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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书·鹃血牙璋》第9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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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兄如父。

未琼贞在琅琊军中的地位就是这样。有时候未倾松会把超过自己本部数量的最大部分的兵力交给他,而未家的孩子里也只有未琼贞可以使用和未倾松同样徽纹的战纛——纯黑底色上的洁白狼头,只不过他的狼头尺寸比父亲旗上稍小一号。

琅琊未家人的身量都是颀长修美,未琼贞却是个例外。他是个膀阔腰圆的年轻人,个头儿倒是最高,比未倾松还要高半个头。按理说这么个魁梧高大的儿子往身后一站,应该是威风凛凛、很给未倾松增添气势才对,但事情又不是这样。因为琅琊族人的皮肤都很白,而大家心目中的铁塔壮汉都该是黝黑的;那么高大的身躯,脸上却没有横肉没有虬髯;目光更不带丝毫凶狠,连炯炯也算不上,只是清澈而已;跟在未倾松身后安静微笑,只在应承父亲说话时才稍微出声,人太多的时候似乎还有些应对不及。所以粗粗一眼看去未琼贞给人留下的印象只是:琅琊未家衣食丰足,养了一个白胖儿子。

不知情的初见,他非但不能替父亲增威,反而会把未倾松的超拔气度折低一尺,把人们对琅琊领主的敬畏仰慕冲淡三分。但未倾松从来喜欢把这个儿子带在身边,并且在向任何初见的人介绍时都强调这是长子,明白无误地表示这将是日后继承他所有一切的人。未倾松对孩子们的珍爱没有厚薄,但他的表示各有不同。有一次未英白蹦蹦跳跳迎面而来,未倾松什么也不说,只用手轻轻拍了一下心口,未英白就扭头边跑边喊:“大哥,大哥……爹爹叫你呢。”后来这动作就成了定例,未倾松只要抬手往心口一放,旁人就都知道他的意思是:“让琼贞来见我。”

“琼贞是我的心。”琅琊领主只笑着说过这么一次,这便是天上地下神鬼莫改、沧海桑田永世不移的、最确定的真言了。

但未琼贞似乎没什么突出特点,怎么看怎么是个很平常的人,混在人堆里,要不是又高又白,谁也不会瞧见他。没多久军中战将们谈论琅琊未家的儿子,他们会说老二如何、老四如何、老五如何,至于未琼贞,他们不叫他老大,而是说未家的胖子如何。他们当面也叫他胖子,未琼贞也就哈哈一笑地应了。后来隆冬野地里,未琼贞在河边敲破坚冰取水沐浴,这才有人看见他浑身肌肉饱满圆实,根本没有半丝多余的脂肪,要称他是胖子似乎不恰当。但是既然大家都已经叫开了,连他的弟弟妹妹们都笑得打跌地喊他胖子,未琼贞这个胖将军就当定了。

通常胖子的肩背都是又宽又软、冬暖夏凉,倚靠上去是很舒服的,大概未琼贞也是这样,所以未英白有事没事地总靠在他身上,即便是当了将军也不改这赖皮德行。有一次未琼贞笑着摸未英白的头问:“老五、老五,你老靠着我干什么呀?”未英白哼哼唧唧地回答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哥哥。”话音刚落,未鹤抒未雪明就都笑着倚过来,说:“我们也要靠!”于是未琼贞就无可奈何地直挺挺坐着,弟妹三人从左右后方倒来,未雪明还在他后背用力拍了拍,仿佛他真是个鸭绒大枕头,要拍得更松软舒服些。

在将军夜不脱甲的年岁里,未英白以精力充沛闻名,他可以十来天不合眼依然不减警觉机敏。其实他自己知道这是假象,每当他和未琼贞背靠背的时候他就黑甜过去,雷打也不醒——只要未琼贞不动,他就不醒。而旁人只看见胖将军和小未将军在暗夜里站得笔直,如两支银光凛凛的枪尖蓄势满引一触即发,哪里会料到其中一个是正心安理得走上周公大堂的银样蜡枪头呢?

战事稍缓的闲暇,兄弟俩骑马外出散心,风吹长草,阳光正好,未英白舒服地仰天伸懒腰,欢呼道:“好困呐……我要睡觉啦!谁要喊我起来我就跟他结七辈子的仇!”傍晚时分,夕阳映照长草成一片金红的海,有人看见未琼贞独自坐在暗绿的波涛起伏里,两匹战马在一旁静静等候。见有人来,未琼贞把右手食指竖起轻轻地碰了碰嘴唇。悄悄走近前去,才发现小未将军正呼呼大睡。他把胖将军的大腿当了枕头,在渐渐柔软黯淡的橘红色夕照中,眉梢嘴角的笑意天真满足,像个刚蒸好的沾满了糖末的雪白的糯米团子般又香又甜。虽然是这么一副天塌地陷也不晓的样子,但未琼贞只低声说了一声“老五醒来”,他立刻睁眼,目光一闪,精亮如电。但见天下太平,他宛转地伸懒腰,揉眼睛,嗯嗯呻·吟了两声,又倒下去攥着拳头擂地,喘息叹气地喊:“我是你弟呀,哥哥,你竟要跟我结七世仇?”未琼贞哈哈一笑牵马认镫而去,未英白从地上跃起,笑道:“你别跑!我跟定你!我七十辈子七百辈子都跟定你……”

倚靠着未琼贞到底是什么感觉?未英白不对人言,白琦说了一句:“稳若磐石。”

