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夏帝国:一元制君主国家,帝国皇帝掌握整个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最高大权。
中央政体
帝国政务院
左丞相
右丞相(一品)
左议政
右议政
左参政
右参政(二品)
吏政部总理大臣
财政部总理大臣
民政部总理大臣
警政部总理大臣
学政部总理大臣
农工商部总理大臣
外务部总理大臣
监察部总理大臣
工程部总理大臣(三品)
各部设立2至4名协理大臣(四品)
政务院是帝国中央政府的主体,统管帝国大部分行政事务,且具有部分立法职能。
帝国枢密院
左领班枢密大臣
右领班枢密大臣(二品)
枢密大臣若干员(三品)
枢密院为帝国皇帝政务咨询机构,无决定权,枢密大臣没有定员,一般用于安置退休老臣,闲散亲贵。
帝**务院
左大将军
右大将军(二品)
上将军若干员(三品)
军务院本来是帝国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但是百合花政变之后,皇帝司马长天有意削弱了军务院在帝**队当中的影响能力,使得军务院由军队领导机关变成咨询机关,以及高级将领的安置地。上将军没有定员。
帝国审判院
大审判官3员(三品)
助理大审判官9员(四品)
审判院为帝国最高司法机关,受理帝国最重要和复杂的司法案件。百合花政变以后皇帝司马长天大举干涉司法审判,使得审判院的权威性受到极大动摇。
宫内厅
宫内总管(四品)
宫内副总管(五品)(2员)
原名宫廷总监部,是帝国皇帝的幕僚单位和宫廷管理部门。百合花政变之后,幕僚作用被去掉,仅仅是宫廷管理部门。
银台司
百合花政变之后设立的中央秘密部门,直属皇帝司马长天领导,负责向皇帝参赞机要,并且代管特务部队夜行卫,没有品级,没有定员,仅仅以办公地点在皇宫银台得名,权力超脱于中央各部门。
地方政体
行政
州牧(三品)
刺史(四品)(2员)
九局监事(五品)(吏政、财政、民政、警政、学政、农工商、刑法、监察、工程)
府尹(四品)
通判(五品)(2员)
九司督事(六品)
郡守(五品)
同知(六品)(2员)
九处领事(七品)
县令(七品)
主簿(八品)(2员)
九科主事(九品)
军事
州将军(四品)
直属1个军(10000人),军号即州名(如秦州军,闽州军)
军总兵(五品)
副总兵(六品)(2员)
郡校尉(六品)
直属1个营(1000人),营号即郡号(如南阳营,河东营)
营统制(七品)
副统制(八品)(2员)
县都尉(八品)
下属4个队(400人),称为某县第1至第4队
队指挥(九品)
副指挥(十品)(2员)
每队分为10伙,一伙10人,设什长和伍长管理。
百合政变之后,出于削夺地方军事权力的需要,长天皇帝抽调地方精兵,减少财政供养,地方部队除少数外,大多数战斗力直线下降,已经不能担负重要的军事重任。
地方部队骑兵比例较小,一般只有北方州的军有1个骑兵营,南方州的骑兵较少,仅仅维持通讯和侦察需要。另外各州军或郡营当中都有1个辎重营或辎重队。
地方部队指挥管理比较落后,一般不设立专职的参谋人员。
中央禁军的体制和编制
中央禁军一共50万人,分为50个军,其中骑兵军10个,步兵军40个。分别驻防在新首都北京顺天府和帝国各地。首都禁军由长天皇帝亲自指挥,各地驻扎禁军由皇帝亲自委派的提督(四品)管带,不受各州将军节制。
禁军编制与官职与地方部队略同,分为军总兵(五品),左右副总兵(六品)。营统制(七品),左右副统制(八品),队指挥(九品),左右副指挥(十品)。什长,伍长。1个骑兵军(10000人)下辖8个骑兵营,2个辎重营。1个步兵军(10000人)下辖8个步兵营,1个骑兵营,1个辎重营。1个骑兵营(1000人)下辖8个骑兵队,2个辎重队。1个步兵营(1000人)下辖8个步兵队,1个骑兵队,1辎重队。1个骑兵队下辖10个骑兵什。1个步兵队下辖10个步兵什。
军部设有幕僚,号为参军。有录事参军(秘书),司法参军(军法),叙功参军(人事),兵事参军(作战),材官参军(后勤)等。置参军长(七品)为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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