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艳阳高照,许败早早起床,来到练功房兴奋地练习了一遍枪法,自从被那气体冲击后,许败的身体更加灵活和轻松了,而且他明显感觉得到自己体内有真气流动,所以他判断自己已经进入前世梦寐以求的先天境界,什么是先天境界?他也说不清,感觉罢了。
体内的那种流动,就像清风在吹拂自己的身体,清净自己的心灵,安抚深处的灵魂,他想起古人在书上描写这种感觉时说:舒入骨髓,享于全身,生之jīng神于此,命之轮回始之。
一套枪法,许败整整练了一个时辰,从整套来看,他的枪法说实话是没有章法的,而从每一招来看,他的枪法神行兼备。上世学武时期,他的师傅教他的时候说:你的内心早已有了一种枪法,是完全适合于你的身体的,不要刻意地模仿我,即使世人称我为世上最强之枪。
在山里,他向众兽取经,在尘世,他跟百家学习,可是至今他都没有找到那套属于自己的枪法。但他一点儿也不着急,他相信这一定是时候未到。
兵营内,一连驻扎地,非常安静,突然一阵狂风吹来,吹得一连的帐篷簌簌作响,从远处走来一位军服沾血的鬓角斑白的老人,老人手里提着一头巨大的野猪,野猪的脑袋上有一个洞,从那里流出粘稠的脑浆,还有止不住的鲜血。
那野猪大概有上千斤的重量,可老人轻而易举地把野猪提了十几里,并且这只野猪只是他打来用着打牙祭的,不是向兵营里的新兵蛋子炫耀自己的勇武。老人神情好像从来没有经历什么伤心事,让人感到非常信赖,就想从心底叫他一声大哥。
不一会儿,从老人的后面跟上来一个较年轻的壮年,但壮年的眼角还是布满了皱纹,那壮年两只手轻轻在野猪矛牙上一扳,然后野猪矛牙平滑地从根部断裂,没有偏一丝一毫。
那壮年直爽地说:“大哥,拿走你两只牙没关系吧!我要用它做一种新药。”
老人根本不理壮年,只是在前进,一步十米,一步二十米,一步五米,一步十米,毫无规律的走法速度却越来越快,老人的身体竟然看不出一点别扭的痕迹。那壮年也是厉害,一会儿就和老人同幅度了,壮年道:“我先去了,大哥,待会烤好了,可不能少了兄弟这一份啊!”
这次老人才特意地望了一眼壮年,收回目光后,点点头继续走着。那壮年得到回复,大笑一声,直接顺势转身,从右方离开,身形像飘逸的猎豹。
老人是一连最年长的人,也是最强大地人,他听将军的指令说今天会有新的长官来上任,所以这头不幸被他打死的野猪荣幸地成为了新长官的见面礼。老人其实并不在意谁是他们长官,因为他们的实力和战斗经验,来的长官只可能听他们的命令,但长官终究是长官,一些形式老人还是很懂的。
一连最大的帐篷是最普通的。
“大哥,怎么又来一个?不过上级每次都派一个比你更老的人当我们长官,那些人都迂腐到不行,怎么能带领我们?”一位小眼睛的老人抱怨着。
风花雪就是那位徒手爆野猪头的老人,他进了自己的帐篷,把野猪放在空地上。而那位小眼睛的老人不知从哪里溜进来的,突然就在风花雪的耳边说话了。
帐篷里点着一个用胡木做的油灯,那油灯上的红sè火焰忽然熄灭了,冒出一点点的油烟,风花雪找到火石,将油灯点燃,看着那跳跃的火焰,说:“我们是真得老了,你看这火焰,里面都有黑sè了。”
“大哥想……”小眼睛老人转动着自己浑浊的眼珠。
“看天意了,徒弟不是那么好找的。”风花雪用手指触碰着火焰,感受着那一点点的温度。
小眼睛老人神sè黯淡,有些不开心,像想起了什么难过的事。他说:“大哥和我们一样,一生都留给了人界,一辈子当着兵,为人界出生入死,最可惜的就是我们都没有后代。如果现在有个子女,我们都可以退休了。”
风花雪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刀,对着地上的野猪划了几下,然后收刀。
地上的野猪从尾巴处裂开,然后裂口漫向全身,不一会儿轰的一声,野猪被肢解了,就像是被五马分尸一般。野猪的鲜血流满地面,发出刺鼻的气味。
小眼睛老人捂住鼻子,抱怨道:“大哥,你杀猪也要先考虑地方啊!把这里弄成这样,待会怎么睡啊?”
风花雪道:“去把酒拿来,还有把烤架支好,将这烤起,通知大家,晚上在这里聚餐,我先去透透气,你一定要做好。”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小眼睛老人道:“我来得真不是时候。”
许败兴奋地来到兵营,昨天他在嫂子那里特地看了一下兵营各部队的驻扎分布图,知道了一连的位置,地图上一连的位置被特意画上了记号,让许败觉得这是有人早已安排好的。许败手里拿了两坛子的酒,他认为只要是当兵的男人就是可以喝酒的男人,他带了见面礼,那些老兵也准备了见面礼,这也算得上某种程度的臭味相投。
酒是一种非常好的东西,是男人之间友情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酒肉朋友就是大部分形容男人的。但酒又不是一个好东西,因为酒后乱xìng会造成一个男人后悔一生。
许败从好远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兵营里有血腥味,一下子将他转换到遇敌状态,jǐng惕地观察着四周。
许败听了一下四周的呼吸声,发现许多帐篷里是空无一人的,他不禁猜想难道他的新老手下被派出去执行任务了,但一会儿他就否定了这个猜想,虽然自己名望不高,但名义上是这个连的最高长官,许少郎将,有什么调动肯定要先经过他这一级的。
“那小子,鬼鬼祟祟地在干嘛。”有眼纹的壮年看见了许败,质问道。
壮年手里拿着一个药瓶,药瓶没有封口,所以散发出一种臭臭的味道,许败马上就嗅到了,非常尴尬地说:“这位大哥,您能不能把那瓶子给封上,味道太臭了。”
壮年把药瓶拿到鼻孔闻了闻,他眼角的皱纹变得更加深刻,深刻到可以夹死一只苍蝇,许败看着他的皱纹,以为壮年应该闻到了那股臭味,心里不免放松下来。
许败问道:“气味如何?”
壮年答道:“如此香味,只可从天而来,小子为何而来?”
许败把酒显出:“复职而来,请问大哥,您是不是一连的?”
壮年大笑一声,豪爽地把药瓶一拋,抢过一坛道:“原来是新官上任,孺子有趣,机会甚大。”
药瓶碎裂,里面流出黑sè液体,迅速挥发,空气马上被污染,于是在许败鼻尖,有血腥味,有臭味,二者结合,许败彻底被击倒,无奈将酒坛开封,放在鼻尖,希望能抵消二者之合气,变成自己喜欢闻的酒气。
壮年不负责任地大笑走开,并留下一句话:“小子,去里面最大的一顶帐篷吧,我在那里等你。”
许败机灵的跟上壮年,想要知道发生什么事,出发点只有和自己说话的壮年了,但不幸的是许败跟丢了,刚才还在眼前的人,一眨眼消失了,最后停留半天的许败开始丈量自己走过的帐篷的大小,希望他能够得到幸运,找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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