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道名叫东方墨,母亲在生他的时候死了,父亲在两年前也步了母亲的后尘,从此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家寡人,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
据他死去老爹说,他是上古东方世家第三千七百五十一代嫡系子孙,到了他这里就剩他一根独苗了。不过就他老爹的话,听听就行了,东方墨当真才怪。
他爹死去时,给他留下了一件破道袍,还有一支用了十几年的拂尘,外加上他身上扛着的一条凳子,十几个葫芦还有几摞破书,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东方默别的本事没有,他爹的衣钵倒是完完整整的传承了下来,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江湖行骗的招数胜过他爹不止一筹。
平日里东方默就靠着说书为生,偶尔也替人算命,测字,看姻缘一类的,有时候气运来了,还能帮人求雨,甚至回回魂。
这样的日子,用他的话说那就是命贱,活着太累,想死又舍不得。正因如此,对于父母的离世东方默并没有伤心到欲绝的程度,或许父母命入轮回,下辈子投个好胎,从此衣食无忧,自己反而应该高兴才对。
对于将来,东方默还是有着自己的梦想的,那就是要喝最香的酒,吃最好的肉,还要娶几个最漂亮的女人,过神仙一样的日子。
每次东方默看到那些有钱的老爷出门,坐的是八人抬轿子,着的是锦帽貂裘,手上脖子上穿金戴银,有的手里领着只鸟笼,还有的身前一只凶猛的野兽,身旁不但有几个彪悍的随从,还有俏丽的小丫头左右服侍,端茶倒水喂点心的,那才叫气派二字可以形容。
一想到吃的,东方墨肚子就咕咕叫起来,摸了摸肚皮,才想起这都一天没吃东西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不过身无分文的他想要解决肚子问题,无非就是比有钱的时候困难一点点而已。这些年偷鸡摸狗的事情从五六岁就开始练,除了头几年经常是羊没有偷着,反而惹了一身的骚之外,如今做起这些事情来早就轻车熟路。
不过出了城四周一片原野,一户人家都难看见,自然干不了偷鸡摸狗的事、。但这原野上,山鸡兔子倒是多的是,随便抓个几只也不难。
想着东方墨看了看四周,选择了一个山林茂盛的方向快步前去。
进入山林之中后,找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将自己的所有家当藏了起来。东方墨细长的眼睛变得凌厉起来,扫过四周,似乎不肯放过一丝的蛛丝马迹。
山林里的一切他都非常的熟悉,只要有任何野兽经过,必然会留下一些线索。
一个脚印,一片落叶,一缕毛发,都能够给他带来大量的线索。通过脚印的大小和深浅,能够看出这畜生的体形大小,一截断枝一片落叶能够看出它离开此处多久,是往哪个方向而去,而通过毛发更加能够清晰的判断出这野兽具体是什么东西。
而就在东方墨刚刚进入山林没有多久,一股异样的气味突然传来。
吸了吸鼻子,仔细嗅了嗅。那不是草木的味道,更加不是任何畜生留下的体味或者排泄物,而是一种清香,但在清香当中似乎还带着一丝丝的腥味,显得尤为的古怪。
东方墨自幼野于山林,这种味道他还是第一次闻到。
而就在他循着这股味道而去,不多时,这股清香中带着腥的气味变得越发的强烈。某一刻,其豁然侧头,看向一旁的一段树枝上。
在这树枝上,有一滴滴暗黑的液体留下,东方墨眼睛一眯,本就细长的眼睛显得异常的凌厉。
他第一时间判断出,那股清香中带着腥味的味道就是从这液体上传来的。仔细一看,这暗红色的液体,似乎是某种野兽血液。
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并无异常后,用手指沾了沾树枝上的暗红色液体,想要放近鼻尖闻一闻,不过当他刚刚触及那液体时,却猛然一缩手,露出痛苦的神色,强忍着才没有痛呼出来。
这液体居然就像是开水一样滚烫,沾在他手上将他的手指烫的通红一片。
