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新鲜!不会是婉茹吧,当然不会了,她来事先也得来封信!舒朗懒散的从床上爬起来,向窗外看一眼,一个同班的同学,一只手做成喇叭状对着窗子咋呼,看到舒朗,另一只手朝外面点点划划的,“你的老乡来了,在校门口等着呢。”
谁呀?舒朗披上一件厚一点的夹克衫,一边嘀咕,一边来到校门口。一个白胖的人迎上来,笑容可掬的与舒朗握手。
舒朗有些漠然的伸手。
舒朗有一个无法克服的缺点,与生俱来的缺点:对人的记忆力相当差。每一次遇到新朋友,他都试图全力记住对方的特点,即使如此,还是记不住。在某一环境中认识的朋友,换了另一个环境,就想不起是谁来了。这一点很苦恼,往往给人造成目中无人的错觉。
对眼前白胖的来访者,舒朗更是没有印象,木讷的与陌生人握手。
感觉这个人的手胖乎乎的,冰凉,还没有力气。舒朗不喜欢这样握手的人,甚至讨厌这样的人,这种人没有热情,却有心计。
“你就是如雷贯耳 ,享誉咱县城的舒朗大哥吧。”熟悉的乡音令舒朗倍感亲切。
“呵呵,你是――”舒朗露出亲切的笑容。
“我是任虎。”
闻听此言,舒朗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任虎?”这个名字在郝晨嘴里听到过,还是水生结婚的那天。后来听婉茹也说起过。两人都没有说任虎这个人怎么的坏,也没有说他好。看来是一个接触比较少的人。
舒朗好结交朋友,三教九流,他都有交往,何况这是在外地,遇到了家乡的人。
“大哥不太熟悉兄弟,水生是我的领导,我出差路过这里,过来看看你,顺便结交,喝两钟怎样?”
“阿,那好。”
舒朗领着任虎到就近的饭店坐下来,任虎说他请客,这怎是舒朗的行事风格,来到这里他就是地主。
点了四道菜,按家乡规矩,每人分六次喝完一大杯白酒,才开始说话。任虎直入话题,说水生入党,被单位内定为后备干部的前景。舒朗听后心里不知道是啥滋味,高兴呢?还是郁闷呢?还是妒忌呢?都有吧,不过他还是提议为水生的进步祝贺一杯。
任虎一直在捉摸舒朗的感受,他还不太敢直面舒朗,想到舒朗的强悍,他真的害怕。
两大杯酒下肚每人已经超过了半斤。
任虎面色愧疚,说,这次来,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前来道歉的。
舒朗听他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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