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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融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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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自己的帐蓬,布库开始忙碌,制做今天的晚饭。今天的晚饭份量不够,也只能将就着手头的东西吃。孙志新心里升起一个冲动,又不知道会不会被人接受,便谨慎的按捺不动。

很快晚饭弄好,四个人便坐在地上分食。今天的量明显的不足,除了孙志新,其余三个人的食量都大得惊人,就算是布库都不例外。吃完了煮好的,纳鲁揉揉肚子,抱起布库打算进行每天的父子对话。他是成年人,会控制自己饥饿的**,布库却不行,被纳鲁抱着眼光时眼光一直盯着陶锅,仿佛那只是陶锅是个聚宝盒,可以再一次变出食物来。奥格也是怏怏的,明显还没吃到五分饱,不过他丝毫没有任何抱怨,继续磨自己的石枪,脸色露出坚定毅然的神色。

孙志新看着这仨父子,没来由的就是心软成一片,决定试一试。他原来趁明天纳鲁出去打猎时再试,现在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有吃饱,只能把计划提前。像纳鲁和奥格,明天还要消耗大量的体力去打猎,不吃饱怎么行?

叹了口气,孙志新站起来,重新把陶锅拿到火上烧。

纳鲁怔了怔,停下逗弄布库的动作。奥格停下磨枪,不明所以的看过来。

“毕达拉察阿苏,你要做什么?”

“做饭。”孙志新头也不回,往陶锅里倒上一点水,把黑泥一样的盐巴放进去。

布库呆呆的问:“你会做饭吗?”

我去!说得做饭好像是很高深的功夫,孙志新撇嘴。开玩笑,做为一个长年独立生活的新人类,又是一名户外运动的爱好者,不会做饭自己照顾自己那才是见鬼了。

片刻,水开了,孙志新将盐水倒出来,去掉陶锅底部的黑色泥沙,重新将盐水倒回陶锅里。

“可是,我们已经没有食物了啊。”布库又道。

“有的。”孙志新道,将灌好的血肠放进锅里煮。血肠其实是一道挺有名的菜,将宰杀的动物血液,脏器剁碎一起肠衣后煮制,也可晒干后煮制,风味各自不相同。两种处理办法相比,现做的鲜香肉厚,风干的带着风干处理食物的醇香耐嚼,都是美味。煮制血肠时加葱、姜、蒜去腥,加入少量的八角、陈皮之类的香料,配以烧酒,实在是风味独特的美味。现在嘛,葱、姜、蒜,烧酒啥的没有,孙志新仅能做到的是将沙盐精制一下,去掉怪味。

包括纳鲁,三人都在看孙志新在那里忙碌,奥格眼里露出奇怪的光芒,只觉得孙志新的动作熟练得很,一点都不像智者所说的天上下来的神,倒跟平常只一般。纳鲁则在孙志新开始动作时就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看,眼神一会专注,一会飘忽,像是透过孙志新的背影在看时么,脸上露出满足的浅浅笑容。

布库从纳鲁膝上跳下来,紧紧的挨着孙志新。锅里的东西他从没有见过,好奇的道:“当真可以吃?就是你刚才让父亲做的那个?”

孙志新听了个半懂,猜到了全部,伸手摸摸布库的小头颅,道:“能吃。”孙志新以前没有亲近过布库,可是小孩敏感,孙志新的手掌一摸上他的头,他就明白了孙志新的亲近意味,仰脸冲孙志新咧嘴笑笑,把小身体趴在孙志新腿上又拿馋嘴的眼光去看锅里。

奥格已经不磨石枪了,倚在撑起帐蓬的木桩子上看孙志新忙活。纳鲁也没看,眼光一直追随着孙志新,眼神越来越炙热。他虽然不懂孙志新具体在做些什么,却知道他是在为他们父子三人做吃食。他的毕达拉察阿苏啊,终于肯为他动手了。

煮了约十几分钟,血肠已熟,有带着腥骚的香味冒出来。

孙志新闻了闻,下意识皱眉,他不太喜欢这个味道。布库却开始流口水,喜声道:“好像真的能吃,真香!”

一帮子野人吃得粗糙,腥膻味是习惯了的,孙志新却不行。他站起来,从帐蓬上取上窜草茎,那上面挂着他下午采来的蘑菇。当时带着布库在河边的树林独逛了一圈,虽然布库因不安全阻止孙志新深入,可仅在边缘地带,孙志新就发生树林里的蘑菇资源很丰富。这可是好东西,户外运动爱好者都喜欢在野营是拿它做汤,同时也能正确的辨识哪些有毒,哪些无毒。像孙志新采摘的,全是肥美的白蘑菇,就是那种学名叫做双孢蘑菇的东西。

