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惊恐的向前奔跑,他脚步凌乱,脸sè苍白,好像后面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在追着他。即使现在阳光明媚,但男人还是感觉到一阵yīn寒,从他的心里、骨头里散发而出的yīn寒。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刚刚在走入这条小巷的时候还是好好的,他还有兴致欣赏这条古意盎然的小道。但走着走着,他就开始恐惧,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他一样。他借着勇气回头看,但什么都没有发现。
“快跑!快啊!快跑啊!”
这个充满恐惧的声音不断在他脑海里回响,这是他灵魂的声音,他的灵魂竟然也在恐惧。他赶紧加快脚步向前走,只有走出这条小巷就会到达繁华的大街,那时候什么事都没有了。但是他加快速度,那种恐惧的感觉就加快速度,就好像系在自己身上的风筝,无论怎么跑都离不开这条羁绊。
他大叫一声,开始狂奔,想要彻底摆脱这种令人绝望的感觉,他不敢回头看,他害怕只要自己慢了一步那个恐怖的东西就会撞到自己,也害怕自己回头看到那个东西之后就没有勇气逃跑。
终于,终于到了!男人赶紧加速奔跑速度,他现在离那个出口已经只有不到十米的距离,只要他再跨出几步,只需要几秒钟的时间,他就可以摆脱身后那个令人恐惧的感觉。
他觉得这几秒钟好长久,长久到他足以详细回想起自己的一生……等一下,他为什么会想这些东西呢,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自己的一生,这明明是只有快死亡的人才会想的事情啊,自己已经快死里逃生了,怎么会想这些呢。
他管不了那么多了,街道和小巷的分界线已经在他脚下,这是生与死的分界线,他毫不犹豫的跳出去。
……
校园在早晨的阳光下显露轮廓,好像一个穿着白sèt恤的运动型女孩,到处充满淘气与活力的气息。
对于刚刚收假回来的学生来说,这个早晨并没有那么美妙。要是在不久前,他们现在的这个时间,不是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觉,就是坐在电脑旁努力奋战。
“你要做的就是把这里的玻璃擦干净,记住,所有玻璃,包括外面的也要。”夏云沫把抹布递给他,“弄完之后向我报告,我会继续给你安排任务,清楚了吗。”
身为铃兰私立高校的校花,夏云沫有一张jīng美到极致的瓜子脸,她微笑的时候很美,两个浅浅的酒窝印在脸颊上。
“知道了,不就是擦个玻璃嘛,不过要是我不小心从窗外掉下去,身为负责人的你会不会给我补偿。”夜逸晨有些漫不经心,刚刚开学就被强迫做劳力,换做是谁都会觉得很委屈。
“别说这些话,赶紧行动。”夏云沫说,“我先去把拖把拿过来。”
夏云沫离开后,夜逸晨立即把抹布丢掉,然后坐在钢琴的座位上,仔细打量这间两个月没有见到的音乐室。
夜逸晨其实有些蔫坏,属于那种“看起来不像坏人但有些腹黑”的有为青年。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中,就有“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这种让人可气又可笑的特殊嗜好。
这间音乐室不算太大,也就只有半个教室的空间,再加上许多乐器堆放在这里,使原本就不大的空间显得更加狭小。
夜逸晨最近很喜欢钢琴,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这种充满文艺气息的东西自己居然会喜欢,而且还是独爱具有“乐器之王”之称的钢琴。不过这不重要,既然喜欢了就去学习,管他是什么原因。
“不想那么多先做了再说”不知道算是他的优点还是缺点。
夜逸晨轻轻抚摸黑白sè的琴键,上面沾满灰尘,他的手指留下一道深刻的痕迹。
他放松一下身体,然后修长的手指如同jīng灵跳舞,黑白sè琴键随着他赋予的压力不断起伏。瞬间,一首钢琴版的《夜曲》在他的指挥下娓娓而来,袅袅余音环绕在这间小房间。接触钢琴不到两年时间的他,能弹出这种水平很令人惊叹。
