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存
据科学家说,人类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这话放在孙志新身上又被验证了一次。孙志新差不多一口气熬了四十八小时,一倒下去的结查果真足足睡了十几个小时,从下午睡到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才醒过来。
醒过来时觉得身体很是温暖,有人正紧紧挨着自己睡着,一支手臂从自己颈下伸过来给自己当枕头。另一支手臂则横亘在自己腰上,环过整个腰间把自己拉向他那一边。身上的小皮裙早已经被人脱去,自己光裸的身体正睡在另一个火热的身体怀里,腰侧皮肤感觉到的是火烫而结实的皮肤。那些细密而有着毛绒绒的质感的毛发遍及身边人的小腹,正亲密的贴着自己的臀侧。微微呼吸了一口空气,鼻端就飘来熟悉的体味,夹杂着一股浓烈的男子气息直钻入鼻腔。
有这种气息,这种体温,还有这种熟悉的拥抱方式,当然只能是纳鲁,孙志新不必睁开眼睛去看都知道。
在这以前,孙志新从来料不到自己也会像现在一样在另一个男人的怀抱里醒来。但现在,他觉得很舒服,很惬意,被这种强势而带着保护性的姿态亲密的拥抱着,心里头出奇的一点不会感,反倒有一种被人全心全意呵护着的满足感。
叹了口气,孙志新觉得自己是真爱上纳鲁这个史前男人了。若不然的话,自己不会觉得被他当宠物一样抱着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睁开眼,借着明明暗暗的火光看了纳鲁一眼。那人的动作看似强势,实则小心翼翼的护着他,任由自己舒服的平躺着,整体身体配合着自己的动作,一只手臂伸过来当了自己的枕头,另一只手又要护着自己,因此睡得很不舒服。
孙志新心里一柔,微微翻个身把自己转成背对纳鲁的动作,想要他睡得舒服一点。
其结果不知道纳鲁有没有睡得更舒服,孙志新自己倒是舒服了。纳鲁那家伙体温比常人更高,身体给人的感觉总是火烫着,这么一背过去,整个后背都贴上纳鲁火热的胸膛,感觉竟是舒服之极。
嗯……如果没有那玩意儿就好了。虽然它是疲软着的,可贴在自己的屁股上,无论温度和触感都感觉很怪异。孙志新有些受不了的翻白眼,看来就算自己已经喜欢上了纳鲁,可一但不是兴致勃发的时候,关于男男之间同性零距离的亲密无间接触,他还得需要花上一段时间更好的去适应。
微微这一翻身之间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孙志新一眼后又闭上了眼睛,轻声道:“多睡一会儿,你连着敖了两天,身体受不了。”
孙志新一通狠睡,已经睡得久够饱,只是贪恋被纳鲁拥着的这种感觉,下意识的在他怀里转来转去的想找个更舒服的位置。
纳鲁被他蹭来蹭去的慢慢有了感觉,大手伸向孙志新腿间探去:“想要?”
孙志新顿时就囧了,一把抓住纳鲁作怪的手,恼羞成怒的道:“谁想要了?一边呆着去!”
真是的……就算想要也不要问得这么直白好不好?大家都是男人,大清早的最是兴奋的时候,这么心知肚明的事问得这么明白……真煞风景。要知道自己要过去自己心里这道坎还真太容易,这厮还非得赤果果的问出来,这下倒有,有那心思也没有那胆子了。
纳鲁倒是隐约能猜到孙志新的羞窘,轻声笑了两声:“你脸皮还是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墙转角似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孙志新更觉不好意思,闭着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纳鲁,嘴里道:“放开我,让我起来。”
说着这话,心里贪恋着纳鲁怀里的温暖,话从嘴里出来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纳鲁心思虽然不细腻,但对孙志新的感受却是极其敏感,嘴里呵呵笑着将孙志新抱得更紧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亲热,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连着两天烧那个……瓷器,一直都没有睡,身体实在累得厉害,所以我一直忍着呢,怕弄伤你。”
“谁……谁弄伤谁?”孙志新更觉羞怒。尼玛滴!啥意思?为毛受伤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纳鲁得逞是自己心软。再说了,这事应该算是熟练工种吧?老是弄伤人,技术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虽然确实说过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办法,但没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这件事,一直都甜难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纳鲁也做不出人来,没那功能的不是……
脑里子下意识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觉到纳鲁揽着自己的头,把它转过去朝向他。
随即纳鲁滚烫的嘴唇就盖了上来,温柔而不带**的在自己唇上轻轻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纳鲁就移开了嘴唇,紧跟着眼皮上一热,纳鲁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两下轻吻,一记在唇上,一记在眼上,都轻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过。没有炽热得仿佛要把人烧成灰烬的狂野**,只是最简单的呵护温存,有点像爱情一样的东西便像溪水一样潺潺的流进心底,醉了人。
被这样轻吻着呵护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孙志新只觉自己像化成一团软一般,竟想一直这样赖在他怀里不想起来。
闭上眼就是不想睁开,直到感觉到纳鲁将自己搂在怀里紧了紧,孙志新才睁开眼。
一眼开眼,就对上纳鲁深棕色的眼睛,它们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浓密的眼睫毛下。
孙志新曾经以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浓又卷曲的话会显得很娘娘腔。但这样近距离看纳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有着突出眉骨的纳鲁,浓密而卷曲的长睫毛一半隐在眼眶的阴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轻轻颤动的时候,一时之间只让孙志新联想到雄鸟那美丽的尾羽。原来——男人长了这样的长睫长也竟是这样的好看!
