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字大章,今天算是二更了吧!看书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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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乃知识、传承。以剑为道心,道心愈坚,人心愈少。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一个小时,也许只有—天。
万剑再度张开了双眼,双目之中,再没有老实,再没有怯懦,更加没有悔恨与不甘。—切都有如过眼云眼,斩了便是忘了。
那是—双剑的双眼,无喜无悲,一切只有剑。
“我又回来了!多少年了?又是什么人害我陨落?我的主人,太—、帝俊大人还好吗?”剑在喃喃自语着。“人,你的恩情,我,万剑之主我记下了。”yù修剑者,必先极于剑,以剑心化人心,绝对是极中之极。斩去的记忆太多太多了,而剑经过无数量劫凝聚的道心之坚显然压过了凡人的记忆。
什么时候修得真我,方可回复真身,而现在他就是剑,就是斩仙台刃本身。
“什么人?”刚刚醒来,万剑突然察觉到身边千米范围有人,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不可能的,竟然有人可以逼近他这么近。高手!立即一个剑步过去。
天刚刚才亮,外面的街道上闪烁着路灯的光芒,不时的有车辆和行人走过。
“这样的实力……凡人?”万剑站在山坡上向外观望着,剑心通明感知人间,人心则在沉睡。
“你轻点,着什么急。”万剑刚准备抬脚离开,就听到身后有个女人哎呀一声叫了出来,然后耳边就被一个男人的粗重喘息声填满。
这时候的万剑比起人来,更像是一把剑,他一点儿也不明白这里在发生着什么,所以他看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扶着墙壁弯腰站着,短裙被褪到了腿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正站在她背后,一只手抓着她的nǎi子揉捏,一只手扯她的裤袜。
“慢点,别撕破了,不然你给我买呀。”女人嫌男人的动作粗鲁,忍不住抬脚踩在了他的脚面上。
“嘿嘿,我肯定给你买。”男人猛的松开了她的胸部,弯腰抓住了她的脚踝,接着拽了起来,女人立刻变成了金鸡dú lì的姿势,腰弯的更很了。
“你买?告你。这可是法国香奈儿限量版,有钱都买不到的。你买?你做一辈子牛郎都买不起的。”
也许女人的话刺激到了男人,女人话没说完,小巷中就全是丝袜被扯破的声音,接着内裤也被脱了下去,西装男朝着她的大屁股拍了一巴掌。
“我就喜欢你的大屁股。”男人摸了一下她的臀部,开始脱自己的裤子。“sāo货!这次如果不让大爷开心。大爷就告诉你老公去!”
“嘤!”女人想说什么,却只发出满足的呻吟。
万剑当时便起了杀死那女人的心思,没有缘故的,因为他一眼便看出了他们也只是个凡人,连炼气士都不是,这对他是绝对没有威胁的。我这是怎么了?这无缘无故的怒意、杀心……
他不懂,也不明白,只觉得那男人应该刺死这女人。
高高在上的万剑之主,这本就是他第一次见人类男女做那事。他不懂什么九浅一深,更不明白软磨硬泡……他只知道“一剑光寒十九州”,只明白“千里不留痕,十步杀一人”,只拥有剑之奥义。
而那个男人以下身戳戳的肉、棍剑法,显然入不了万剑的法眼,让万剑不由摇头叹息:“人间真是退步了。出剑,慢而不准,左摇右摆。心,燥而不静!刺的也不是要害,往洞中刺,哪儿刺的死人?周身大穴,心脏、大脑,怎么刺不死人?而且那剑又短又圆,到底是哪个铁匠打制的。这样的手艺也拿的出手?什么破烂的铺子。”随着万剑的声音,埋入他识海的剑招不断涌现出来。
他现在便是斩仙台刃,何谓斩仙台?自是斩杀仙家之所在。使法宝的仙他斩过,使剑的仙他当然也斩过。
人在将死的时候,会不会把一生回忆一番,他没记,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凡是他所想的,知识也好,道行也罢,就没有他斩不掉的。而以他的眼界,这男子的“剑法”,实在是称不上剑法。
“嘤-”女人的呻吟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
万剑实在是听不下去,走了出来。“哪儿有你这么使剑的?要往要害扎。你这样,她只是叫,中气十足,其实一点儿伤也没有……咦?流血了?怎么这血不是红sè?这一代的人族血液是白sè的吗?”没有缘故的,他只想帮那个男人杀死那个女人,如果那男人不行,他不介意自己出手。不,是他很想自己出手。
“谁?”西装男吓了一跳,看着万剑被透进小巷的光芒拉长的背影,立刻放开了女人的腿,往起提裤子,准备跑路了,“不会是抢劫的吧?今天没有多少客人,这个富婆除了长的漂亮,人扣吧的厉害。”
“屁话,跑什么跑?”女人转身,打了他胸口巴掌,接着去掏他的口袋,骂道,“没胆鬼,老娘都不怕,你怕啥?你还是不是男人,这么削瘦的男人也怕?打他,否则你的钱便别想要了?”
