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微风轻拂,摇曳着挂在枝头的片片绿叶上的露珠,第一缕阳光从山尽头迸射出来,在露珠上映照出绚丽的色彩。慢慢的,仿佛带着些微清凉的阳光在大地上铺开,给无尽的青山和绿油油的农田染上温暖的淡黄色。村庄里的房屋升起渺渺炊烟,村民们纷纷走出来,互相打着招呼,开始准备一天的劳作。
这个群山包围中的村庄叫大石村,人口不过两百出头,虽地方偏僻,景致却是极美,青山农田绿水相伴,有如世外桃源。
不多时,阳光变得有些刺眼,钻入村子里一间土屋的纸窗户之间的缝隙,投到盘坐在木床的少年身上。少年的年纪在十一二岁左右,穿着一身粗布衣裳,身型瘦弱,脸色也显得比农家孩子苍白了些。
阳光刚接触少年,立刻如水纹般波动,似乎活了过来,与他的呼吸相互应和。一呼一吸,即细且长,隐约间,能见到气息恰似两股淡淡的白雾钻入鼻腔,化作一股细流温养气海。
很快,少年吐出一口浊气,睁开双眼,轻轻叹息一声。
这个身体的资质实在太差了,根本不适合修炼血照经。他不得不谨慎行事,每天都在半夜开始,清晨结束,生怕给身体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若是以前的那个身体,哪来这么多顾忌?虽然以前进展太快造成隐患提前爆发,但也没像现在一样,速度极慢身体却还是有点吃不消。
十二年了,居然才刚刚稳固下第一重修为,和前世根本无法相比。
少年便是转世的血尊,这一世他叫刑戈,是西秦国的偏远山村大石村里一个普通农夫的儿子。他不明白在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他很清楚,这个西秦国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西秦国。
那个在落云宗扶持下的千年帝国西秦国,此时才是刚建国不超过二十年小国家。也就是说,当他再睁开眼时,便来到了一千年以前。就算他曾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一代血尊,经历如此怪异的事情,也感到了惶恐,足足花了几年的时间才完全接受新的身份。
在这隐约有些熟悉,却又让他倍感陌生的地方,万幸有一样事物并未发生过改变——元力!
即使在一千年前,元力依旧是这个世界最主要的战力!
稍有不同的是,这个时空在一百年前经历了一次毁灭性的灾难,几乎所有的一切都推倒重来。像大石村这种偏僻山村或许能够幸免于难,但在那场灾难中,不管是超级宗门还是无敌世家,十之**遭到灭顶之灾。足足用了一千年,往日荣耀才得以再次完全重建起来。
刑戈熟知的许多世家和宗门,正是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得到前人遗落的功法,迅速崛起壮大的。
这是一个机遇与危机并存、混乱和秩序同生的年代!
只是,多了一个来自一千年后的灵魂。
破旧的土屋,粗糙的木床,漏风的窗户,洗得发白但很干净的粗布衣裳,这在以前是刑戈根本无法想象的,如今倒是安然处之。稍微比较不满的是父母管他管得很严,他甚至连大石村都没出去过,更别提寻找那个藏有弥补血照经缺陷的线索的山洞。
他的身体实在太单薄了,家里就他这么一根独苗,父母哪里肯放他满山乱跑?万一吹了风受了寒,父母很担心自家孩子能不能顶受得住。
堂堂血尊居然被人认为是弱不禁风,不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吗?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听从了父母的话,虽然他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乖乖听话。
如今他唯一的消息来源,是书籍和父母的聊天谈话。可直至现在,他依旧不知道有没有落云宗。毕竟他对落云宗的来龙去脉不熟悉,只晓得落云宗崛起后控制了西秦国长达千年之久,落云宗几时成立的则是完全不了解,那个山洞所在何处也是无从查证。
不过好在为了血照经,他几乎走遍所有地方,对各处的事物都有些印象,这便是他最大的依仗。就连这大石村,他也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只可惜千年时间足以改变许多东西,记忆变得不大牢靠。
“儿子,吃饭了。”
门外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是刑戈的母亲齐三娘。她和大多数农妇一样,因常年劳作,肌肤粗糙,脸晒成深麦色。与农事打了一辈子的交道,掩盖了她据说曾经是附近村子最美女人的风华,只依稀能在眉目得以一窥年轻时的秀丽。刑戈就是她最珍贵的宝贝,无论儿子做了什么事情,她都没动过怒,总是对着儿子微笑。
刑戈始终无法和其他孩子一样自然地叫出“爹娘”,但他也从未跟父母红过脸。听到母亲的叫唤,他穿好衣服走出房门。
“来,洗把脸。”齐三娘走上前,把毛巾递给刑戈。她似乎永远都认为儿子能够更好看些,刑戈起来后,她总是会先整理一下儿子的衣服,拉直衣服上的每一处皱褶。
刑戈由最开始的别扭,到现在已经习惯了。前世他是师父捡回来的,师父向来不管他,自小便是他自己打理自己,而这十二年来,他时不时会冒出奇怪的念头:是不是每个做父母的都是这样?如果是的话,那便接受吧。
父亲刑大方比母亲大三岁,如今才三十五,但整日在田地劳作,额头上尽是层层叠叠的抬头纹,俨然像是个四十多的男人。见刑戈洗漱完,刑大方很严肃地说道:“过来吃饭,今天有事跟你说。”
这又是刑戈无法理解的地方。他想不通刑大方对儿子的疼爱不比齐三娘少,可刑大方当着儿子的面,基本上都是不苟言笑,好像疼爱儿子是母亲的责任,做父亲的职责则是管教孩子。
齐三娘回头给了刑大方一个不满的眼神,转过头时又变成笑容,撩开刑戈额前垂下的发丝,温言说道:“不急,吃完饭再说。”
看到刑大方被气到的表情,刑戈有些好笑。显然刑大方发现儿子在笑话自己,瞪了刑戈一眼,拿起筷子闷闷地说:“吃饭!”语气加重了一分,以表示他对妻子让他在儿子面前丢脸的不快,又像是刻意加重语气强调他作为父亲的威严。
一叠咸菜一个鸡蛋和小米粥,是刑家的早饭。鸡蛋是家里的老母鸡下的,刑大方夫妇为了养胖儿子,鸡蛋每天雷打不动地放到刑戈面前。可惜效果不佳,可以说是完全没效果,刑戈一直没胖过,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越加消瘦。
刑戈很清楚这是因为修炼血照经的缘故,鸡蛋补不回来的。他也曾把鸡蛋让给齐三娘,但齐三娘笑笑说她不喜欢吃鸡蛋又放到刑戈碗里。至于刑大方,在刑戈转让鸡蛋前便喝骂出声:“叫你吃就吃!”于是,鸡蛋最终一定会回到刑大方的碗里。当然,刑大方最后也肯定会招来妻子的埋怨。
家中三人,隐约间形成很奇妙的克制关系。而胜出的始终是刑戈,因为齐三娘一定会站在他这一边。
一顿饭很快吃完了,趁齐三娘收拾碗筷的时候,刑戈看向刑大方,问道:“今天不用下田?”
“嗯,有事跟你说。”刑大方正襟危坐,严肃地点点头。这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嘴巴很笨拙,重复一遍吃饭前的话,便直接进入主题,“我和你娘商量了一下,打算送你去宗学读书。”
“我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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