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的小镇里,不比繁华的都市,有着顺利的交通,便捷的超市,可以供市民在任何时间随意选取。无弹出广告小说 慕云生活的这个小镇,只是山区中的一处贫瘠之地,所以这里一直都流行着一个源远流长的习惯---赶集。
在怀市这个名为托口的小镇,对于赶集也有着极其规律的时间,每五天一次。而其余时间里,就是相邻的镇上。这么做,一来可以固定时间规律,二来也可以使那些做生意的小贩有流动场所,不必一直待在一处去经营,毕竟山区里的人们不会每天都去买同样的东西。
对于山里的孩子而言,除了在田地里玩泥巴,在山林里掏鸟窝这些自娱自乐项目外,赶集算是他们最欢喜的一个项目之一,因为这一天,他们就可以跟随家人上街,到了街上,自然就可以吃到好吃的,或者看到好玩的。
赶集,对于城市里生活长大的孩子,可能只是一个概念,但在农村生长的孩子,一定都是极为熟悉的,小时候,农村的孩子,谁会不喜欢去热闹的大街要家人给自己买好吃的好玩的呢?
托口镇赶集的时间,是每月初五的轮回时间,也就是初五、初十、十五……,如果一个月中,yīn历是小月,那个月只有二十九没有三十,那小月的最后一天就是小集。
在慕云无端哭泣的三天后,正好赶上六月的月底,虽然是小月,但这最后的一天,也是托口镇赶集的rì子。
慕云虽然还小,但也很向往去街上的时光,因为去街上他就可以要爸妈或者爷爷买好吃的。
爷爷杨兆德虽然疼爱孙子,却很少会带着他一起去,因为他每逢赶集的时候,都会带着自己编织的扫帚和箩筐去贩卖,慕云太小,在街上又不方便照顾,所以慕云很难有机会跟爷爷一起上街。
可是慕云最期盼的,却是跟着爷爷去赶集,爸妈每次带着自己,很少会应允自己的要求买好吃的,可是爷爷不一样,他每次上街回来,都会给自己买好吃的,这也就造就了慕云期盼与爷爷一起赶集的心里。
赶集都要趁早,一大早慕云就起床了。父亲因为在木制厂里工作,很少有闲暇时间,所以一般都不会去赶集,每次慕云上街,都是妈妈带着。
可是妈妈却颇为严厉,不会随便给慕云买这买那,毕竟家里条件不是那么充裕。随着妈妈上街的次数越多,慕云就不想跟妈妈一起了。
黄月英一早做好了早饭,准备吃饭后就去街上,将最后一个菜炒好后,就大声呼叫在屋外玩耍的慕云:“慕云,回来吃饭了,吃晚饭好去赶集。”
慕云听到妈妈呼唤,放下手里玩耍的石子,迈着蹒跚的步伐向屋内走去。来到屋内时,爷爷和爸爸都已经吃上了,而妈妈则是走过来,抱着慕云去盘里洗手。
月英将慕云那脏兮兮的小手洗干净后,又抱着他走回了桌前,准备吃饭。这时,正在嚼饭的杨兆德边吃边说:“今天我带慕云一起去街上。”
慕云听爷爷说要带自己去街上,一阵欣喜,用期待的眼神望着杨兆德,天真的问道:“爷爷,真的吗?”
杨兆德慈溪笑道:“当然是真的啦,爷爷什么时候骗过你。”
“爸,你不是要去卖东西吗?带着慕云不会耽搁你啊。”杨承翰知道自己父亲每逢赶集都要去倒卖自己编织的东西,于是有心的询问。
杨兆德微微一笑,伸出筷子在碗里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鼓嘴回道:“今天隔一天不卖,带着慕云去他姑婆家看看,你姑妈上回赶集跟我念叨着,想要见见慕云……”
慕云的姑婆,是杨兆德唯一的妹妹,但并非血缘亲生,而是同母异父。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母亲改嫁杨兆德也就跟了过去,后来母亲又生了一个女儿,这才有了个妹妹。两人虽然非亲生兄妹,但从小到大关系都很好,彼此婚嫁后也一直都有来往。
杨承翰对于姑姑也是有着深厚的感情,因为小时候姑姑对自己和弟弟都很好。听父亲说是姑姑想要见慕云,顺口问道:“她老人家我很久都没见了,身体还硬朗不?”
