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7月的某个傍晚,天很高、很蓝,草地的草厚实,柔软,曾飞华闻到了青草的芳香。
他和庞姗的身上都沾满了青草。这天,曾飞华第一次得到了庞姗,结束了他的处子生涯。
两人都是第一次,又是发生在荒坡上,他们没有初尝禁果的欢愉,更多的是紧张、慌乱,都来不及清理身上的青草就匆匆地穿上了衣服,整理零乱的头发。
“珊,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看着脸色绯红、不知是紧张还是兴奋,额头上尽是汗水的庞珊,曾飞华用衣袖擦一下她额头上的汗水,对着她说道。
“我知道。”庞姗害羞地低下了头。
“回去我马上跟我爸妈说。”曾飞华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表达他此刻的心情,只是想着自己会一辈子对庞珊好,永远都不会背叛。
“嗯。”庞珊不敢抬头看曾飞华的脸,刚才发生的一切太快了,她还没有回过味来。
“走吧,天快黑了。”曾飞华是来接庞珊入城的,知青点只剩下庞姗一人了。
想着马上要永远离开这个偏远的地方,庞珊居然有些不舍。
五年来,自己做梦都想离开这里,可是真的要离开的时候,竟然会有一丝不舍。
这里留下了太多的回忆,十七岁到二十三岁,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留给这个偏僻的小山庄了。
“走吧,要不队长会着急的。”曾飞华有些留恋地看了一眼远处快要落山的太阳,又望了望眼前青青的草地、层层的梯田、还有悠闲的水牛、袅袅的饮烟,感觉它们是这么的陌生与美丽。
他离开这里已经两年了,在一个大都市读大学,这里的原始、落后以及宁静已经渐渐淡出了他的脑海,今日让他重温了这里的一切。
考大学、招工、保送这些可以返城的机会都与庞珊无关,就是因为她是一个资本家大小姐生的女儿。
她曾经以为永远要扎根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国家又有了新的政策,所有的知青都可以返城了,她终于成了最后返城的那一个人。
“珊,你太苦了,回城后我一定会好好待你。”曾飞华不仅是在对怀中的庞珊说,也是对自己发誓。
跟庞珊相比,他不仅是根正苗红的工人阶级的后代,他也是一个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为了庞珊,他放弃了两次招工的机会,一直到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后,在庞姗的支持下,他参加了考试,考上了一所著名的大学。
曾飞华就是利用假期,特意来接她回城的。
两人牵着手走下荒坡,当看到村里的小孩也来山下撵牛回村时,两人连忙放开了手,一前一后地往村里走去,因为如果男女青年敢两个人走在一起会被小孩子嘲笑的。村里的小孩只要看一男一女在一起都会乱起哄。
庞珊走在曾飞华的前面,曾飞华看到庞珊的裤裆下面好像湿了一小块,刚看到时还以为是庞姗不小心坐到有水的地方,可马上又反应了过来,那不是水,那是两人刚才――
他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曾飞华着急了,看庞姗的样子,她好像没有察觉。
他快走了几步,赶上了庞姗,说:“你裤子湿了,先回去换。”
庞姗听后下意识的用手摸了一下,立刻往村里快跑了起来,觉得丢死人了。
曾飞华没有跑,而是直接往队长家里去,今晚他们在队长家里吃饭,他从城里买了不少的礼物来送给队长,也就是一些糖饼,这已经是村里很高级的礼品了,队长老婆高兴的杀了一只鸡,请他们吃饭,也算是为庞姗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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