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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和光同尘的命运,方兴却不甘心!不!决不!他绝不甘心如此!
带着一丝决然之意,方兴心中暗想:“可是我又能如何了?又能如何了!”
他心理明白:不能走上炼气习武这通天大道的他,在方家这大宅院中终究是个二等人。
如果想避免今天这种事的再度发生,那方兴似乎只能约束本性、压抑自己——每日潜心看书习字,专门为家族做个书虫,乖巧顺从的等待着家族的召唤。
似乎只能如此了……
想到这,方兴不由回头瞧了瞧身后的方家屋群。
触目所见:碧瓦金粉、光泽明亮、傲然耸立,让人目眩。
方兴晓得——那里或许在将来的岁月中,决定他的一生命运。
最近几年来,随着方家的势力渐渐膨胀,在东平郡的话语声也越来越有力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可能要不了多久,在东平郡七县一郡的地盘中,就有一块作为方家的口中美食被收入囊中。
到时候,方家若是能控制一县之地的话,说不定在若干年后,作为家族第三代子孙中唯一走文路的男人、方兴会被家族摆到县令——堂堂百里侯的位子上!那时,他甚至还可以为母亲要身诰命,让她老人家过上舒心的日子。
不过,在家族的阴影之下,那必然只会是个好听,仅有虚名的头衔吧!又或许,方兴能掌握那么一丁点的权利,让他稍稍尝些甜头,品味一下手握一县大权,身为万千百姓父母官的满足感。
但这又能如何?
那种进退俯仰,皆由他人决定的被操纵感,又岂是他、方兴想要的!
这个世界终究是掌握在那些吞云吐雾的强人手中。作为一个炼气无成的凡人,他、方兴未来的命运终究只会是别人手中的牵线木偶罢了。
方兴心里头终究有一份不甘——不能炼气习武而附身于家族,终究只能作为一颗棋子存在。只有成为了炼气修行之士,作为家族不可缺少的中流砥柱,才是一条坦荡大道。
比如说——若是能和大郎那样子,那该多好啊!
“若是我能有大郎那份天资和修为,断不会和他那般的不知收敛,我肯定会更加发奋的炼气修行,更……”
思绪飘到这,方兴不由苦笑了一声,心里暗暗自嘲,八字还没一撇儿呢,他就又在这里白日做梦。
打小起,方兴就是一个爱琢磨、爱深思的人。和同龄人相比,方兴的思维更为跳跃,思考问题也往往想得更为深入和广泛。不过这样的思维也往往过于发散,心思一放,便会不着根基的浮想联翩了。
到了如今的年纪,这种爱做梦的天真,对方兴来说已经不合时宜了。
方兴不经意的皱了皱眉,他自认为自己可以算的上是个自强、要强、又坚强的人,虽然有点避讳和纠结的自己的出身,但是他坚信自己从来没有因此而自艾自怜过。他不喜欢心怀懊悔得去回想这些旧事——虽然他往往忍不住回想——这对他的前途毫无帮助,而且还浪费时间。
脸上挂着几分自嘲,方兴撇了撇嘴,又在池水边踌躇了一阵子,感到情绪已经完全平复下来后,他准备走人。
虽然这池边美景依旧,但是方兴却一下子兴趣乏乏。
这里美丽的景色,或许能魅惑住厌倦了红尘俗世的文人骚客,让其流连忘返,但是对于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也看了十六年的方兴来说,如果不是为了排解心中郁闷,他是不会时常来此的。而现在,他则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赶回家中服侍老母才是正经。
对着池水,方兴正了正衣冠,他人长得不算纤弱,因从小锻炼身材显得格外的均称,但也谈不上强壮。
一身青衫,素衣宽袍洗得发白,异常得干净,隐约可见的几处缝补痕迹,上面的针脚也齐整——这是他母亲方子晴的手笔。
方兴对着水镜仔细打量着身上的衣裳,他今天在县城里面慌了神,急急忙忙的就骑着骡子赶回的方家大院,也不知道身上衣服有没有沾上骡蹄甩开的污泥。
清水池,池水清冽,如镜的水面,静悄悄。
可见水镜中的方兴,面貌清秀,脸色较白;一对浓黑的眉毛修长,渐细、渐淡的隐进鬓角;一双狭长丹凤眼,炯炯有神;鼻子挺拔,两唇紧抿,眉宇间更是透出一股英气。
如果不知他的身份难堪,恐怕任凭谁人见了,也都要说声“好俊的世家子”吧!
看到身上的衣着、脸上的神情都没什么不妥当的地方,方兴又闭目温养了一会精神,就准备离开。可转身间,眼角却瞟见了一件不寻常的物件,让他不由自主的愣住了。
“呃,那是什么?”
方兴是真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他的面,竟然发生了一件咄咄怪事。
——这清水池的水面上不知何时飘来一具浮尸。
“怪哉!”
方兴心里暗暗称奇。
他来的时候赏水,没有看见水里有东西;刚才他以水作镜,鉴己容貌,也不曾见着这水里有具尸体。怎么才闭目一会功夫,就多了个这玩意出来了?