触摸到钢琴的瞬间他已经完成了角sè的转变,此刻他不是夜逸晨,他与钢琴融合在一起,钢琴是他,他是钢琴,他的世界只剩下黑白琴键。
男人就该有两面,夜逸晨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他在平时不会太注意表现自己,不会像萤火虫那人散发出自己独特的光彩来吸引人们的目光,但当他认真起来那一刻他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人。那时候在他的世界里,全世界的灯光和目光都会对准他,全世界都为他喝彩,即使那是只有他一个人的世界,他也会为自己骄傲。
直到曲终,夜逸晨才发现夏云沫已经回到音乐室,正站在门口,双手抱着拖把,大眼睛瞪着他。
“我只是在试一下这个钢琴有没有问题,毕竟两个月了。”夜逸晨立即站起来,心里不断打鼓,对于这个青梅竹马的校花他是不敢有什么违逆的想法,“我马上去擦玻璃。”
“最好你能赶在我生气之前擦完。”夏云沫冷哼,“我还以为过了几年你会有些改变呢,但想不到还是和以前那样。”
“三年时间能改变什么,你也不是和小时候一样爱管人。”夜逸晨反驳,“一点都不可爱。”
“对啦!我不可爱!”夏云沫把拖把一扔,“赶紧把玻璃擦干净,然后墙壁、地板、天花板全部都给我弄得一尘不染!”
夏云沫气的想跳起脚尖,这家伙的嘴巴也太欠了,哪有这样面对面说一个女孩不可爱的。
“好啦好啦。”夜逸晨很后悔,这就是祸从口出?
他们两人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也是最好的朋友。三年前夜逸晨的父母有事需要离开深圳,就带走了还没有自理能力的他,直到几个月前他才转校回到这里。当初他离开的时候,夏云沫还耍起了脾气,躲在房间里哭着,不愿出来和他道别。
现在他十七岁了,可以照顾自己,他选择回到这里。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他也对这座城市产生了感情。
……
由于夜逸晨和夏云沫是邻居,他们两人回家的时候经常结伴。这件事情曾经在学校里引发惊涛骇浪,许多版本的谣言都说校花夏云沫喜欢上了转校生之类的,转校生夜逸晨也一度成为校园男生公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来我们家吃饭吗,今天是我亲自下厨呢。”夏云沫有些不高兴,难得自己有空做饭这家伙居然还不赏脸。
“正因为这样才不想去的。”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昨天还留有泡面,不想浪费。”夜逸晨有些虚伪,他当然很想去夏云沫家里吃饭,但他又有些不好意思。
时间真的很残酷,三年前他们两个几乎是无话不说,无论到什么地方,遇到什么事情都会有无尽的话题。但现在,两人似乎有了隔阂,一扇沾满灰尘的玻璃窗横在两人中间,他们只能隔着窗户看到对方朦胧的影子。
“běi jīng好玩吗,我很想去那里呢,不过都没有机会。”夏云沫打破沉寂。
“也不是很好啦,夏天有沙尘暴和洪水,冬天有冰灾。”夜逸晨叹息,“真是多灾多难的城市。”
“这样啊。”夏云沫看了他一眼,“你在běi jīng有喜欢的人了吗?”
夜逸晨愣了一下,然后摇摇头:“当然没有,不然我也不会回来了。”
“那你……”夏云沫顿了一会,“算了,没什么。”
前方十字路口,一辆黑sè的大众汽车急速拐过街道,犹如在海洋里的鲨鱼,发现食物立即扭转身体,张开巨口,吞噬目标。
“走那边吧,我记得小时候我们经常走这条路。”夜逸晨指了指远方的小巷,“不知道那条大黄狗还在不在。”
“好啊,我也很久没有在这里……”
清幽僻静的小巷跳出一个人影,就像短跑冠军即将达到终点,瞬间释放出所有力量,速度极快。夜逸晨看到男人的表情,那是一种逃脱死亡后的兴奋表情,夸张的弧度把那张本来就算不上好看的脸庞扭曲得更加丑陋。
男人很准时,就在那辆狂奔的汽车经过这里的时候,他刚好跳出来。
这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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