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下了几天大雪,道路几乎断绝,要想去东都洛阳,唯一的交通工具只有毛驴了。
白一凡记得离村口五里的地方,有一家林家酒店,掌柜的林老实前几天刚买了一头驴。白家和林家的关系一向很好,白一凡打算借他家的这头驴运西瓜去东都洛阳。
林老实人如其名,做买卖相当的实诚。去林家酒店打一斤酒,肯定会多半两,因为货真价实,林家酒坊的买卖一向不错。
临近过年又加上大雪连绵,林家酒店的生意比较冷清,稀稀拉拉没坐几个人。居中的一个桌子上,一个穿青衫的年轻人手边放着一个晶晷,看他的穿戴应该是书院弟子,他显然有些心不在焉,不停的打哈欠。
白一凡自身的灵力极为微弱,不借助引灵符的帮助,根本就没法在晶晷上写字,更别提看小说了。
“小凡,你来的不巧,那头驴我刚刚给宰了,你瞧瞧,这刀上的血还没擦呢……大冷的天,喝碗酒暖暖身子!”林老实边说边用毛巾擦拭尖刀,天寒地冻,刀身上的驴血已经冻成了冰珠,擦了几下没擦掉,林老实随时将刀丢在柜台中。
林老实热情的招呼着白一凡,不由分说将他按在桌边,招呼伙计打来一碗酒。
白一凡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甜丝丝的米酒,总觉得这东西压根就不算酒。勉强喝了两口之后,白一凡起身就要告辞,林老实笑着道:“小凡,你要去哪里?”
“回家啊!”
林老实一把将他拽住:“一会儿客人都要到了,你要回家?驴都宰了肉已经炖上了,你这个主人走了算什么回事儿!”
“什么客人,主人,林叔,你都把我给饶糊涂了!”
林老实哈哈大笑,指着门口道::“你嫂子赵金娥昨天就到我这里来了,定了十桌酒,庆贺你在玄武书院签约!小凡,你可是半贤庄头一个在书院签约的读书人,这等大喜事,你连个风声都不透,这可不应该啊!”
白一凡顺着林老实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店小二正搬着梯子在门头上挂红布,上面写着上写着一排斗大的字:恭贺白一凡《兰若惊魂》签约玄武书院!
白一凡如同五雷轰顶,今天早上起床晚了,没想到哥哥嫂子弄这么大的场面。
签约的事情弄的尽人皆知,如果哪个人买张引灵符看一眼,自己的脸可就丢大了!
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白一凡坐卧不宁,就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不多时,乡亲们陆陆续续赶来,一个个笑容满面。
“小凡兄弟,恭喜啊!”
“叔可得说你啊,这么大的喜事,你就能憋好几天连点风声都不露?怪不得这几天你哥哥你嫂子眉开眼笑的呢,感情是小凡签约了书院,这可得好好的庆贺庆贺。”
“小凡,你可是咱半贤庄第一个签约书院的读书人,给咱村子争了脸!叔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三岁的时候,叔就看出你不是一般人……啥,不信?当初一群熊孩子在我家后墙比撒尿,就数你尿的最高,现在那里的狗尿苔还乌青乌青的呢!”
众人纷纷道喜,尤其是几个家中有适龄女孩的中老年妇女,更是从头到脚的细细打量白一凡,一边看还一边笑,把白一凡看的汗毛倒竖。
两世的经验都告诉白一凡,大妈们一向战斗力爆表,轻易招惹不得,最好的办法就是有多远躲多远。
片刻之后,白铁衣赵金娥夫妻俩走了进来,俩人穿的里外三新,不时的拽拽衣角生怕出现褶皱,连走路都快不会了。
大妈们瞬间丢下白一凡,将赵金娥团团围住。
老嫂比母,白一凡是哥哥嫂子一手带大的,他的婚事问题,嫂子赵金娥具有强大的发言权,对于这一点,大妈们心知肚明。
赵金娥心中却像明镜一般,不管这些大妈如何的恭维,她心中早已有了主张……那些粗手大脚的村姑,咋能配得上自家这个前途无量的小叔子?
