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前面的的红灯,看得很认真很认真,人行道上行人走得匆匆。
车后的她,却还是端庄漂亮,眉目里满是贵气,双手搂抱着一个乖顺的小女孩一脸的担心。
“千寻,能开快点吗?乖乖现在烧得厉害。”
“红灯。”我淡淡地说。
她颇有些无奈,又像是焦急一样,低头脸贴着小女孩的脸:“乖乖不怕,妈咪在这儿,爸爸也快来了。”
“妈咪。”软哝哝的声音娇娇地叫:“爸爸什么时候来,乖乖好想爸爸。”
“乖乖很乖啊,爸爸最疼乖乖了。”
“妈咪,爸爸好久没有回家了,是不是乖乖惹爸爸生气了。”
小孩子是如此的天真无邪,眼神坦然而又纯净,我只觉得自已是这么的多余。
这些言语,比海主持的咄咄逼人,俐落嚣张手法要来得有用得多,至少我觉得我真的是坏人,阻止人家一家子的团聚与幸福。
车子往医院开去,她抱着孩子抱歉地跟我说:“千寻,又得麻烦你,昨天司机告假了,也不曾想到乖乖会突然发烧,我打电话给东城,东城去了郊外的工地,正往回赶,但是乖乖发烧可不能拖着。”
真是开笑,我真的想放声笑。
我是什么?林静,你马我当傻子还是白痴。
一个急杀刹车,我下了车将后面的车门打开,看着惊愕的林静,冷声地说:“下车,我不拉你这样的客人。”
“千寻,我说错什么了吗?那我跟你道歉,乖乖真的烧得厉害,得快些到医院。”她拢起秀眉,万般无奈一样。
乖乖的眼神,很不明白,也有些畏惧地抓紧了林静的衣服。
我却是冷漠:“林静,路上多的是车,你甚至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乔家派几辆车或者是让医生上门来给你看,我不是圣母,以后别打电话到我公司,指定我来接,如果你有话想要跟我说,不妨直接点。我也知道你什么意思,你们的事关我什么事,下车。”
林静却也是不生气,只是淡淡地说:“怪不得林端不喜欢你。你是真来真粗俗了,再也不是过去的陌千寻了。”
我将油一脚踩到底,开得飞快,车窗外的冷风灌进入几乎让我无法呼吸。
这世上,没有人再喜欢我了,真实诚意地喜欢我,我不再是过去的我,不再是生活在云端之上,便也没有人再来爱我了。
速度开得太快了,车子的性能也不好,转弯居然有些失灵,车身刮着防护墙刺耳的声音响起,一头狠狠地敲向车窗,狼狈啊,额头的血都流下来了。
刹车也失灵,我也淡然地看了,老天要收我,那我现在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车子刮着防护栏,慢慢地慢了下来,右侧的车门早刮落在地,我镇定地下了毁坏得不堪入目的车,一个人走在天桥上,仰望那还带着冷意的阳光,血迷糊了我的眼睛。
脱下外衣擦去,大步而走着,长长的发在风中四散飞扬,那车窗里一张张讶异的脸看着我,像是在看傻瓜。
我陌千寻,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人家早就不喜欢我了,可是我还在北京等,一天等一天,以此为生活的目标奔跑着。
陌千寻,你不再是公主了,放弃吧。
都不要了,都不奢求了。
林端是永远不会原谅的。
作者题外话:写这一章的时候,听着孙燕姿的遇见,明明不相符,却是心酸得想哭,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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