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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权柄》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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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弗雷德的路上实在是不消停,那个矮人一路上蹦蹦跳跳,问我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不过似乎并不是因为好奇。

“嘿,小伙子,你们赛里斯人也住在树上吗?最好不是,要不然你们和那群白皮猴子有什么区别。”一边用他那响雷般的嗓门大喊,一边又示威似地斜睨向那个精灵。

精灵倒是好脾气,被兜帽罩住使得没人能看清他的表情。不过看得出来,这支队伍都很想知道我是怎么来的。虽然我出生在这片大陆的一个小村庄,可他们并不知道我是原住民,我也就耐着性子跟他们讲传统文化。

“什么?你们居然用两根木棍吃饭,这怎么可能!”大胡子矮人一脸难以置信,“我不信,除非你用一次给我看。”我哭笑不得,他的心理年龄跟他的胡子长度完全是成反比嘛。

“我们那里的饮食可是很棒的哦,有机会我给你们露一手。”我只能挠挠头,暂时敷衍过去,这矮人多大了?怎么还跟小孩一样磨人。

“唐汉,你们那里的国家是什么样的?”斯洛卡伊估计也是明白之前我的建议只是个巧合,现在也放下间隙跟我讲话。

“我们那里出现过很多伟大的国家,幅员辽阔,国力强盛。在以前我们有一段时期尚未统一成一个国家,那时评价国力的标准就是战车的数量,我们称之为千乘之国,每乘拥有四匹马拉的兵车一辆,车上甲士3人,车下步卒72人,辅助兵25人,共计100人。而在那时也不过是中等的国家。我的名字其实就是其中两个最强大的国家名字组成的。”说到这里,我的心中也不免充满了自豪。不过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解释“朝代”这个概念。

“哦,胡子在上,你不是在吹牛吧?这怎么可能?你们是兔子吗能生那么多。”这矮人绝对是故意的,我使劲压抑住内心的冲动不让自己动手,不过其实我也动不了手。

“我倒是好奇,光军队就有这么多,我想你们的平民一共更多吧?那你们是如何控制他们呢?”到底是公主,这点敏锐度还是有的,一下子就问到了要害上。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的君主也一直在摸索。一开始是天子,嗯……类似于你们的国王,将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族分封在整个国家,而那些亲族进一步将自己的领地分封下去,直到无法再分;但后来这套办法就行不通了,各个领地之间相互攻伐,难以维持。后来君主们就改变了分封的办法,不在分给自己的亲人,而是管理各地的……领主,直接向自己效忠。”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天子和官员这些概念,只好有我知道的在这个世界的语言转述出来,也不知道说对了没有。

听完我刚才的话,斯洛卡伊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过了一会儿,又把头扭了过来,“那君主又是如何保证领主们能够向他效忠呢?”我哈哈一笑,“这些领主的任免权都由君主掌握,而军队又有国家统一控制、发放军资、征募士兵,地方领主征收的税款也要上交国家,在由国家统一分配。”

“居然……还能这样……”斯洛卡伊的眼神似乎有些迷离,我猜她一定是想到发生在自己国家的那场叛乱,这不是应该由一个小女孩来承受的,她本应该在她父亲的怀里撒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用她瘦弱的肩膀扛起复国的重任。

这个时候康斯坦丝倒是有了疑问,“那这样的话,君王的压力岂不是非常的大?如果碰到一个无能,或是残暴的君王,那又该如何?”

“很早以前,我们民族的哲人就说过一句话,民众最重要,其次是国家,再其次才是君王。如果君主的行为出现过失,辅佐君王的人就应当劝谏君王,而如果君王没有听从劝诫,一意孤行,那么平民们就可以推翻他!”我突然想起一句话,这刀劈斧剁的天地间,到处都是不愿做奴隶的人们!陈胜吴广们的呐喊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血脉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周围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大家好像都呆住了,对他们来说这应该算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冲击。

关键时刻还是要靠大胡子暖场,“小伙子,你们那里的酒,怎么样啊?”他一边眯起眼睛,一边流着口水搓了搓手,一看就知道是个老酒鬼。

“哦,我们那里的酒都是用粮食酿造的,都是烈酒,大叔你会喜欢的。”我赶忙接话,生怕气氛又僵硬下去。

那矮人居然对我吹胡子瞪眼,“大叔?你难道不知道我今年才七十四岁吗?我才刚刚成年而已!”

斯洛卡伊捂着嘴笑了起来,我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气氛终于是缓和下来了,我又递过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大胡子也对我眨眨眼。

……

经过半个月的赶路,我们仅仅到达了弗雷德联邦的边境,距离位于联邦腹地的“万城双子”还有一定的距离,这一路上倒是也增进了不少的感情,与其他人也熟络了起来。这只佣兵团的团长,中年帅大叔叫汤姆·汉克斯,真是囧……他的儿子也叫汤姆;大胡子矮人叫克鲁西·铁锤,来混饭吃的佣兵,可我总觉得他没那么简单,虽然总是笑嘻嘻的没个正形,但眼睛里还是透露着一股狡黠;至于那个精灵……虽然谈话的时候我有在观察他,他也确实是在听,可就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到现在我连他的性别都没搞清。

半个月的舟车劳顿使得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疲惫不堪,好不容易找到地方休息后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放松,他们一致想要体验一下中华美食,为此汉克斯特意推迟了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于是我们在弗雷德的边境城市林登堡停留了下来,趁着还没进城我让他们收集了一些食材和佐料,出人意料的是一些香料和葱蒜都有,倒是姜没有见到踪影。没有姜去腥的话似乎没有办法做鱼了。既然不行,那就做肉吧!