万剑这个身体的主人就是个老实人,不要说杀手的体魄,因为他实实在在地就是个普通人,甚至比普通人还弱上不少。
他这样貌,再加上近二十年的学子生涯,他的身体与气质,都不像是那种可止婴儿啼哭的人。反倒是小白脸,迷迷久旷怨妇,他倒是够格。
“你这剑客,真是没用。看我怎么用剑。”万剑出手了。
他已经是剑,没有怜香惜玉之心,就是有,也是对剑,不是对人的。右手化掌为剑,刺出。
“啊!哎哟!”那女人先是一惊,她没有看到万剑出手,当她看到了。一只人手打在自己的nǎi子上。她先是一痛,又觉得一麻。她媚笑了,心说:好高明的手段。玩过这么多的帅哥,这一个技巧更高。仅仅是手,便这么舒服,如果真来上一发,那真是美都美死了。
再一看万剑的样子,她就更加软了。
出来玩,自然是希望越是帅哥越好。既然是出轨,没有理由不找好竹子出。
万剑却呆了。“为什么?为什么没有刺穿心脏?是什么在保护她?官气!我竟然连官气都斩不动了,为什么?”
身为万剑之主,斩仙台上,斩杀肉身,不过是凡器所为。斩仙台上斩仙,气运、道行、修为……最次才是生命。这与凡器不同,可是他现在竟然斩不动了。
我现在的身体真是弱啊!
“看来我要先去修炼了,炼出混沌金身,方可再立斩仙台,斩尽三界苍生。”万剑急速离开,既然他现在连个凡人都杀不死,他还留下干什么?
“喂!你别忙着走啊!至少留下个联络方式,手机?QQ……哪个都行。”那女人想追,但是她哪儿追的上万剑。
“要不换个地方吧?”过了一会儿,男人不是不敬业,更加不是收了钱不办事。而是万剑突然出现,搞得他萎了。越是靠二弟吃饭的,越是怕吓。—天需要赶上那么多的场,本就是疲劳驾驶了,再—吓……他也是人,也需要休息的。不过随后看到女人将从自己的裤袋里掏出了几张老人头,塞进了她的皮包里,急了,“哎,你给我留一张,不然我连回去的油钱都没了。”
“不留,回去找你老婆要去。”女人打掉了他的手,道,“还做不做,不做送我回家。”
“去你家吧,这小巷太脏了。”男人又摸上了她的大腿,感受着丝袜的光泽,道,“就这一次。”
“不行,要不就去旅馆。”女人才不会带男人回家了,“去你车里也行。”
“那就在这,弄脏了车容易被发现。”男人又开始脱裤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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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野岭打野战,虽说这里视野开阔,但是他们就不怕遇上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没有看到与他们相隔不到千米的死尸,而以中国人满为患,到处都是人的标准来看。一地死尸没人看到,直到尸臭传出。jǐng察才封锁了这么个地方。不得不说也算是个奇迹。
某杀手组织。“不错。无名,你这次发掘的新人真的不错。我们组织,用枪杀人的神枪手不缺。但是弄得人死亡像意外的人才,却是急缺。”
“是,王。我会尽快吸收他进组织的。不过这人比起杀人来,更喜欢……王,王……”无名没有讲完,那个人却已经消失了。
与此同时,一队盗墓者死了,诅咒而死,至少报纸上是这么登的。除了杀手组织的其他人。“看来,他们这一次真的网罗到了—个不错的新人。”
“头!这一次也要?”一个杀手比划了—下杀掉的动作。
“也好,试试他的含金量,咱们可是不想废物的。”
“是。”
“哼!老东西!不是看不起杀手吗?竟然还安排接班人。不过,真是可惜了!他真的是个人才,若不是老东西的人便好了。”
而他们正在讨论的人……
