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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妖孽高手》第1章 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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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冷酷无情

华夏,临江市。

临江一中。

高三4班。

“……向雪,你是我心目中的女神。从上两年前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你。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写这封信,也只是为了让你知道我的心情……”

一个短发女生站在讲台上,手里拿着一封信,正满脸戏谑的大声念着。

她看了一眼坐在教室后排的一个男生,挥了挥手里的信,嘲讽的说道:“唐天,你既然知道自己配不上我们雪儿,那你就不应该写这封信。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还写情书。而且还写的这么烂,我都差点被你恶心吐了。”

“哈哈哈哈……”

听到这话,班里的学生都不由哄笑了起来。

唯独那个叫做唐天的学生,没有笑。他低着头,紧握着拳头,脸色涨红。

他的心中,更是充满了愤怒与屈辱。

这封信本来是他写给向雪的,可是他却没有想到,这信居然被向雪的同桌刘燕拿到了讲台上,而且还当众读了出来。

向雪是他们高三4班的班花,不光他们班的男生喜欢向雪,在全校都有很多男生,把向雪当做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唐天同样也不例外。

只不过,他有自知之明,知道以他的家庭情况,是不可能配得上向雪的。

所以,他一直没有表露自己的感情。

只是如今已经是高三下学期,整个高中时期都已经快要结束了。

唐天不想让自己留下遗憾,所以才思虑再三之后,终于写下了这封情书。

为了写这封情书,他鼓足了勇气,整整熬了两个晚上,逐字逐句的斟酌,希望自己的心意能够让向雪知道。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心意,最后竟然变成了,刘燕在讲台上羞辱自己的工具!

这一刻,唐天的心中,充满了苦涩与愤怒。

这不仅仅是因为刘燕对他的羞辱,更重要的是,这封信,他明明亲手交给了向雪,为什么会现在会出现的刘燕的手里?

很显然,这是向雪给刘燕的。

这也就意味着,自己的一番心意,在向雪的心中却是只不过是一个笑话,可以随意的拿到讲台上去羞辱。

呵!

自己只是一个穷小子,与向雪之间有着天壤之别,果然不该有非分之想。

讲台上,刘燕还在继续念着情书:“向雪,我写这封信,并不一定想要你的回复。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曾经有一个人这么喜欢过你。呕……”

刘燕满脸戏谑的看着唐天,嗤笑道:“唐天,拜托你搞搞清楚,你有没有喜欢过我们家雪儿有那么重要吗?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句话听说过没有?你就是那只癞蛤蟆。

我拜托你,喜欢我们家雪儿的人,能从这里排到校门口。就你这只癞蛤蟆,就不要再过来恶心人了好不好?”

“嘭!”的一声。

唐天猛然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道:“刘燕!你说够了没有?!就算我真的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羞辱我也够了吧!”

说话的时候,唐天的目光落在最前排向雪的背影上,希望向雪能够阻止刘燕继续念下去。

毕竟这件事情虽然自己出了大丑,可是像雪儿也是当事人之一,她也同样丢人。

然而,让他连失望的是,向雪就好像没事人一样,一只手托着脸,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还听得津津有味儿的。

唐天彻底的绝望了。

“怎么,恼羞成怒了?既然你不自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就要有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刘燕不屑的嗤笑道。

唐天怒道:“你们这是拒绝吗?这分明就是在羞辱我!”

“切!一个穷小子而已,你也配我羞辱?”

刘燕不屑地说了一句,然后转头问向雪:“雪儿,这信你打算怎么处理呀?”

“扔了吧。”

向雪淡淡的说道。那冷漠的语气,仿佛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一半。

轰!

唐天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浑身都僵硬了一下。

扔了吧。

这简单的三个字,此刻却是显得如此的冷酷无情。

在向雪的眼中,他费尽心血写的情书,似乎就像是一个垃圾,在羞辱完他之后,就可以随手丢掉。

唐天死死的攥着拳头,深深地呼吸了几次,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然后他摇头笑笑,心中充满了苦涩。

尽管他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向雪应该不会接受自己。

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竟然会是这个结果。

“呵呵。”

唐天自嘲的笑了两声,深深的看了一眼向雪的背影,以及她旁边正满脸不屑地刘燕。还有那份直接被扔到了垃圾桶的情书。

他努力让自己显得平静,大步走出了教室,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学校。

身后,还能隐约听到教室里传来的哄笑声。

……

唐天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心中充满了苦涩,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愤怒。、

他知道,自己给向雪写情书,实在是自不量力,没有半点自知之明。

但实际上他也只是想要表达自己的感情,并没有奢望向雪会接受自己。

正如他在情书里写的,他只是希望向雪以后有朝一日想起来,知道曾经还有一个叫唐天的人喜欢过她。

可现在他知道了,她的这封情书,包括他自己,在向雪的眼中是实在是不屑一顾,跟垃圾没有什么区别。

这一点,从刘燕的态度中就能看得出来。

但是不管向雪怎么拒绝他,都不应该让刘燕拿着情书到讲台上那么去羞辱他。

她们不仅践踏了他的感情,更侮辱了他的人格。

“罢了!”

唐天摇头笑笑,这一次的确是自己自取其辱,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教训。

唐天来到路边的一个长椅上坐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玉坠,忍不住自嘲的摇头笑笑。

这枚玉坠是他在古玩市场买的,足足花了他一个月的生活费。

他本打算,不管向雪是不是接受他,他都打算把这枚玉坠送给她,这也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的礼物了。

但是现在……唐天摇摇头,就想把玉坠丢掉。

“咦?”

就在此时,唐天却发现,玉坠上沾染了一点血迹。

他赶紧摊开双手,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破了。

他这才意识到,之前因为自己太过愤怒,指甲扎破的手心都没有感觉。

然而紧接着,更让唐天感到诧异的是,他发现玉坠上的血迹在渐渐的变淡,很快血迹就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他不由惊愕,这玉坠……似乎是在吸收他的血液。

“这……”

“这是怎么回事?!”

唐天急忙想把玉坠拿开,然而他却发现,这枚玉坠就好像黏在了他的手上一样,怎么都拿不开。

他不由大惊,下意识的就想着把手上的玉坠扣下来。

可还没有等他有所动作,他就突然感觉到,玉坠突然变得滚烫,紧接着,这股热流猛然从右手顺着胳膊涌入了他的身体,紧接着他眼前一黑,整个人几乎就要昏死过去。

此时的唐天没有发现,他手上的玉坠,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入了他的右手中,随即消失不见。

下一刻,他只觉得一股无比庞大的信息冲入了他的脑海,同时,好像有一个如同洪钟大吕一般的声音在对他说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了!

他的心中闪过这个念头,进而彻底的昏迷了过去,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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