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了几天,行动明显缓慢起来,等我到了电话机前,已转为录音。拿起电话,听不见声音,以为对方已挂掉,正要放下。
小手机的声音传了过来,吞吞吐吐的,没有了爆豆的感觉:“翰林,手机怎么断了,我知道肯定是没电了,你不会不接我电话吧。翰林,你那晚怎么突然提前走了”。
此时她什么有用的都没说,可我的手心已出满了汗,指甲扎进了肉里,都没有意识到。第六感觉告诉我,她要说的话跟我有着莫大关系
“我知道,有很多女孩子喜欢汗青哥,他是咱们学校中文系的高材生”。哦,原来他是中文系的高材生,怪不得和别的商人不一样。
“不过,他可花心了,你想他长得又帅,又有钱,现在的女孩子都是物质女孩,那还不疯了一样往上贴,男人吗,很难拒绝诱惑不是!”怪不得30岁了还未婚。
“他又对所有有点姿色的女孩子都特温柔,上次他店里的女孩子需要输血,都是他输的。我嫂子说他一见美女就化了,温柔的能滴出水来”。哦,原来我也算美女,原来他对每一个女人都这样。
“可是,第一次见我就喜欢上了他,只要能在他身边,我什么都不在乎。我谁都没说,只跟你说了,你可要保密呀。对了,将来你当我伴娘吧,嘻嘻”。
好一个小手机,她什么都没说,却什么都说了,谁说女孩子一恋爱智商就变低。她现在睿智的我都不认识她了,还是这是她的本像。
浑身虚脱了一样,瘫在了地上,一霎间地伤心欲绝让我突然了无生趣。
视爱情于无物的我,想做个隐士,悠然见南山的我,被这个叫翟汗青的男人两次就给击中了,只用一双眸,一只擦干的鞋。
我之于爱情,就像贫瘠,干裂的土地上,突然天降甘露,便虔诚顶礼膜拜,五体投地。翟汗青于我就是甘露,无形无声悄然而至,直到内心。短短几天就成了我身上的血肉,去之,鲜血淋淋。
孽缘呀!
反正快开学了,我收拾好衣物和书就逃到了学校。
天气有些冷了,需要拿些衣服。
周六一早借了别人的自行车,不紧不慢地骑着。两个月不曾回家,每天废寝忘食,只差锥刺股,头悬梁。内心总算安静淡然下来。
我从小博览群书,生活淡然,脱俗,两眸澄清,心有爱而无杂念。只是随着大了,因为博学,独特,生出些许傲气,但也不曾想露出一毫光芒。我只是我,你赞我也是我,你轻视也是我,别人与我何干?!
现在,我突然躁动了,像蛰伏了很久的虫子,春暖花开,抑制不住地爬出土地,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却在一回眸间,进了觅食的家禽的胃里。稀里糊涂的为新生活丢了小命。
我心里想着心事,不自觉地骑到了小街上,招牌上的字古朴雅致,《往事吧》。哗,一身冷汗悄然至下,慌不择路,逃之夭夭。
两个月了,我以为我安然了,其实它一如我暗涌的内心,锁在那里,以为尘封了,突然掀起了一角,旧情四溢。
我用了我的灵魂来爱,却只在纱窗外暧昧地看了一眼,就成了过眼烟云。忘不了,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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