“哼!好垃圾的身体。怎么会有这么垃圾的身体!连百炼剑身都没有,又如何挥剑?看来得好好炼炼这身体了。”万剑开始了修炼,身为曾经的万剑之主,从来都不怕修炼的,更加耐的住寂寞。
只是万剑忘了一件事: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剑不怕饿,人却怕。
“叔叔,叔叔,你怎么了?”—个不知道的城市,一个不认识的住宅区,一个浊气可以污染他头昏脑涨的地方。
天地初开,有清浊二人。清气上升为天,可修炼,仙神根本。浊气下降为地,污人元神,经人体进入入地府,凡人所居。
万剑,斩仙台上斩苍生。—生不知斩杀多少仙家,斩下的仙气自然有些是归了它,现在归了万剑。
只不过他是一把剑,从来没有过肉身的剑。剑,吞吐灵气、仙力;人,特别是凡人,却必须吃饭。不是说仙灵之气比不上凡人的食物,而是凡人的吸收系统根本就没有达到那么高的层次。
凡人修仙,为什么是筑基、金丹、元婴……这样一步步的来。这本身便是改变身体的—个过程。一个从食物到吞吐仙灵气的过程。
修真不计年,万剑自然是耐的住寂寞。然而坏就坏在他耐得住寂寞上。当他察觉人身与剑身的不同,出去找食物时,却饿昏在了路上。
他是太—帝俊铸就的斩仙台。他那个时代连小妖吃血食,也是偶然间发现的。而他,斩尽苍生的存在,吃食?他需要吗?非要说吃食,也就是押到他身上的大罗们了吧!
然而凡人,—旦饿的很了,身体上竟然是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什么仙灵之气,吸收不了,一点儿用处也不起。只能是以仙气护住自身,强吊住—条命罢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为什么连个凡人都做不好?
趴在地上的万剑卖力想着。
人需要吃饭,剑不需要。这是常识。而这样的常识却有很多很多。谁来教他?真的要全靠自身去领悟吗?可是剑又可以拜师吗?拜谁?
“叔叔,你身上真好闻。”—个小姑娘,十岁左右,萝莉样,掉了一颗牙齿,豁着嘴,发现了倒在地上的万剑。她是为仙灵气吸引来的,趴在万剑身上死命闻着。
这—闻,万剑身上的法力流失更快了。
牵—发而动全身。小姑娘虽然只是这么一闻,但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已经基本上没有了灵气。小姑娘这—吸,就像是给太空中的气囊,开了一个小口—样。灵气与法力散向四面八方。
万剑不是太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力气,毕竟原万剑的记忆已经全部斩尽了。他有所体悟,知道身体需要补充什么,但是却补不出来自己的力气,仙灵之气也不行,如果有力气,他当场便要毙了这个凡人,竟然敢偷取自己的法力。
“啊!好多气都跑到空气中了。不行,太浪费了。得把叔叔搬进家里,这样这好闻的气便会一直留在家中了。柔柔,你真聪明!”小姑娘也察觉了大量的气体消失了,浪费了,当场便想出了这么个主意。
小姑娘,小胳膊小腿,力气同样很小。但是为了好闻的气味,她卖力地往家中搬着,拖动着。就像无数的小孩子发现自己喜爱的宝贝一样,自然是要藏起来。
“柔柔啊!你这是在做什么?又捡什么回来了?”邻居赵大爷按住了电梯,乐呵呵笑着。
赵大爷很喜欢这个小姑娘,人小鬼大,什么都往家中搬,似乎她只要这样做,她便会越来越富有似的。典型的小财迷。
“赵大爷。姐姐的男朋友累倒了,我带他回家休息。”小姑娘眼珠子—转,便想出来这么个可以把好闻叔叔留下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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