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饥肠辘辘的血魔兽正在林间游荡,空气中突然飘来淡淡的甜味,它急忙人立而起,用敏感的鼻尖判断出方位,然后四肢着地,撒腿狂奔而去。
成年血魔兽的体长超过三米,高1.5米左右,体重在1500斤到2000斤之间,因为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一般的小树、藤蔓都是一撞而断,根本阻挡不了它,故而行进的速度非常快。
七八分钟后,血魔兽来到一棵大树下:甜味就是从这里散发出去的。
血魔兽很快发现,树干上悬挂着一个很大的蜂巢,离地大概有十米高,而在蜂巢下面两三米处,一根四五米长的橡木树桩悬吊在树杈上,两端都削得尖尖的。
血魔兽表面上看起来非常笨拙,实际上却是个运动高手,爬树、游泳样样精通,这种高度对它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于是毫不犹豫地抱住树干往上爬。
“噌噌”几下,也不见如何用力,血魔兽就上到树桩的位置,它腾出一只手推开树桩,准备继续攀爬,可是树桩又荡了回来,重重地戳在腋下。
血魔兽怒吼一声,运足全身的力气猛地一推,将树桩远远荡开,然后再次向上。
“呜”,重达数百斤的树桩在惯性作用下,从几米高处加速下落,凶猛地撞击在血魔兽的软肋,发出“嗤”地一声闷响。
“嗷…”,犀利、狂野的惨叫在森林中回荡,震的树冠上枯枝和树叶哗哗落下,甚至传到远在几公里外蛮牛队员耳中,使他们不禁面面相觑:难道那两个菜鸟捕猎成功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冒险者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继续埋头吃饭,不过,速度稍微加快一些。
鲜血和剧痛让魔兽进入暴走状态,力量成倍增加。稳住身体之后,巨掌一挥,几百斤重的树桩便再次轻飘飘地飞了出去。
这一次,血魔兽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从最高处落下的树桩以两倍的速度撞在同一个地方,巨大的躯体应声而落,然后随着“嗤”的一声,几根隐藏在落叶中的尖木桩透体而出,在胸腹之间露出血淋淋的尖刺。
这么重的伤,换作普通动物早就挂了,而血魔兽却在声嘶力竭惨叫的同时,用巨掌握住体内的一根树桩,用力往外拔!
“看箭”,旁边的一棵大树顶端响起一声娇叱,与此同时,白光一闪,一枚三尺来长的羽箭准确地没入血魔兽的腹部,箭尾兀自微微颤动。
紧接着,魔弓手箭如连珠,向正在痛苦挣扎的“血魔兽”发动进攻。
居高临下的优势,不到二十米的距离,再加上之前的长时间练习,命中率居然达到50%,远远超出了两个菜鸟的预期。
“耶,又射中了!”看到血魔兽动作的幅度越来越小,艾达停止射击,滑向地面,“尼克,该你了。”
“是,团长大人。”尼克飞身而出,黑魔剑高举过顶,朝魔兽的脖子奋力挥下,“最后一击。”
血魔兽丑陋巨大的头颅随着喷涌而出的鲜血滚落,尼克顺手抹去脸上的血迹,惊讶地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到害怕,反而有种莫名的兴奋。
尼克想:“也许自己的血液中本来就蕴藏着战士的潜质,只是以前没有表现的机会吧。”
艾达轻盈落地,得意洋洋地说道:“我看血魔兽也不是很厉害,咱们没怎么费劲就解决掉了,这要是让蛮牛那帮神气活现的家伙知道了,还不得气死!”
“血魔兽的体型与熊类相似,估计肯定比较迷信自己的力量,又贪吃,所以我家乡的猎人经常用这招对付它们,屡试不爽。”说到这里,尼克发现艾达脸色不善,急忙补充道:“当然,关键是团长大人指挥若定,领导有方,尤其是最后的连珠箭,彻底粉碎了血魔兽的抵抗,使我能顺利砍下它的头颅。”
长期的机关生活,耳闻目睹了多少溜须拍马的手段,此刻信手拈来,居然也用的得心应手,让尼克颇感意外,难道自己变了?
“你知道就好。”艾达很大度地挥了挥手,“抓紧时间把魔核取出来,我们等下还要对付树妖呢。”
虽然不知道魔核的具体位置,但是尼克见过猎人杀熊取胆,估计分别不大,于是拔出短刀,准备动手。
“等一下。”艾达慌忙转身,“开膛破肚太恶心了,你还是等我走远了再动手吧。”
尼克提醒道:“不要走得太远哦――树妖很可能就在附近!”
“我才没你那么笨呢!”艾达撇了撇嘴,示威性挥动下长弓:“本小姐的魔弓可不是吃素的。”
“是啊,以爆裂箭的威力,就是射不中,吓也能把它吓死。”尼克笑着调侃道。
“敢取笑我,要死啊你!”艾达举起弓背,作势欲打。
“我要下刀了。”尼克抓住猎物的皮毛,装出准备动手的架势。
艾达如同受惊的兔子,三蹦两跳躲到数十米外的一棵大树后:“尼克,你坏死了,以后再跟你算账。”
尼克嘿嘿一笑,埋头干起屠夫的工作来。
用同样的方法连续干掉三头血魔兽之后,一只树妖终于被吸引过来。但是,望着不远处被肢解的到处都是、血肉模糊的血魔兽尸体和旁若无人摘取魔核的尼克,树妖迟疑了。
树妖生性多疑,最喜欢的猎食方式是假扮树木,让猎物自己撞进罗网,但是成功率不高。与血魔兽合作之后,速度快、凶猛的血魔兽便担当惊扰者的角色,把猎物赶往树妖的伏击地点,这样一来,不但猎获成倍增加,而且让其他魔兽,乃至冒险者望而却步。
但凡喜欢玩弄计谋的,都害怕被别人算计,树妖就是这种心态。它转动两只大眼,上下左右到处察看,虽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却毫不犹豫地连退十几步,然后用狐疑的目光远远监视尼克。
尼克先嚣张地竖了下中指,再威吓性地冲树妖挥舞下短刀,然后才慢悠悠地给血魔兽拔牙、扒皮:根据艾达的说法,血魔兽的牙齿可以做魔法道具,皮毛则很受绅士淑女欢迎,都可以卖钱。
不知道异界人喜不喜欢吃野味,血魔兽的脚掌与熊掌差不多,应该是上等美味啊!
尼克只在多年前品尝过一次熊掌,至今想起来还回味无穷,前思后想之后,还是挥刀斩下两只脚掌,准备一饱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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