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 (请记住小说网的网址)别说够不够,只说好不好。
如果非得把每个人用一句话概括,我喜欢这句话。
不知道有谁试过轮流跳进澡堂子里早晨刚放水的冷和热的两个池子。热到汗毛想脱落,那层皮准备自己被剥开的时候,钻进冷水池里,血管带着整个脑壳一起缩紧,尖酸的骂几声“操”,在冷静下来之前再滚进热水池。来回交替的那种滋味很短,五秒?或者十秒,但一辈子忘不掉。
这才有劲,这样活着才有意思。
十七岁,我念技校的第一年。老人头被淘汰,有副模样的人都开始穿起三头大利来的时候。班上一个小子在实习工厂偷做了一把刀,主任发现后扣了全班的实习奖金。我把他揍了,二十来块钱不多,不过,我不喜欢怄着一口气活。
他的哥哥或者他的叔叔,我记不太清,找到我这对我比比划划的时候,我拎着铁锹在操场上追了他几圈。
说实话,我一直用拍的。但当他躺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突然削了下去。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无非是把对头弄几道口子放几两血,我本犯不上削下那层肉。但我还是这么做了,可以说我那时候很冷静。好就好到山顶,坏就坏到沟里,干脆一点,所以我削了下去。
挺可笑,就这样我有了开始。
其实每次我都以为会结束。每次用手指戳着别人的脑袋挑事,我的胸口都喘不过气,每次事情结束,我的胸口也一直会颤到好久。
不过没人会信,如果我说我天生“热爱和平”的话。
我怎么活着只是我的态度,不是我的想法。大概不少男人都与我一样,想法不是态度。幸好,我不是大多数男人之中的一个,我的态度是我自己的态度,仅仅是我自己的,不需要别人逼真的挑剔。
哥们说我是个奇怪的人,就像我开车。这件事挺无聊,居然从没有人愿意坐我开的车,尽管在这群人里面,我是第一个拿到的车票。
原因很简单,我的态度。
司机都是一个操行,头几年上车,眼睛一直盯着挡风玻璃,几点小雨打在玻璃上也会让他们紧张的心脏顶到脑门。而过几年,每个人都学会瞅着身旁玻璃外的人或景打发无聊。
从上车的第一天,我便没有仔细看过挡风玻璃前的路,我只喜欢看着旁边的人群,看着他们对我的眼光。至于是欣赏还是厌烦,这不重要,只要他们在看着我。
这种滋味不错,如果有人学会这个,他永远不会觉得自己累或烦。就是这码事,不论下社会混还是安安分分当个工人、老板,别管自己眼前有着什么玩意。活着就为了左面右面的那群人,一直看着,不会觉得无聊。
至于后面,扯犊子的废物才会惦记。脚指头是向前长的,敞开衣服顶的也是胸前的风,没必要理会身后。
我没有处过铁子,我指的是女人。我被判过七年,在里面的日子我什么都没学会,只学会一个小戏法,一个胖子教给我的。
整理好扑克,让别人随便抽一张,这时偷着将最下面一张牌翻成背面,倒着让别人将抽好的牌放回去。于是,当我再次转过牌后,我可以轻松找出别人挑出的那张牌。
很简单的戏法,只要做的快、做的真,别人会以为我很神奇。
然而,在生活里这却很***很糟糕。戏法可以解释,生活却不能解释。当别人看到的是我翻转的一面,他们插进去的牌也天生错位后,他们不会认为我“神奇”,而是痞子流氓,换成好听的,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说实话,这并不让我觉得好听。
胖子也一样,在监狱里他遭了不少罪,得罪过很多号里的人。后来他被谍报上了眼药,在狱管面前打了不存在的小报告。于是胖子肺炎没好站在大雨天里卖力的一个人干活,活活浇死了。
他的死是我听来的,后来我向看守所里的人打听过,胖子进医院抢救之前,他不停的四处找着什么。我想,也许他在找一双眼睛。
每个人都说他该死,但至少在他教给我戏法的时候,我觉得他还是个不错的人。他那时的脸很干净,一直在笑。
当号里的人说他那是假笑时,我发了火,我揍了人。记一个男人,记住他的笑,即使那不是真的,那也是种礼貌。社会上很多人,已经忘了怎么笑。
所以,我想好好活着。
所以,我给每个身边的女孩买各种东西,就像我一样,不要说够不够,只说好不好。笔直的大路最舒坦,那么我就走笔直的路,哪怕永远回不--文学--。冬天的江水最干净,那么我就泡冬天的江水,哪怕会被头上的冰永永远远的盖在下面。没有什么东西是纯粹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让人知足的,那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如果会有人在一场大雨里即将什么都看不到的死掉,我想,他一定不会满足自己有过什么,而是抱怨自己还有什么没有得到。
可惜,没人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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