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已过,林桐有要去幼儿园了,这也是他在幼儿园的最后几个月了,受陈佩斯地启发,林桐决定在县城卖羊肉串,得到了林有福地大力支持。
这羊肉串没什么技术性,就靠一个快,结合上辈子看人家靠羊肉串地经验,林桐托庄口打铁的大叔帮忙做了个4米长的烤箱,木炭自己家也有一些,林庄没有卖木炭地,不过果木到有很多,自己烧就行了,肉就更好解决了,林庄附近就有回族的村庄。
在县城林家没有房子,可是总要有个住的地方,转了一天总算找了个合适的,很小,才10平方米,什么也没有。这还是冬天,很冷的,这也让林桐深刻认识到奖台地背后,名次越高,爬的时间越长,也越辛苦,钱,不是凭空变出来的。
房子太小,林有福住都很勉强,自然没办法当店面用了,好在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不能影响市容地规矩,烧烤摊完全可以摆在露天。林有福上次回家买羊肉时说生意好的不得了,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能买店面了,毕竟有了店面才能更好的站住脚跟。
又是一个星期天。
林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人一闲下来啊,就觉得别扭,就容易回想过去。
想想自己上辈子过的那么平淡,没有打过架,没有逃过学,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见义勇为过也没有被见义勇为过,不能说是一事无成吧,也能算碌碌无为了,虽然想了几个赚钱地法子,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目标。
林桐虽然没有什么重活一遍就一定要改变世界,弄个世界首富做,浑身王霸之气一阵就有N多美女佳人主动献身的种猪这种雄才大略,不过要尽量过的好一点也是很有必要地。既不需要多么辛苦的工作,又可以轻松赚钱的项目嘛,“剽书”这个词在林桐的心中开始闪烁光芒。
有了项目,就要制定详细具体的目标了,找来找去,终于还是锁定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林桐记得《第一次亲密接触》似乎是2000年左右出书的,现在刚刚86年,抄起来安全,无风险,另外就是像《飘渺》《诛仙》怕读者比较难接受,林桐打算等网络时代兴起后再开始写,刚刚出现的网络文坛没有这些重量级地撑场面,怕兴起的速度会慢很多,这也是为网络事业的发展而牺牲了,另外嘛,让老外赚咱的钱可不如咱自个儿赚钱舒服啊,把泡菜书改成本土书是再好不过了,林桐极其不要脸的想到。
这个年代在内地,电脑这个东西是很少见得,甚至还算是国家保密技术,不进大学是没机会接触了,再有也很难用。条件不够,只能用手写,林桐现在这具身体还是太稚嫩了,坚持写了5000多字,林桐的手都肿了,不过,林桐好歹也有个成人的灵魂了,这点毅力还是有的,再次埋头苦写,忙了以下午,总算写了10000多字。这似乎有点夸张,林桐也觉得很神奇,他能这么多,主要原因就是每次他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胸口的玉牌就会发出一阵暖流,冲击着林桐手臂上的经脉,反反复复十几次,结束时林桐已经适应了这种状态,要不是林有庆喊他吃饭,说不定他能写到明天去。吃完饭后,林桐感觉自己手臂的力气似乎大了一点。
今天一大早,林桐早早起床,出去跑了几圈,再按自己创造的“内功心法”运了一个大周天(其实就是反复深呼气),打了一套老年太极拳后带上自己写小说的本子去了幼儿园,一个上午,林桐全花在了“写”小说上,似乎忘了要是被老师发现会引起什么后果。
“林桐,你认识这么多字啊,真厉害,谁叫你的?”身为林桐的同桌,陈晓对林大的“神童”表现当然不会不管不问,近乎把脸凑到了林桐地本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问道。
前面说过了,按林桐上辈子的记忆,陈晓同志是个比较野蛮的人,这种野蛮是原始的,生来就有的,和她相处了两年多,林桐被其残暴摧残了无数次,要不是心理上地年龄够大,都不知道哭了多少回了。怎么欺负人呢?很简单啊,从最原始的“旋风掐”到最刺激的“蚊子咬”,陈晓同志都是无比精通啊,就那这个“蚊子咬”来说吧,她不是拽着你一大块肉死命的掐,而是掐起一小块肉皮来稍微那么一用力……疼的没法形容。
再说话的同时,那并不白嫩的小麦色小手已经无声无息地到了林桐的腰间。
“额……是我爷爷教我的。”
“噢,那你在练习吗?”
