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回忆的时间通常都过得很快,转眼间,最后一丝光线也即将离开这片残忍的土地,可就在这时,借着残存的光亮,元琨眼角的余光突然发现下面那些僵硬的身影跟白天时不太一样了;说是不一样,可是哪里不一样,元琨一时也看不大明显,想到这里,元琨回头推醒了美其名曰养精蓄锐的胖子,也不管他一脸的不愿意,把他也叫到了窗口,两人一起观察起下面如蚂蚁般众多的丧尸。
“老大,你叫我起来不会就是为了观赏丧尸集会吧,只要咱们不让它们发现,也没什么可怕的啊!”胖子揉了揉睡得有些臃肿的眼睛,嘟囔着说道。
“你小子给我仔细点看看,我总觉得丧尸跟白天时候有些不同了,但是具体哪里不同我也看得不打清楚。”元琨看胖子一副不上心的摸样,就想照着他那胖脸给他一拳头。
“也没什么变化啊,你看,不还是长的那么磕碜,咦?老大,我怎么感觉它们的老寒腿好像都好了啊!!”胖子开始还有些不耐烦,可是突然他睁大了眼睛,惊讶的抓着元琨的胳膊指指点点的说道。
“哦?真的啊,你这么一说我才发现到底是哪里不对,它们的步伐虽然还是踌躇,可是速度已经变快了,你看那只穿短裙的丧尸,好像在追过街的老鼠,你看她的速度!!”元琨本来正在疑惑,顺着胖子的手指望去。
只见一只穿着时髦的丧尸,低着头在一辆奔驰车旁边踱着步,突然,一只黄昏出来觅食的老鼠从昏暗的车底下钻了出来,本来那只老鼠还像往常一样,准备在这群它称之为“笨拙”的生物的身后穿过马路去对面巷子里的垃圾桶找点可口的晚餐,可当它撒开腿冲出了车底,一种生物的本能告诉它坏了;是的,的确坏了,如果是往常或者是白天,它都可以安然离去,只是现在,在光线离去的瞬间,它面前笨拙的生物突然侧过头竖起了耳朵,然后一个转身猛的穿出去两米向前一扑,正好挡在了老鼠的身前,惊慌的老鼠躲闪不及,一下撞在了丧尸的身上,丧尸还没等它反应过来,一口咬在老鼠的脑袋上,“噗嗤——”一道血箭顺着老鼠身上的动脉喷了丧尸一脸。
尝到了新鲜血肉的丧尸并没有觉得什么不妥,反而是享受般的像野兽一样撕咬咀嚼起来。一旁的几百只丧尸,嗅了嗅空气中飘过的老鼠血肉的气味,一个一个也都用人类奔跑的速度跑了过来,跟那只穿着时髦的丧尸抢夺起来,顿时这片区域变得嘶吼连连拥挤起来。
地上的丧尸抢的不亦乐乎,站在楼上的元琨两人确实惊出了一头冷汗。
“丧尸的速度怎么变得这么快,这,这人类还有活路了吗!!”胖子望着那群速度递增的丧尸,有些惊慌的说道。
“它们白天的时候还是慢悠悠的,现在太阳下山了,它们的速度就变快了,看刚才的情况,估计它们的听觉也变得敏锐了,就是不知道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它们还会不会变回来,如果变回以前迟缓的样子咱们还好对付,如果一只是这种敏捷形态,那咱们就麻烦了。”元琨看着速度变得敏捷的丧尸,心里也是一阵发苦。
“胖子,咱们晚上尽量不要出去,封好房门,尽量不要发出声音,等明天天亮再看结果,现在也只有祈祷我们的猜测是对的。”元琨想了想,只有这一个办法可行,如果是迟缓的丧尸,只要是落单的,元琨还能利用自己的敏捷干掉对方,可是如果换成跟自己速度一样快的丧尸,虽然也有机会干掉对方,但是所要承当的风险就太大了,如果不小心被丧尸弄伤了,天知道会不会跟电影里一样也变成它们的同类。
想到这里,两人也开始行动起来,把屋子里能够搬得动的柜子之类的东西都挡在了门口,当然,行动的时候是尽量不发出声响,为此,被柜子不小心压到脚趾头的胖子只能憋红了脸一头钻进了厚厚的被子里翻滚了半天才一脸正经的钻了出来。
在两人轮流值班下,一夜平静的度过了。
第二天,当第一缕绚烂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射进屋子里的时候,元琨迫不及待的就窜到了窗户边,掀起窗帘的一角向下望去,他现在还不知道丧尸的视力是不是很好,可是他不敢冒这个险,所以只能像特务一样,悄悄的向下面望去。
一望之下,看着依旧像昨天白天时有气无力迈着僵硬脚步的丧尸,元琨的心才总算放了下来。看来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这些东西也不知道是感染了什么病毒还是得了什么怪病,阳光好像对它们起到了抑制作用,当夜晚来临,没有了阳光的抑制,它们就变得敏锐起来。对于这种大范围的灾难,在元琨看来只能是无孔不入的空气传播造成的。不过为什么自己跟胖子没有被感染,元琨也不去过多的追究,也许是自己两人比较幸运吧。
经过昨天夜里的一幕,元琨发现现在自己两人真的像两只被狼群环绕的小肥羊,还是那种没有长犄角的。在元琨看来,白天他俩还可以躲过迟钝的丧尸,可是到了夜晚,各方面变得敏锐的丧尸,早晚会发现他俩,到时候,就连拼命的武器都没有,花盆和大彩电?开玩笑,那东西对付迟钝的丧尸还行,如果丧尸跟人跑的一样快,你就算转晕了也未必能消灭一只。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找一处更隐蔽更坚固的地方,还要有足够的武器,不然晚上睡觉都担惊受怕的。
通过两人对酒店的了解,酒店的楼顶上,也就是12楼上面,还有一间酒店打造的专门为酒店总经理打造的私人办公室,听说那个总经理是个40多岁的女强人,以前结过一次婚,但是后来离婚了,也许是受了打击,从此就变得冷酷,人也有些喜欢独处,除了一些必要的公事,基本上就喜欢待在她那间设施齐备的办公室里,以前胖子没事听厨房的大厨提起过,说那个大厨有一次给总经理送糕点时去过一次,整个楼顶足有1000多平,光她的办公室就占了一半的面积,里面那叫一个豪华啊!他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豪华的地方,据说,进门就好像进银行一样,得经过两道合金门才能进去。两人思量着,那里应该是一处避难的好地方。
打定了注意,两人开始策划怎么才能安全的上到楼顶。
</div>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