足足好一会儿,那种钻心的疼痛感才逐渐消失。东方墨看了看自己的手,发现原本通红的地方逐渐恢复了原本的色泽,那液体也不见了踪影,除此之外便没有了任何感觉。
“不错,这应该是某种古怪东西的血液。”其内心判断。
本就是个好奇心奇重的人,他对留下这血液的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按照他的经验来判断,血液温度高的野兽,一般都是体形庞大,气血充足一类,就如虎如熊一类。他爹还活着的时候二人不时就会挖下陷阱,陷死一些体形庞大的野兽,所以对此并不陌生。
而这血液,应该是那东西受伤后留下的,在受伤后滴落的血液还能够保持如此温度,能够想象它的体格是多么的庞大。
不过凡事也有例外,虎熊那一类畜生虽然血气充足,但是血液并不会显得细腻粘稠,刚才东方墨虽然被那暗红的血液烧的吃痛,但还是感觉到了那血液的细腻柔滑之感,那种感觉明显是体格娇小的野兽才有的,如灵猫,灵貂一类。
再仔细一看那血液的周围,没有留下脚印之类的痕迹,由此,东方墨能够判断出,那东西要么是有翅膀能够飞,要么就是体格娇小身轻如燕。
二者一比较,东方墨更加偏信那是一只体形较小的野兽,并不是体格庞大的一类。若是如此,凭他瘦弱的身躯,不需要挖下陷阱应该也能够轻易的拿下。
那种气血足体格小的野兽,肉质极其的细腻,绝对是好肉中的好肉,想来那种轿子抬的老爷也不一定能够吃到。
一想到此处,东方墨不禁舔了舔嘴唇,肚子饥饿的时候,一顿好肉,对他来说就是绝对的诱惑。
虽然这种体形娇小的野兽最是难以捉到,不过那畜生明已经受伤了,而且它的血液还有那种独特的味道,应该不会太难追踪。
想到此处,东方墨一提脚下道袍,抽了抽鼻子,辨别了方向后,快速向着一个方向而去。
……
而就在东方墨一路追寻那猎物的时候,在离他数十里之外。
此时,一男一女两人并肩虚空而立,徐徐站在半空。
那男的年约二十,一身黑色短衫,身高足有七尺,虎背熊腰。面容黝黑刚毅,犹如刀削一般,此时双手倒背,显得威武不凡。
而那女子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面容被一层薄纱遮掩,唯独露出一双灵动的双眼,以及细长的柳眉。其身着火红色的长裙,腰间丝带束缚,显得盈盈一握,虽然正值豆蔻年华,不过却初现惊艳的气质。
“十三,那药血兽可是在这附近?”
此时,那女子想着身后幽幽开口,声音清脆,犹如玉珠碰撞一般。
“禀小姐,应该不会跑出方圆十里之地。”
闻言,那短衫男子眼中露出恭敬的神色,低首回答道。
“很好,这东西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都能跑到这灵气稀薄的偏远之地来,这次看它往哪儿跑。”
少女眼中一丝冷芒闪过,似乎对追寻如此之久显得略有不耐。
“小姐,这药血兽正直进阶的阶段被小姐重创,此时它浑身的血液不同以往,会散发出一股奇特的香味,很容易被人发现,为避免他人捷足先登,要不还是我出手将它擒住。”短衫男子继续道。
“不用,这旮旯之地想来也不会有任何修士,一般的凡人还有野兽也闻不到那种味道。”
“而且此药血兽嗅觉灵敏,虽说进阶时被重伤,但依然能跑到这灵气匮乏之地来,定然是此处必有不凡,有助于它疗伤之用,不然它不可能往此地跑,暂且等一等,待其疗伤之时擒住它,说不定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小姐果然英明。”短衫男子一拱手,恭维道。
闻言,那少女却不为所动,只是淡淡的说道:
“就在远处跟着,不要靠太近,那东西狡猾得很,这次千万不能失手,那炉丹药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准备齐全,唯独差这药血兽的血液,家族耗费人力物力查了这么久,才终于有药血兽的消息,让它跑了不知又要等到猴年马月。”
“是,十三遵命。”
闻言,短衫男子一拱手,同时脚下一踩,向着远处而去,看其方向,正是那药血兽所处的位置。
我只是改了笔名,然后发一本自己新的作品。望编辑能够理解。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