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是一片茫茫大草原,开满半人高的野花,不但景色宜人,灵气更是浓郁万分,比地球强出太多了。作为一位修真者,对于灵气的喜爱自不待言,程晓天深吸几口,但觉心旷神怡。
程晓天现在的打算很简单,先找个比较繁华的集镇,然后开始打探师姐下落,自己和师姐与这里的原住民差异不小,想来,应该不难寻到蛛丝马迹。至于找到师姐后该去哪里,反倒更让他伤脑筋,是先去达纳苏斯看风景,还是先去找蛋哥聊天给他顺顺气?亦或者,溜到塞拉摩和吉妹妹演绎一段超友谊的故事……
“……唔,还是先弄点吃的填饱肚子吧……”程晓天自语着,反手扔掉了手里的半块黑面包,这么一番折腾下来,黑面包已经邦邦硬了。
主意已定,程晓天一头扎进了花海,向东走去。
他刚离开不久,一匹枣红马嘶鸣着疾驰而来,马上骑乘的,正是追来接“少爷”的老道森。
不过,他并没有像程晓天那样一头扎进花海,而是在边缘勒马停了下来,目视前方,神色渐渐沉了下来。
“依莎拉,快过来!”老道森向后大吼一声,语气急切凝重。
咚咚咚!
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后方丘陵顶端出现了一头庞然大物。
那是一头棕熊,外表与普通棕熊无异,唯一的区别就是大!一般棕熊高不过一米五,可这一只,肩高足有三米,体长五米有余,体重怕是不下3吨!
巨熊身旁,另有一道窈窕倩影,正是依莎拉。
她这时穿着合体的半身皮甲,身背雕花角弓,腰两侧配着一对短刀,脖颈上系着的红丝带迎风飘舞,说不出的英姿飒爽。这一身打扮,艾泽拉斯人一眼可辨,赫赫有名的暗夜精灵女猎人!
依莎拉居高临下,看清老道森方向后,反手掣出角弓在手,纤长的腿发力,身形如离弦之箭般疾奔而下。
“少爷去了哪里?”跑到老道森身边,依莎拉急忙问道。
老道森蹲在地上,目视前方摇了摇头:“我们的这个少爷,今天可是给了我太多意外,我的追踪术到这里就断了,感应不到他去了哪里,你来用鹰眼术看看。”
依莎拉闻言,不敢置信瞪大了眼,自家少爷是个什么货色,他可太清楚了,除了能吃,任嘛本事没有,怎么可能躲得过老道森的追踪?要知道,老道森也算是人类中有名的盗贼!
不过转念一想,自从醒过来后,这位少爷的确有些不对劲,刚才他逃走时的身法,只怕连自己都略逊一筹。可现在人都丢了,想这些也没用,还是先把少爷弄回来再说。
闭上眼,依莎拉将一只手掌按在前额上,口中小声诵念着古老的精灵咒语。片刻后,她按在额头的手掌猛然向前一指,一只白色的雄鹰虚影在她肩头浮现。
唳!
雄鹰发出一声清越的鸣叫,有力的双翅一振,顺着依莎拉手指的方向飞了出去。进入鲜花草原,雄鹰开始振翅高飞,敏锐的鹰眼不住四下打探,很快消失于天际。
这是鹰眼术,猎人的看家本领之一,借助于和鹰魂签下的契约,可以短时间拥有鹰的视界。
大约一刻钟过后,依莎拉一直紧闭的双眼猛然睁开,脸色有些苍白。
“找到了吗?”老道森早就等得心急火燎,见她睁开眼,连忙问道。
依莎拉面色沉重摇了摇头:“没有找到少爷,却看到了兽人的巡逻队,就在东南方十公里外。”
顺着依莎拉所指看过去,老道森面上阴霾越来越重,那方向,正是阿拉希盆地东南角,艾略特家族庄园所在地!
诚如依莎拉所言,东南方十公里处的确有兽人,鹰眼术绝对不会看错,这一点,程晓天完全可以证明,因为他也看见了。
当那只雄鹰之魂飞过时,程晓天就这么直愣愣站在原地,抬头目送它离去,可那只鹰魂就是看不见他。
这一切,只因程晓天脑门上贴着一片树叶。
这片树叶是程晓天当初为了躲避师姐,哀求玉真子给他炼制的,它并不能使你隐身,却可以让别人的视线很难在此聚焦,说白了,就是让旁人视而不见。
从这一点来看,当初凌风子的话一点没错,玉真子的确太娇纵程晓天了,这不是帮着徒弟学坏嘛!
闲话少提,那只鹰魂刚飞过去,程晓天正准备继续赶路,兽人便不期然出现了。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兽人武士,赤#裸的上身肌肉肱结,发达的可怕,胸前交叉打着两道皮绑带,上面钉满泡钉,算是简易皮甲。他右手拿着一根狼牙棒,扛在肩头,正抬头目视天上飞过的鹰魂。
风吹动兽人长长的乱发,随着野草一起舞动,这粗犷有力的画面,看得程晓天暗赞一声好。
不过赞归赞,程晓天可不打算上去套近乎,这些兽人脾气暴躁,自己又是异族,可别闹不好打起来了。
要说单挑,他还不惧这个兽人,毕竟自己也有些修为,并且武技不俗,对付这么一个大块头应该不在话下,可问题是,这样的大块头可不止一个!
鹰魂刚飞过,地平线上人头攒动,又有几位兽人武士逐渐现身,缓步走上了那座小土坡。他们动作缓慢而有力,目光坚定沉稳,一路不言不语,虽隔着好几十米,程晓天犹自能感觉到杀气扑面。
这些绝对不是一般的兽人士兵,必然是精锐!
程晓天当即断定!赶紧按了按头上的“一叶障目”,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紧张的注视这一队兽人的动向。
他猜得不错,这一队是兽人的侦察兵,类似于特种部队的存在,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战士!
这一帮兽人聚在一起做了些简单的交流,其中一人抬手向后一挥,接着他们就走下了土坡。
程晓天看得直骂娘,大草原那儿不是路?凉快的地方多的是,干嘛偏要冲着我来啊?!
不怪程晓天恼羞成怒,这时如果以兽人和程晓天作为两个点,拿尺子画一条直线的话,这一帮人的行进路线完全和直线重合,比练习猫步的模特儿还标准……
“就你们那乡巴佬模样,给你穿上龙袍,你也不像个太子啊!”程晓天简直要骂出声来了,可就在他破口一刹那,他又将话给吞了回去。
只见那座土坡上,再度出现了一道身影,又一个兽人到来。
随着这兽人身形一点点拔高,程晓天心里不由“咯噔”一声,暗呼糟糕!
要说这兽人的形貌打扮,和先前那一帮也差不多,甚至还瘦一些,不过他那满是疤痕的躯#体,充满了无形的爆炸力,仿佛他本身就是一件凶器!他的眼神里既没有嚣张,也没有凶狠,有的,只是平静无波的冷漠。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百战勇士,手上也不知沾染过多少人的鲜血!
然而,这不是重点,真正让程晓天紧张的不是这位兽人,而是他胯下的坐骑。
与前面几人不同,他并非步行,而是骑着一匹毛色灰白的巨狼!
正常来说,“一叶障目”这件小玩意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凭师姐吕霞的修为,要是不借助点小法宝,还真看不见他。至于前面这帮子兽人,怎么看也不像是比师姐还强的人物,程晓天本该有恃无恐静待擦身而过,然后再扬长而去。
可不但地球人,就连艾泽拉斯人都清楚一件事,狼不但目光敏锐,还有一个比人类灵敏600倍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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