看到赵金娥一直笑而不语,大妈们就更加起劲儿,不停的夸耀自家的嫁妆将是何等丰厚,自家的女儿如何的心灵手巧。
林家酒楼乱成一团,笑声响成一片,尤其是那群衙役,羡慕的眼珠子要滴血。白一凡过了年才到十八岁,就已经和书院签约,看样子正式考上书院也指日可待。
书院学子,入学就是从九品,从此就是士林中的一员了,见了官老爷都可以挺直腰杆站着,平头百姓可是要跪着的。
白一凡算是光宗耀祖了,白家必定是要改换门庭,祖坟都冒青烟了……白铁衣这些年吃的苦,都值了!
“都跑到这里干嘛?衙门的差事都不用干了?老子看你们是皮痒了吧!”门口传来一个刻薄的声音。
说话的这个人,样子实在是太有特点,看过一次绝对是终生难忘。刀条脸上长着一双睡不醒的鱼泡眼,明显是因为酒色过度泛着乌青,瘦骨嶙峋的身体撑不起衙役的官衣,看起来滑稽可笑。
沐猴而冠这个词用在他身上,再贴切不过。
这也就罢了,他还跛了一条腿,走路一瘸一拐,估计是小儿麻痹后遗症。
虽然从没见过,白一凡也能猜得出,这家伙肯定就是衙门新来的刁班头。这么一个奇葩居然当了班头,可见县太爷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在刁班头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锦衣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
普通老百姓只能穿布衣,就算是家里开着绸缎庄的富商,也只能在屋里过过瘾,敢穿出门就等着在衙门挨板子吧。
这个年头,穿锦衣的要么是有功名在身,要么就是个官。
“见过张师爷、刁班头。”白铁衣顾不得伤口尚未痊愈,和众衙役一起躬身行礼。
张师爷的哼了一下,他花钱捐过一个监生,算是有功名的人,向来是用鼻孔看人以示身份高贵。现在又弄了个从九品的文散官,虽然是个没有正式职务的虚衔,好歹也算是个官,更是不拿正眼看人。
刁班头则拍神气活现,拍桌子踢板凳嘴里不停的骂骂咧咧,吓得店小二腿肚子转筋。
白一凡觉得奇怪,他们来这里干什么?
刁班头走到柜台山,邦的一声将铁锁链丢在柜台上,恶狠狠的道:“你就是林老实?奶奶的,让老子亲自来找你!”
林老实哪见过这种场面,吓的哆嗦:“不知官爷有何贵干?”
刁班头冷哼一声:“老子问你,这个月的常例钱,你打算什么交?”
林老实战战兢兢的道:“常例钱,前两天我才交过。”
“前两天你还吃饭了呢,今天就不吃了?三天后是县太爷的小公子做满月,所有商户常例钱加倍,给小公子贺寿!”
林老实又气又怕,哆哆嗦嗦的道:“常例钱已经翻了三倍,还要再加收!这是什么道理?还有没有王法?”
哗铃铃
刁班头不由分说,一抖铁索套在了林老实的脖子上,狞笑道:“王法?老子就是王法!”
林老实为人和善做买卖公道,一向人缘不错。再加上常例钱本来就是皇粮国税之外的潜规则,而且翻了三倍增收,已经算是抢钱了,即便这样县太爷还人心不足,又借用儿子过生日的名目来敲诈。这样的做法犯了众怒,村民们纷纷向前,要帮林老实讨个公道。
几个来给白一凡贺喜的衙役,夹在当中里外不是人,只得陪着笑脸说情,一边劝村民不要冲动,另一边劝刁班头别把事儿给闹大。
刁班头和张师爷,没想到村民有这么多人,而且反应这么强烈,感觉真要闹大了,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万一激起民变,那玩笑可就开大了。遇见这种情况,朝廷肯定是一边镇压带头的村民,一边杀地方官和衙役平息众怒。
两边都不会有好果子吃的,都得脖子上挨一刀!
白铁衣等几个衙役,磨破嘴皮子好说歹说算是把事情平息下来。
贼不走空,如果让刁班头和张师爷空着手回去,肯定要找机会报复,倒霉的肯定还是林老实。林老实只得拿出一串铜钱,算是给了刁班头和张师爷个台阶下。
张师爷气七窍生烟,他今天亲自出马,居然只弄到了一串钱,看看门口的红绸布,他不由得迁怒到白铁衣身上……要不是白铁衣在林家酒店摆酒,怎么会有这么多乡民给林老实壮胆撑腰!
