孟还在YY似地自言自语道:“她要是有女儿就好了!”
李元狠狠地拍了一下老孟的脑袋,“别做梦了你!走了!”
“你真不去吃啊,别后悔啊!我可不是经常请人吃东西的!”
“少吃点,那些对身体不好,看你这细胳膊细腿的,该练练了!”李元捏了捏老孟的胳膊。
“怎么跟我妈似的,现在是法治社会,用不着暴力了。”老孟不以为然的说。
李元只好笑了笑,出了门李元朝右走,老孟朝左转去吃烧烤了。
凌晨的花溪安静了不少,白天的灰尘让路灯显得昏黄了些,李元无所事事的看着偶尔过去的车,把他的身影拉长了又消失了!李元非常享受这样的夜晚,静静的,让他感觉离真正的自然很近。
忽然,一声尖叫打破了这夜空的安静,那声尖叫似利剑一般撕开了黑布似的夜幕,传的极远。
此时的正好经过,他朝右边望了望,果然在右边的路口有几个身影,李元冲过去,大喝了声:
“住手!你们干什么?”
“兄弟,不关你的事,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其中一个男人回答道。
两人都戴着墨镜,鸭舌帽压的很低,看不清模样,其中一个用刀顶着一个女人的脖子,一个女人面对持刀的歹徒,自然是吓得失了三魂七魄。这种情况太明显了——抢劫。这李元能不管吗,刚从学校出来的热血青年,外加这么多年的见义勇为的思想灌输,导致了李元下面如此莽撞的举动。
李元比那没有拿刀的男人体型高大一些,所以那人变成了李元的第一个目标,他冲上去,混乱中便挥出一拳,竟然把那人的墨镜和帽子都打掉了,看清了这人的模样,右边嘴角有个疤痕,小眼睛,还留个小胡子,整个人显得猥琐至极。李元冲上去一脚踢向男子的小腹,李元速度极快,男子极力之下还是没有躲开这一脚,“啊”的一声几乎倒在地上。持刀男子见这边的同伴处于下风,松开了女人举刀刺向李元。
“快跑,报警····”李元冲女人喊道。
女人慌慌张张地跑开了,两个男人都拿出了匕首,李元赤手空拳,还只一人,两个人一前一后,猥琐男刚才被李元踢了一脚,一肚子火,握着刀子咬着牙就刺过来,李元斜着身子一让,猥琐男扑了个空,可暗箭难防,另一个从后背一刀就划破了李元的T恤,一道热热的鲜血就流出来了,没几次交锋李元已经中了几刀了,身上的血大片大片的浸湿了衣服,李元心想:不能这样下去,得找机会逃出去!他虚晃了几拳,迫退了二人。然后用尽所有力气朝宿舍方向跑,刚跑出几步,
“砰!”
但看见从黑影里闪出一个拿着碗口粗木棒的人,迷迷糊糊这之际还听到刚才的两人中的一个说:“老三,干得好!这个混蛋,坏了我们的好事,那个女人绝对是个富婆!”
之后的事李元就不清楚了。
不知过了多久,李元悠悠的醒转来
身上到处在痛,衣服黏黏的,手被反绑着,睁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自己被装在麻袋里了,一颠一颠的,应该是在车上。
几个男人在说话,好像还为什么事情吵了起来,一个说:“大哥,我觉的咱们还是别这样干,这可是大罪!”
另一个劈头盖脸的一顿乱骂,
“你个傻B,他已经看到你模样了,放了他我们以后没好日子过,你就天天逃亡吧,笨蛋!操!”
“是啊!二哥,不能留活口,必须得解决了他!”
“原来这些人是要杀人灭口啊!不行,我不能死,我家人还需要我,母亲会很难过,奶奶大把年纪了经受不起如此的打击。”李元心里想着,脑袋昏昏沉沉的,但是必须得转起来,关键时刻只能智取了,李元还没放弃生的希望,现在自己能靠什么呢,谈条件,跟歹徒谈条件,虽然荒诞了点,但只能这样,他们害怕警察知道了会让李元去辨认他们的模样,怕以后被通缉,所以这是李元的砝码。于是他试着喊了声:“哎!几位大哥,咱们谈谈吧!”
“嗯,醒了···兄弟,没啥好谈的,不能留着你!”
好像是刚才被称为大哥的人。
“你们不就是怕被通缉吗?你们想想啊那个女人肯定已经报警了,如果你们不杀我,无非也就是个抢劫罪,伤人罪,是不是?可是如果我死了,那就是杀人罪了,你们可想清楚,抢劫罪无非就是几年牢而已!”
“大哥,他说的有道理哎!”好像是老二在说话,李元基本上可以确定三人中老二是脑袋最笨的,老大有经验,心狠手辣,老三就比较沉稳。
李元见有戏,接着说:“你们好好想想,你们现在还年轻,以后只要好好干正当的事情,还是大有可为的,你们又何必为了弥补一个小错而再犯一个大错呢?更何况,以后也不一定能抓到你们啊,是不是?”李元已经用尽所有力气了,再这样下去,不用这些人杀自己就快要挂了!
“大哥,咱们快放了他吧,我们用不着犯杀人罪,我可不想枪毙啊,我还有女儿等着我呢,现在改不晚,我不想让女儿知道她有个杀人犯的爸爸啊!”说到最后老二已经带了哭腔了。
“斩草必须除根!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老三冷静的声音。
完了,有这种人材怎么来抢劫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高智商犯罪吗?
李元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了。伤口阵阵的疼痛揪着心都在颤,汗水和血混在一起,一股股的腥臭味,李元以前哪里闻到过这种味道啊?他甚至下决心如果能活下来以后都不会做这种舍己救人的事了,除非自己有把握逃跑!他现在终于知道有条后路可退是最重要的!
迷迷糊糊中又有人说话了,
“到了,就这儿吧!”
接着刹车的声音,车停了!
自己被抬了下来!
“兄弟,让你死个明白吧!我和老三身上都有几条命了,因为你看到老二的模样,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你必须死!不妨告诉你吧,我们在花溪河道还是很有名气的,记住我们:我们就是叫“狼头”的三兄弟!”
说完,就感觉自己被扔出去了,几秒钟后,“嘭”的一声,自己落在了水里了,水声很急,应该是长江,花溪就被长江穿过,如果要杀人的话,扔进长江是最好的选择了。
李元的身体在下沉,水已经喝了几口了,漆黑的水里越来越冷,加之失血过多,脑袋已经不能在运转了,二十年的种种像电影一样又浮现了出来,白发愈多的母亲,消瘦的父亲,最疼自己的奶奶,最后一个身影竟是何琳,李元以为已经将她忘了!原来他心底还是有她的,爱一个人跟她爱不爱你无关!
再见了,亲人们,再见了,所有自己爱和爱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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