当时布库只当孙志新采着好玩,也笑嘻嘻的跟在他后头采。只不过这小孩专指着那种颜色鲜艳美丽的摘,绝大部份都被孙志新辨认以后扔掉,只余下可食用的扯了草茎来穿上带回来。

现在,孙志新就在撕开蘑菇,把它们放进锅里。

“有毒。”纳鲁道,阻止孙志新的动作。

这个词孙志新头一次听,隐约猜到了纳鲁的意思。看来部族里有人因误食毒蘑菇而中毒,因此认为这个东西不能吃。

想了想,孙志新拿起一个因为特别好看而留下的毒蘑菇,道:“这个,有毒。”又举举手中的双孢蘑菇:“这个,没……没有……毒。吃……可以吃。”

奥格看了一眼孙志新,伸鼻在空中嗅了嗅,重新把眼光放进锅里,当真很香啊,要不要相信他?纳鲁也是半信半疑,突然又想起眼前这人是天下掉来的人,是毕达拉察阿苏,随即释然。只有布库心思简单,孙志新说能吃,他就完全相信。

又过得一阵,蘑菇的香味被煮出来,帐蓬里顿时异香扑鼻。布库口水流得更加厉害,直是叫:“真香,真香,我想吃!”

孙志新笑笑:“再等等。”

一边往手指上吹着气,一边将煮熟变硬的血肠捞出来。再摸出一块石头,呃,就是昨晚用来割伤纳鲁的那片,将血肠切割开成块,重新放回陶锅里煮进盐味。这是最后的一步,要让蘑菇的香味充分的和血肠融合到一起。

纳鲁看着孙志新有条不紊,隐约又带一种熟练的美感的动作,心里又信了几分。如果不是因为了解和经常这样做,他不可能散发出这样的胸有成竹气息,做出这样的动作。看样子那闻起来十分美味的东西当真可以吃。

再煮得一阵,蘑菇已经炖得微烂,鲜香和肉味组合到一起,织成一股纳鲁父子三人从来都没闻到过的奇香。父子三人肚皮开始同时叽噜作响,奥格早已经放下了矜持,移步过来坐在陶锅边等待。

最后煮好,孙志新用可怕的石碗盛上血肠蘑菇杂烩,习惯性的中文说:“尝尝。”又马上切换成部落语言道:“吃。”

纳鲁打开布库急不可待的手,再一次问:“没毒?”

孙志新笑笑,知道让他们接受不了解的新事物不能着急,自己便首先吃了几口,不说话,只是点头。老实说,天天吃那粗制滥煮的东西,可把他折磨坏了,这会儿吃到自己煮出来的东西,味道虽然很不理想,但已经可以接受。他仨不吃,自己吃!虐待自己可不是孙志新的生活原则。

见孙志新已经开吃,布库抢了一碗,只吃了一口就欢声叫道:“啊!真香!”

纳鲁和奥格对视了一眼,也各自拿了一碗来吃。

只吃得一口,父子两人便禁不住眼睛一亮,立即连烫也顾不得般的大口吃喝。

孙志新的手艺确实不是盖的,虽然缺少佐料不能完全压制住腥膻味道,可蘑菇不仅是食物,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秀的调味品,再加上将盐精制过一次,有效的去除了一大部份因其它杂质的怪味,煮出来的蘑菇血肠杂烩味道自然是大大的和两人以前吃过的食物不同。试想,两人何时吃过用现代精煮工艺做出来的食物?只觉得东西吃在嘴里,血肠肉厚带着鲜香,蘑菇融烂而出奇的美味,半点也没有原来的盐水煮肉那种苦涩酸麻怪味道,竟是美品之极!

本就没吃饱,又吃上了这种从没尝运的鲜香味道,当然是吃得畅快无比。

父子三人吃东西的动作都极为粗鲁,孙志新见得三人埋头苦吃,一片稀哩哗啦的奇怪声响,心里却温暖起来。他们的举动就是对他手艺的肯定与赞扬。谁不喜欢自己的劳动得到别人的肯定与赞美?心里当然是很高兴的。而且孙志新一个人自立自独的生活了很长时间,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清冷的吃着饭。此时有那粗鲁的父子三人在旁边大嚼,带给他的感觉是久违的又热闹又新奇,突然又觉得有人陪自己吃饭的感觉真不错。唔,头一次感觉,貌似穿到这里也不坏,有点突然多出三个家人的味道。

心里一开心,也学那三人一般粗鲁的大吃。四人很快便将一整锅血肠蘑菇杂烩风卷残云般扫了个干净,就连锅底残余的汤汁也被奥格和布库分着喝光。

“啊……好饱。而且真好吃!”布库吃得极饱,全身都懒洋洋的,斜倚在纳鲁身上,只觉得肚子已经装不了,可心态上仍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奥格也吃得很饱,沉默的看了孙志新一眼,破开荒的首次没拿轻视的眼光去看他。纳鲁却拿一种如水样的眼光看着孙志新不放,让孙志新坐立难安,猜想这货是不是又在饱暖思□。昨天他确实有爽到,可心理上还是排斥被一个男人骑。

“我去……洗……洗锅。”孙志新想溜。连住三十几天,早已经发现这里的人没有饭后洗涮生活用具的习惯,他可作不到这样,正好借机闪人,免得被压。

布库爬起来,叫道:“我跟你去。啊!不知道还有肠子没?我去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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