听说我要露一手,汉克斯找到一家相熟旅店的老板,给我们订下房间后又借了厨房给我们。第一道菜我先做的红烧肉,肉切好后,下油炒香料,放糖,酱油……算了,一切从简,放些盐好了。

熬的差不多的时候,我打开了盖子,浓郁的香气一下子扑面而来。“小伙子,这是什么,怎么这么香?”克鲁西早已按耐不住,使劲嗅了嗅,搓着手凑到了我身边,问到。

“哈哈,这叫红烧肉,别急,还没做好呢。”不得不说我的心里还是有些窃喜的,在宿舍里没白做吃的。

紧接着,我又陆陆续续做了咕噜肉、炒土豆丝等等八道菜凑个吉利数,实在没有醋我也只好拿柠檬硬往里挤汁来充数了。

“最后一道菜好了,齐活喽,大家开吃吧!”我也是兴奋地端上来最后一道凉菜,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双筷子。看着他们大眼瞪小眼,无从下手有大咽口水的样子,我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筷子不是那么用的,要这样。”一边优雅的夹起了一块红烧肉大口朵颐,“味道稍稍差了一点,勉勉强强吧!”

斯洛卡伊愁眉苦脸的一只手拿一只筷子努力的想夹起一块肉放进碗里,却不停的失败,好不容易夹起了一块,又掉在了桌子上。于是把筷子一摔,气鼓鼓的坐在椅子上扭头看向我,脸上简直写着:“快来帮我,不然我生气了!”倒是精灵学习的很快,马上就掌握了要领,也只有这时在大家算是聚会的时候才摘下了兜帽,露出一张令人眼前一亮的精致面孔。

我从厨房里又拿出了几个勺子,递给了一脸傲娇的公主殿下和大胡子,他在一边吵的我实在是心烦,说什么这是野人的行为,真有意思!我们的祖先用筷子的时候。你们这群大胡子说不定还在茹毛饮血呢!

不过我敢肯定,这顿饭征服了他们,看着大胡子摸着肚皮瘫倒在座位上,还嚷嚷着再来点啤酒。就连一贯吃的很少的斯洛卡伊早就抛弃了公主殿下应有的礼仪了,就连碗里剩的一点肉汤都不放过,用面包蘸着吃掉了。倒是精灵和康斯坦丝还注意点吃相,小口的咀嚼着,不时还点评一下,一旦嘴角或下巴沾上了什么东西,一定要擦干净。对比之下,大胡子就像是把碗里的菜倒进嘴里。

“嗝……”斯洛卡伊一边捂着嘴,一边不好意思地说到,“本公主决定了,唐汉,你不仅是我的顾问,还是我的私人厨师,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做给别人吃。”我也笑眯眯的说道:“遵命,公主殿下。”

第二天一早,汉克斯一行就去别的城市提交佣兵任务了,我们决定在这座城市停留几天,一是领略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第二是探讨一下到底是去双子中的那座城市。我本人比较倾向莫辛纳,而估计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康斯坦丝更希望前往翡冷翠,而斯洛卡伊因为上次我“精准的预言”,一时还拿不定主意,我们只好先游览一番城市。

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斯洛卡伊却显得兴致勃勃,在她看来,这里的平民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精神面貌,都迥异与巴托尼亚,用她的话说,我们那里的平民简直就是行走的腊肉。

为了更好的游览,我决定找个导游。目标很快就出现了,是一个小孩子,看得出来他的家境不是很好,衣服上有很多补丁,不过洗得很干净。男孩的脸上还挂着一丝羞涩,看到斯洛卡伊的衣着不敢上前介绍自己,只是默默地盯着我们。

我只好上去问他:“你好啊孩子,我们是外地的旅人,想参观这座城市,你能帮帮我们吗?”

孩子先是点了点头,然后说到:“可以,不过这需要一些钱,不多的老爷,这里的每条小巷我都去过,我敢保证这里没人比我更熟了。”孩子一边说着,一边拍了拍胸脯试图增加自己的说服力,像个小大人一般。

康斯坦丝弯下了腰,拿出一枚金第纳尔,问到:“你叫什么名字?”

看得出来,他很想要这枚第纳尔,这孩子使劲咽了咽口水,说到:“休伊,你们叫我休伊就行。不过美丽的小姐,这个……太多了,我的引导并不值这么多钱。”

康斯坦丝笑了,很阳光的笑容:“我喜欢诚实的孩子。这样吧,我先付给你二十铜第纳尔,如果你的服务让我们满意的话,我会付给你更多的第纳尔。”

休伊高兴地跳了起来,用力挥了挥拳头,“没问题!你们想先去哪?”我插了进来,“这里有银行吗?”

休伊脸上的高兴还没来得及消失就变成了费解的神色,他的眼神飘向了康斯坦丝,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说到:“那好吧,我这就领你们去弗雷德联邦最大的银行,中央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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