“是啊,是啊。”
“噢。”可能是觉得没意思,小姑娘在林桐身上掐了一下就埋头自己玩了。
董泽昊家里是养鸡的,不是四、五只那种,整整养了500多只,算是小型养鸡场了,林桐是很佩服董泽昊地爸爸这种先进思维地,没有竞争压力下养鸡还是很赚钱的,不过林桐记得上辈子养鸡户开始多起来后,董泽昊家的养鸡场效益就不是很好了,一方面竞争压力大了,还有就是没什么销售渠道。不过这事还早呢,现在到不愁这个,林有福的烧烤摊要变花样,林桐就决定烤鸡块了,不过这个不能自己去说,怕是人家也不搭理自己,还是要找林有福去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的的过去了,用手**的很慢啊,两个月来林桐不过写了60000多点,也深刻认识到了金大等人的辛苦。好在现在还不是很缺钱,倒也没必要那么拼命,春天已经到了,天气转暖,林有福地烧烤摊生意也逐渐开始火爆起来,这不比冬天,冬天太冷,出来的人少。
林桐赶着星期六,特地跟着林有福去了县城,一方面看看行情,再有就是要找个合适的店面了,有了店面才正规,也更方便赚钱,毕竟林有福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还有就是看看是不是该增加新花样了,这东西太好模仿,最近已经有人开始卖了,要站稳脚跟,没点特色是不行的。
林有福带林桐到了一家店面,这是上次就看好了的,只是那时候没钱,挺不错的,有两间,外间可以拿来招待客人,里面可以加工肉串。房子的主人是个老大爷,人挺不错的,退休好几年了,大爷的儿子是工商局的,今年也有儿子了,老大爷要搬过去带孙子,房子就闲下来了,没要多少钱,一个月70块钱,超级便宜了,这也亏得那时候的人没有经济意识,搁现在这么一房子一个月掉不下700块钱。
“桐桐,我说你真不像小孩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不会系裤腰带呢。”林有福一边穿着羊肉一边调笑着说道。
“呵呵,我也就是爱瞎想,我妈还老说我天天胡思乱想呢。”这话基本没法答,总不能说咱实际上比你还大吧,其实林桐也觉得现在创业实在太早了,很让人怀疑啊,不过实在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毕竟林桐心理上正是“热血”期,年轻人,总是想做一翻事业的。
“对了有福叔,上次我说的那董颜芮家你去过了吗?”
“嗯,去了,不过,人家说这事不是很好办啊。”
“为什么?”
“人家都是一整只一整只得卖,咱只要鸡翅膀,这个不大好解决啊。”
“这个好说啊,我想过了,我们就全收,其他的也可以烤啊。”
“这个很麻烦,我们自己收拾活鸡太耽误时间了,赶不上晚上卖。”
“不要紧,不用做太多了,也正好掉掉人胃口,等店面装好了就行了,到时候我们多聘几个员工。”
在县城里劳力还是很好找的,就是注意找可靠地人,毕竟现在没工作的人很多都是混混,林有福在县城待的这些日子也认识了不少人,也够用了。
林有庆很纳闷,自己这个古怪的孙子自打生下来就和一般的小孩儿不大一样,有一次自己还看到这小子偷偷在西屋“弹”古筝,虽然根本不成调,但确实是在弹。前些日子还猛地发现林桐居然在写文章,怪物啊,怪物。最近林桐越来越古怪,竟然也不和家里人说一声就坐车去县城了,这应该管的,没准哪天就被人拐卖了,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可是,老祖宗传信过来说不要干涉这小子,哎,不管了,没准还真是奇才也说不准呢,恐怕这次能收下他们兄弟吧。
林桐到家时已经傍晚了,刚好和正在纳闷的林有庆碰了个面儿。
“站住!”
“嗯?啥事?”
“又去县城了?”
“额,嗯。”
“去县城干什么了?”
“玩啊。”
“……”
“以后出去和我说一声。哎呦,你是不是没喝孟婆汤啊……”
“呵呵,佛曰,不可说啊,不可说。”林桐心道,喝是喝了,可是不小心又全吐出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按理说我这么点大一小屁孩整天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搁一般人早抓狂了,也是出于这种考虑,每次出门时都避开林建国夫妇。但是,林有庆没事就搬一板凳坐在庄口,林桐到哪去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虽然有时候也会说两句,但,一直似乎都没有干涉自己的意思,这让林桐很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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