杨兆德将碗里最后一口饭送进嘴里后,碗筷放在了桌上,而后点头回道:“身体还行,就是胃病一直折腾着……”
“姑姑很久都没来咱们家了,爸你要是见了她,就让她来我们家住几天呗……”黄月英这时也搀和了进来,女人都好客,再说那又是慕云的姑婆,所以顺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杨兆德这会走到橱柜边拿起自己的茶杯倒了杯茶,喝了一口后微微点头道:“听说老三近期可能会结婚,她们两口子忙的要死,哪里有时间来这里……”
杨兆德嘴里说的老三,是自己妹妹的三儿子,也就是杨承翰的表弟。两口子听到这个消息,都是为之一怔,随后黄月英问道:“什么rì子定下来了吗?”农村人好客,所以只要是有亲属家里有红白喜事,都会关注前去送礼,而对于这样的事情,也就比较在意了。
杨兆德摇了摇头回道:“rì子还没定,今天让我去也是说给看个黄道吉rì。”
杨承翰点了点头,不再言语,继续吃他的饭,而黄月英则是一边自己吃,一边在喂着慕云。
吃完早饭后,杨承翰就急急忙忙的准备去街上的木制厂上工,黄月英也提好了菜篮子,准备上街购物,这会正好两夫妻一起走。
在出门时,黄月英还不忘回头叮嘱在房间外等着爷爷出发的慕云道:“慕云,跟着爷爷要听话啊……”
慕云能跟着爷爷上街,心中满是欢喜,一脸笑意的点头,嘴里坚定无比的大声“嗯”了一句。
月英无奈的笑了笑,就转身跟杨承翰一起走出了屋子。
一会后,在房间里收拾半刻的杨兆德走了出来,他背着一个黄sè的帆布包,手里拿着一小竹筒,开口的那一次用一张黄纸紧紧的包裹着,竹筒上有很多烙印图案,但不知道里面装了些什么。
见到爷爷走出来后,慕云兴奋的跑上前去,乐呵呵的喊道:“爷爷,我们什么时候上街啊?”
杨兆德凝视着慕云回道:“我们这就走……”
慕云一听,顿时高兴的手舞足蹈,在原地不停的欢呼着:“哦,可以上街买好吃的咯……”
托口镇的集镇,地域并不大,从街头走到街尾的直线距离,也就是十分钟的样子。可想这集镇是多么的小。
平时街道上的人寥寥无几,可一到赶集这一天,又是人挤人,因为整个镇上的人口,都会在这一天来集镇上。
杨兆德带着慕云先是来到了集镇入口处的街道边,但并没有走进去,而是向着集镇入口处三岔路的另一条路走去,而这条路,通往镇上最高的一座山--‘暴雾山’。
暴雾山是托口镇最高的山脉,也算是整个镇上最山区的地方,从暴雾山走路到镇上的集市,一个来回需要四小时,可想而知这山区离集镇有多远。
慕云才两岁,走路虽然还算稳当,但毕竟缓慢。而为了减少赶路的时间,从家里出来后,杨兆德就一直背着慕云走。
杨兆德从家中走到集镇,不过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可这二十多分钟里,慕云却早已在爷爷轻轻抚摸额头后,便趴在其背上睡着,以至于爷爷背着他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如今已身处大山里也浑然不知。
杨兆德背着慕云,沿着山路前行,经过了一个半小时的跋涉后,终于来到了一条小溪边。走到小溪边缘,杨兆德慢慢的将背上的慕云拖着抱起,见孙子那酣睡样,只觉心头丝丝甜意。他不准备吵醒酣睡中的孙儿,所以动作很缓慢,一只手拖着慕云,另一只手则是合并弯曲,从溪中勾起点点冰凉的溪水放入嘴中。
走了十几里的山路,杨兆德确实是累了渴了,这会有了这甘甜的山泉溪水解渴,整个人的劳累也为之消散了许多。喝了几口水后,杨兆德再次抱着慕云起身,沿着溪边的山路继续朝高处走去。
大山里,因为地势过高,所以常年都弥漫着雾气,暴雾山也是一样,越是往深山里的高处走,就越是迷雾浓郁。
又经过差不错一小时的崎岖步行,杨兆德来到了暴雾山山顶上的一片竹林前。这竹林中全都是粗如大腿的兰竹,排列的很整齐,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整个竹林里,见不到一丝雾气,而就在竹林外围不到一米的地域,就有白sè雾气飘散。
来到竹林前,杨兆德四处看了看,而后朝竹林内走去。整个竹林的竹子排列都很整齐,竹子之间距离都有一米来宽,所以一个人走在里面也不会因为竹子过于密集而不便行走。
可是在这样的竹林里,也是极易迷路的,一旦走入竹林深处,如果没有特殊工具,你就无法分辨方向,竹林要是过大,是很难走出来的。
不过从杨兆德那轻车熟径的步伐看来,他并不担心会迷路,一入竹林就直径朝深处走去。
在竹林里又穿行了十多分钟,随着前方的亮光增强,一座竹屋和小院出现在杨兆德眼中,见到竹屋,杨兆德眉心一展,加快了脚步,疾奔朝竹屋小院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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