他压根就不信白一凡的小说能签约书院。写书的人成千上万,书院负责签约的教习,眼睛都长在头顶上。白一凡这种仅仅在村学读过几天书的人,写出的小说怎么能入他们的法眼?
肯定是白铁衣故意吹嘘,扯书院的虎皮做大旗,好让县太爷投鼠忌器,不敢再动他。
这种小伎俩怎么能蒙的住自己!
张师爷下定决心,这次要彻底打掉白铁衣那种假清高,给那些心存侥幸的衙役们竖立个榜样,让他们知道阳奉阴违的下场!
“白铁衣,你弟弟的小说签约书院了,恭喜恭喜!”张师爷大马金刀的坐下,依然是鼻孔冲天,嘴上说着恭喜,声音里却满是讥诮。
“不敢,不敢。”白铁衣客气了两句。
张师爷皮笑肉不笑的道:“现在的年轻人,不管是什么阿猫阿狗,只要能认几个字,就敢写小说,还做梦说是能签约书院,真是可笑!”
白一凡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当着和尚骂贼秃了!
张师爷的这句话显然是又犯了众怒,白一凡再怎么说也是半贤庄的人,亲不亲故乡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
白铁衣更是气的脖子上青筋暴起老高,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强压着怒火默不作声。
热闹的场景瞬间冷却,人头攒动的林家酒店,静的有些怕人。
张师爷很满意这种场面,官威嘛,当官要的就是威风,就是要让人怕。
“《兰若惊魂》?”张师爷瞅了一眼门口红布上的书名,鄙夷的哼了一声,从袖筒里滑落出一只青玉晶晷。他一边点燃引灵符,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扫了白一凡,见白一凡的脸色阴晴不定,张师爷断定,白铁衣肯定是吹牛。
大堂上,二十大板没打怕白铁衣,老子现在还要狠狠的打你的脸……张师爷感觉这一趟似乎也没来错,看到白家兄弟当众丢人现眼,心情还是蛮不错的。
白一凡在一旁手脚冰凉……这下人可丢大了!
张师爷连通神宫之后,顿时心里一惊,真有一本叫做《兰若惊魂》的书,而且在书名的上面,赫然有玄武书院签约的符印。
真是一本书院签约的书?
张师心暗生悔意,觉得自己不该趟这趟浑水!
沉吟片刻之后,张师爷感觉自己过度谨慎了,白一凡不过是写了本签约的书,离真正考上书院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张师爷在晶晷上扫了两眼,冷笑道:“呦呵,还真签约了啊?玄武书院的教习大概是眼睛瞎了,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都能签!”
他眼睛的余光不经意间碰到青衫书生,顿时打了个冷战,一直没注意到这里居然有个书院学子。
当着书院学子的面骂书院教习……这不是自找倒霉吗?
监生的功名,在书院学子眼中,那就是个屁啊!
张师爷舌根打结,却发现那个书生的眼中有赞赏之色,似乎很认同他的观点,顿时就觉得底气十足。
四大书院向来互不服气,尤其是嵩阳书院和玄武书院更是势同水火。陆浑县隶属东都管辖,张师爷估计,那个青衫书生就是嵩阳书院的弟子,所以听见别人说玄武书院的坏话,才会是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
青衫学子一直在晶晷上找书看,翻来覆去却没发现什么能吸引他的小说,听到这个书名《兰若惊魂》,信手输入了一丝灵力。
书页缓缓打开,青衫学子楞住了,这本《兰若惊魂》竟然是一本煌煌万言的巨著?
神宫幻境中的小说浩如烟海,不过每本小说篇幅都不长。从小说家的开山鼻祖虞初的《虞初周说》和干宝的《搜神记》开始,历朝历代的小说都是三二百字的短文,千字以上的就算很长的。
上万字的小说,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本《兰若幽魂》恐怕也是有史以来,篇幅最长的一本小说了吧?
甭管写的如何,就凭这个字数,作者已经创下一个史无前例的记录。
青衫书生,不由得对白一凡多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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