饶是他饱读经书讲义,深知子不语怪力乱神的道理,此刻也不由背后一阵冷汗。
嘴里抽着冷气,方兴侧着身子,又瞧瞧瞅了一眼。
只见那句尸体仰面朝天,静静的浮在水面上,披肩的乌发上浮,遮住了脸蛋,不知相貌如何。但看那浮尸身材纤细,穿的又是件对襟红绫袄,下身还零乱套着一件五幅裙,这幅衣裳打扮明显就是家族院子里的丫鬟嘛!
如此一来,方兴的心里就有了一成的定见了。
因为上个月,也有位丫鬟投水死了。
方兴听那些卖弄口舌的八婆们讲,那正是大郎始乱终弃搞出来的。
这位方家大房的大少爷、方兴的大堂哥破了人家丫鬟的身子后,又准备赏给他的跟班使唤。
却万万没想到,那个地位卑贱的女子心里却是有借机往上爬的念头。此时身子坏了,又没了奔头,就在一怒之下抱着块石头投了前面的西河。在水里整整泡了两天,才被人捞起了尸首。
方兴就着西河喝了两天泡尸水,对这样的破事,自然是记忆犹新了!
心中一阵叹气,对大郎的毛病,方兴也知晓一些——若不然,刚才他也不会心里暗自嘀咕了。
家里这位嫡长孙和方兴不一样,方传武可是个天生奇才。十岁第一次炼气冲关就一撮而就,仅仅三日,便真气胎动,孕育出了一道真气种子,从此踏上了炼气大道的殿堂。
和方兴这个练了一年多,却连半点气感都没有的废物比起来,简直是有宵泥之别。
吞吐天地灵气,孕育自身真气,这是凡人进军无上修行大道的第一步。在修行的通天大道上有没有前途可言,往往从这一步的跨迈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若说方兴是在这第一步就惨遭淘汰的普通人,那么他的这位堂兄可就是天选之才了。
不过这一切在三年前却有了一幕戏剧性的变化——据说方传武修炼时过于突飞猛进,迈入中三天后,在气海丹田初成的情况下,就着急参悟家中镇族法典《秋水落霞无上真妙诀》,结果竟然出了大纰漏,从此性情大变。
那些喜欢捣舌的人,各个活灵活现的传着所谓的第一手资料,说大郎什么“伤了元气,以致不举。”、“坏了命根,以致不能。”。
因为这个,这些年,方传武在女色上越发不检点了。
想到这里,方兴面色不由有些古怪,心里更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似乎是遗憾,又似乎是满足。这种事情,虽然外面传得是沸沸扬扬,但方兴总不能去亲自求证,所以他也就姑且听之,姑且信之,毕竟这几年种种迹象表明,的确是这么一档子事。
现在看来,这水中女子,想必又是一位可怜人吧?
考虑到这层关系后,方兴就有些不想深究这浮尸莫名其妙出现的缘故了。他在家中树敌太多,此刻更不愿意和这种牵扯到大郎的事情有所牵连。
“或许刚才是自己没注意,就漂了过来吧。”
方兴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而且他瞧得仔细,那水中女子露出的四肢都已泡着发白,肯定是死了多时的人。这让方兴心里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死了也好,正巧免了他下水救人的麻烦。
“算了,算了,既然用不着救人,那我还是赶快回家吧。得让竹儿换了河里的水,最近几天就改吃井水好了。”
想到过去吃泡尸水的那份恶心经历,方兴就有些心悸,愈发对这牵扯到大房家的破事没了兴趣,不由自主的思念起家中的长短来。
抬头看了下天色,方兴估摸着现在的时辰回家,正好能赶上竹儿淘米做饭。竹儿是方氏送到方兴家使唤的丫鬟,不过14岁的年华,虽然做事笨手笨脚的,但是胜在长象清秀甜美,行为处事也单纯得可爱,很是得到方母的宠爱。
方家大院子里几次传话来,想换了她,再挑个好的丫鬟来,都因方母的反对,没能成。更有些人厚脸皮的托关系,想要求她,也都被方兴干净利索的回绝了。可以说在方家大院里和方兴结仇的人当中,有大半都因这个小丫头而起。
这丫头也知道她干活不甚老练得力,因此做事也格外加倍努力。现在,别人家或许还没开始淘米洗菜,但是方兴知道她肯定已经在做了。
一想到这妮子,方兴心里有股温情暗暗流动,他是有点把这丫头片子当妹妹宠。
“这回出城慌里慌张的,忘了给她捎件东西。呵呵,也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埋怨我呢!”
上个月,方兴进城,给她带过一支银笄,造型别致,配上红绒线格外的好看。虽然竹儿因为年纪小还不能佩戴,但是那满心的欢喜却是一眼就能看出的。
“咦?”
才转身走了不过数步的方兴,心中突然就是一阵恍惚,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给忘掉了一样。
他似乎能听见有个声音在提醒他,那被他遗忘的事物对他来说很关键、很重要,而答案就在身后的池水中,就在那具随波逐流的女尸身上。
Ps:方兴蜕变的契机就在眼前,他波澜壮阔的传奇一生即将迈出关键性的一步。各位书友和三水一起为方兴今后的成长添枝加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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