它丝毫不会损伤纳鲁的男性魅力,只会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内容更丰富。每当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会扇动起来,像是挠在心底,痒痒的,让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开嘴唇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竟真的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纳鲁的眼帘,而且发现感觉出奇的好。
孙志新这个不假思索的发自本能的举动显然让纳鲁很是受用,他开始飞快的眨眼,嘴唇弯出一个愉快的弧度,连眼底都带上了愉快的笑意。
将孙志新的头又拉过来一点,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未了觉得不够,又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孙志新低声笑了,道:“别像接吻鱼一样,啃来啃去没个消停。”
“你亲我了。我当然要亲回来。”纳鲁呵呵的笑,浑厚的声音在胸腔里共鸣着,果真像极了马伊纳尔迪手里的大提琴,琴声优美而厚实,热烈而婉转回味。
说罢,又在孙志新额头上亲了一下,用手揉着孙志新的脑袋瓜子,道:“再睡会儿。连着两天没睡,脸都小了一圈,我看着心里就难过。”
“嗯。”孙志新安静下来,任由纳鲁曲起膝盖伸进自己的两腿之间,霸道的夹缠上来。
两具构造一样的身体紧密的贴在一起,感觉还是有些怪异和不适应,可气氛却是极好的。孙志新便想:好吧,总有一天自己会习惯。
孙志新实在睡饱了睡不着,又不想去打挠纳鲁睡觉,族里的猎人们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睁着眼看纳鲁睡觉,有些有趣的发现纳鲁平静睡着的样子有些像个大孩子,他整个脸上粗犷的线条全都放软了下来,微微透着平时没有模样,像是打了壳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约只有对着亲近的人,这个英勇擅猎的男人才会露出自己没有防备的姿态来。明白了这点孙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软,下意识觉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险迫近纳鲁的时候,大约自己会主动化成他的壳,去保护也许并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他。
爱一个人就是会本能的去为他做一切事吧?
孙志新模模糊糊想着,很确定自己就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家伙有个奇怪的名字,纳鲁。
过了会儿,纳鲁似乎突有所觉,又睁开了眼睛:“你一直在看我?”
“嗯。”孙志新诚实的道:“你真好看!让我想到驾着太阳战车的神坻。”
纳鲁又开始乐呵:“没你好看。你的眼睛最美,像星星。昨天你一直认真的盯着火的时候,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换个时间,我一定冲上去疯狂的亲你。然后把你按到地上,干你!”
这大约是孙志新听到过的最粗鲁而又最直接的情话,那露骨的情意让孙志新都忍不住脸红。
于是现代男遇到史前男的时候居然词穷了,面色涨红着瞪着纳鲁,竟然找不到话说。
孙志新脸红的模样终于让纳鲁忍耐不住,拉着孙志新的手探到自己腿间,热情而亲密的道:“摸摸,它想你了。”
尼玛!
孙志新完败,被烫了一样似的缩回手,羞窘成怒的道:“老实的睡你的!我去看看泰格的伤。”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纳鲁:“来,摸一下。”
孙志新:“摸哪里?”
纳鲁:“随便哪里,如果摸那里——嘿嘿,当然最好。”
孙志新:“多少钱摸一下?”
纳鲁:“要花钱?!”
孙志新:“当然。”
纳鲁:“陶锅都给你了,那可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
孙志新:“谁要那破玩意儿?没钱不摸。”
纳鲁:“那你我摸你吧!我不要你给钱。”
孙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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