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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戒指玩穿越》第一章 偶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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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耕望在《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序言中论前代史家于行政组织多有重视,然“惟于中央为然;至于地方,则殊忽略,史志所记有关地方制度之材料,以视中央十不当一”。@本章节孤独手打 www.ShouDa8.Com@《后汉书》中记载东汉州制之材料亦是如此。《后汉书?志二十八?百官五》所载州制是今日探讨东汉州制之最基本材料,惟“外十二州”至“凡九十八”二百字而已。南朝梁人刘昭注之,有千字之文略述两汉州制沿革,于汉末刺史州牧之制度大发慨叹,其中有:“袁绍取冀,下制书于燕、朔;刘表荆南,郊天祀地;魏祖据兖,遂构皇业:汉之殄灭,祸源乎此”之句。则是以汉末刺史州牧制度为东汉灭亡之根源。

自从西汉末年州制由监察制度转向行政制度,直到元代建立行中书省制度,中国的三级行政体制一直不能正式确立,其中利弊端古今多有议论,然究其所以,当与唐宋政治家深受这一观点影响有莫大关系。

此一观点,一千五百余年来,亦为历代史家继承。

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云:“合二者之言观之,则州牧之设,中材仅循资自全,强者至专权裂土。”顾文为近人研究两汉刺史州牧制度之渊薮,其中“大小相制,内外相维”一句,凡大小研究论著无不引用,影响亦极大。其文中根本观点亦是检讨监察制度演变为行政制度,最终导致割据灭亡东汉。

当代学者汪清著有《两汉魏晋南朝州、刺史制度研究》一书,是此领域罕见的专著,他对汉末刺史制度的认识,颇有普遍性,兹录于此:“州在东汉末则发展为地方行政中心所在,统地广大,州牧兼领兵民大权,必然易导致割据。”一般通史类著作更径直将东汉灭亡之直接原因归于刺史割据。(手机阅读本章节请登陆 wap.shouda8.com)

东汉灭亡一事开启中国历史上垂四百年之乱世,可比于西方中世纪之黑暗时代,后人不得不对东汉历史有全盘之检讨。在检讨东汉历史的诸多历史学家中,最重要的是南朝宋人刘晔。他“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自序云“虽事不必多,且使见文得尽。又欲因事就卷内**,以正一代得失,意复未果。”[2]虽然,今天我们已经看不到范晔对此问题的论述。但是通过考察《后汉书》诸纪传的叙述,我们自己对传统观念不能不有所检讨。[3]唐代以后对东汉灭亡原因的探讨趋于停滞,本文则希望通过对传统观点加以质疑,重新引起学者对东汉灭亡问题的思考,推动这一领域研究的进步。[4]

西人往往痛惜古典时代之终结,于罗马帝国衰亡原因之探讨,代有新说,自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后,其研究日益精密。笔者深望国史界能早出如此煌煌巨著,亦是笔者写作本文的初衷所在。

第二章汉末刺史州牧嬗代初探

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一般认为,灵帝中平元年(184年)爆发黄巾起义,朝廷为有效地镇压各地的农民起义,于中平五年(189年)改刺史为州牧,命朝中九卿任州牧,执掌一州军、政大权,州逐渐成为郡、县以上的一级结构。

此一认识当起源于《通典》。

《通典?卷二十三》:“灵帝中平五年,改刺史,唯置牧。是时天下方乱,豪杰各欲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领州牧,州牧之任,自此重矣。”

考其史源出以下两条。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中平……五年……是岁,改刺史,新置牧。”

《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时,灵帝政化衰缺,四方兵寇,焉以为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辄增暴乱,乃建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清选重臣,以居其任。……,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又《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同载此事:“焉睹灵帝政治衰缺,王室多故,乃建议言:‘刺史、太守,货赂为官,割剥百姓,以致离叛。可选清名重臣以为牧伯,镇安方夏。’……”

从《刘焉传》的记载来看,其时并非各州皆改制,《后汉书》中亦多有明证:

《后汉书?卷五十八?臧洪传》:“中平末……乃使诣兖州刺史刘岱、豫州刺史孔?,遂皆相善。”

《后汉书?卷七十三?陶谦传》:“会徐州黄巾起,以谦为徐州刺史,击黄巾,大破走之,境内晏然。”

今考诸州初置州牧之时,以益州、豫州、幽州为最早:[5]

《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出焉为监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

其事当在中平五年,稍后置并州牧:

《后汉书?卷七十二?董卓传》:“(中平)六年……及灵帝?疾,玺书拜卓为并州牧……”。

然则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即拜嵩为左车骑将军,领冀州牧……”

其时当在中平元年,则早于前中平五年之断限。此一问题应当有所考察,又因为汉末冀州势力之特殊性,乃是左右天下之关键力量[6],故下设一章专考汉末冀州州牧刺史。

第三章汉末冀州刺史州牧详考

上述皇甫嵩领冀州牧一事,于《后汉书》中有两处记载,稍有不同。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冬十月,皇甫嵩与黄巾贼战于广宗,获张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尸。以皇甫嵩为左车骑将军。十一月,皇甫嵩又破黄巾于下曲阳,斩张角弟宝。”

《后汉书?卷七十一?皇甫嵩传》:“嵩复……攻角弟宝于下曲阳……即拜嵩为左车骑将军。”

相较而言,纪无领冀州牧事,拜车骑将军又在斩张宝前。

假定皇甫嵩有领州牧一事,则其前任为黄巾之乱所杀耶?为剿匪不利罢免?或坐他罪免官?

检《后汉书》各州刺史于乱中死,必有明言于帝纪,如:

《后汉书?卷八?灵帝纪》:“广阳黄巾杀幽州刺史郭勋。”“休屠各胡攻杀并州刺史张懿。”“益州黄巾马相攻杀刺史郗俭。”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孙坚杀荆州刺史王?。”“青州黄巾击杀兖州刺史刘岱于东平。”“八月,马超破凉州,杀刺史韦康。”

原刺史如非乱中所杀,于此紧急非常之际,更换长吏,又为人主所忌,《后汉书》亦未见乱中更换刺史之事,则应另寻它种可能。稍为之索隐得如下一条材料:

《三国志?卷一?魏书一》:“光和末,黄巾起。拜骑都尉,讨颍川贼。……迁为济南相……顷之,冀州刺史王芬、南阳许攸、沛国周旌等连结豪杰,谋废灵帝,立合肥侯,以告太祖,太祖拒之。芬等遂败。金城边章、韩遂杀刺史郡守以叛,众十馀万,天下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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