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好吃。 ”
“大老板,你煮的东西真是太好吃了,我看很多的前面都是相同的三个字:不差钱。
不差钱的牧师、不差钱的刺客、不差钱的猎人,不差钱的圣骑士等,再看他们一个个全身都是闪闪发光的极品装备,一身装备最少也值十万八万华夏币,喝起药来比喝水还要随便,就知道他们是传说中现金玩家。
不是有钱人,能这样花吗?
“我以前叫血剑染城。”队长淡淡地说。
一提到血剑染城,华夏的玩家都为之一震,那是响当当的人物,游戏狂人、游戏疯子、游戏大亨等都是他的绰号,他的事迹非常多:
比如开荒时放假叫公司的员工帮他打金,一天要上交多少金,玩传奇时为了方便指挥,包下有一千多台电脑的网吧,请了一千多号人帮他攻城、和别人斗富,价值一百块的礼炮他一口气放了几天几夜,花费数百万。。。。。。。
可惜,王峰长期在国外,最近才回来的,并不知情。
“哈,名字听起来挺霸气的,比你现在这个不差钱的圣骑好听多了。”
队长“不差钱的圣骑”呆了一下:“怎么,你没听说过我?”
“没有。”
“这个~~算了,这样吧,你挺合我胃口的,别打那没前途的工作了,跟我混吧,月薪一万,包吃包住,帮你买三保,这样,我们就可以经常一起打BOSS了。”队长豪气地说。
晕,月薪一万,那是不少白领级别的梦想了。
“队长,你太好了,我真想亲你一口,可是,我签了合同了,违约要赔违约金的~~~”王峰婉言拒绝道。
“哈哈~~~”队长笑了起来,豪气万丈地说:“多少违约金?十万?五十万还是一百万?我帮你搞掂。”
王峰有点感动了,听得出,这个以前叫血脸染城的队长说的是真心话,不过,自己加入“金点子”真的不是为了钱,要想赚钱,随时可以赚NNN个万元。
“队长,你别这么看好我呀?我就一**丝,除了吃饭就是玩游戏,什么也不会的,你那一万块的月薪,我受不起啊。”
队长笑着说:“其实你很不错,优点很多,稍加调教,就是一个好兵,好员工。”
“优点很多,有吗?我怎么不知道的?”
队长分析道:“你是半途加入我们这个团队的,和每个人关系都很好,说明你勾通能力、交际能力很好;打BOSS、打副本时,你总能提出很好的建议或最先找到游戏的关键,说明你的大局观、洞察力很强;最令人吃惊的是,你刚玩的时候,问东问西,明显是个菜鸟,没想到只是一个月,你的操作比不少骨灰级玩家还要娴熟了,PK起来很牛叉,说明你的动手能力还有学习能力非常了得。”
“兄弟,你是一个人才,我是钱多,但人不傻,怎么样,过来跟我吧,绝对不会亏待你的。”队长补充道。
王峰震惊了!
这家伙,不声不响的就把自己了解得一清二楚,对自己的能力分析得头头是得。
知音,伯乐啊。
王峰顿时“内牛满面”,没想到回国后,竟然在游戏中寻到知音。
为什么MM们就没发现哥们是这么优秀的呢?
e=‘text-indent:21.75pt‘>这个~~什么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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