曾有一次白琦被困,在最后的浴血厮杀里以为性命当尽,虽然望见了黑底白徽的狼头战纛和未字大旗正疾风般掠来,但希望仍只是在远远的血色天际。来不及了,白琦心想,因失血过多即将昏迷,手沉腰软,呼吸越来越缓,最后的视野里敌将的矛尖划出暗红一道撕心而来已触上胸膛。此时似有风吹狼啸,铛的一声矛头折断,一根肃杀的黑羽长箭钉在地面,羽端犹自震动,发出赫赫低吟——射天狼!狼啸再起时已翻覆生死,扭转乾坤。白琦在坠入黑暗之前竟先看见敌将落马,再一根黑羽长箭钉在地面低声浅笑,微有得意,它刚从败将头颅里洞穿而过,却仍是一丝血污也不染地洁净。

白琦醒来后发现夜已深沉,天旋地转,耳中蒙蒙嗡嗡,似蚊吼,似雷鸣,昏昏欲睡,口渴若焦,但周身安稳,无需挪动。

“别动。”还有人低声嘱咐。

他正和胖将军同乘一骑,坐在马前,靠在未琼贞的怀里。伤口包扎好了,似乎连痛也觉不出,通体只是麻,冷,沉。

“我们要赶路,伤太重,颠不得,这样稳当些。”未琼贞说,同时把一个鹿皮水囊凑在他唇边。里面是糖水,因为在怀里捂久了,是温热的。皮革的气息,马汗气,人汗气,血气,每一种气味都很轻,但又清晰无比,混在一起蒸腾缭绕,也是温热的。

风在吹,唰唰低响是大军含枚急行,本是最熟悉不过的声音,此刻恍惚着,竟像是初次听到,却又觉得亲切无比。其间还夹杂着茫远沉稳的鼓点,咚、咚、咚、咚,不徐不急,似乎在为天地间的一切掌握节奏,听了许久才知道是未琼贞的心跳。将军温热的呼吸就拂在额头。忽有更急促的蹄响滚来,是未英白从后面赶上。白琦惊奇地发现,神色一旦肃穆,这少年竟是前所未见过的威严,他策马掠过,只把目光向哥哥的眼睛里略略一瞟——白琦察觉在光芒相触的那一刹他们的心就合二为一。夜空是前所未见过的高阔,群星是前所未见过的璀璨,但穹隆又像是触手可及般的切近,一道银白宽广的天河里传出隐约的泊泊涛声,还有一种飘渺缤纷的华光在宛然流转,似轻纱,似薄雾,看不见,但心底能感觉出。

那一夜一切景致都是前所未见,而白琦终其一生再也没见过那般绮丽玄妙的星空了。每思至此他便惘然,是因为伤重濒死使感触扭曲而产生了幻觉,还是因为靠在未琼贞的身上便发现了另一个世界?未琼贞并不是想象中的又软又绵,相反,他坚硬无比,是前所未见过的牢靠和稳固。磐石,白琦只想得起这个词,而这石头又是如此巨大,乃至独石成山。后来每见未英白嬉哈赖皮地粘着未琼贞,白琦的目光就情不自禁地带上三分羡慕。他知道在未英白的眼里,世界远比自己的所见要安宁、宽广和美丽。

因为是磐石,所以擅长硬拼,在开阔平坦的战地上冲阵是未琼贞最拿手的事,这个又高又白的将军就是这么简单直接没花样。就算已知他浑身肌肉结实坚硬无比,白琦有时候还是会把未琼贞想象成一个刚出笼的大白馒头,最简单,最管用,已至极致,叹为观止。莽荒之役未英白阵亡后尸体被祝容军收去,当天晚上未琼贞独自乘马便服空手直入祝容弓弩营中向敌将索要弟弟的尸体。敌将问:“将军凭什么交换?”未琼贞哈哈一笑说:“我记住你了,他日阵上再见,我让你三招。”敌将不禁凝视未琼贞的脸,在片刻的安静后说:“好。”于是未英白就再次靠着哥哥回来了。后来阵上重逢,未琼贞说:“我实不想杀你,但为老五。你若不怨,我们来生为友。”三招让过直取敌首。后来人们翻阅那敌将遗留的行军笔记,见他写道——看见那白皮肤的大高个儿手无寸铁地走过来说话,明知是最好的机会,但心底自始至终竟也升不起一丝要加害他的念头。他写道——因为两国敌对,不能和这个人做朋友,真是人生的一大憾事;然而作为战将,有这样高贵的英雄做对手,也是上天对自己的抬爱了。

在莽荒之役最酷烈、最华彩、最高潮的战斗中,一片血海尸山的混乱里,未琼贞再次飞箭搭救了白琦的性命。

天狼神弓,琅琊未家世代相传,万钧力道。未倾松把弓拉到圆满,未琼贞只能拉开八分,但这并不表示他的力气不够。除了他们,这世上再也没有人能拉开那只名为“射天狼”的七尺黑铁长弓。曾有许多洛军大将自恃膂力不差,跃跃欲试,未倾松倒也大方,笑呵呵地来者不拒。结果无一例外,长弓纹丝不动。

最后武皇也很想试试那弓到底有多大的劲,未倾松轻抚着射天狼说:“不是以你相戏,以此了断,免了日后纷扰也好。”他把长弓递了上去。武皇命人驱出两头白象,小儿手臂粗的金索一左一右扣了弓弦,连了镔铁胸夹套在象身,然后象奴驾象,背向而行。当时上都数万人同观此景,一时间都屏住了呼吸。只见金索越绷越紧,长弓稳稳,半分不张。白象寸步难移,扬鼻向天长鸣,象奴大声催促,白象更加奋力。时值暖春正午,卷地忽起萧瑟北风,漫漫乌云压天疾滚而来,日色顿时昏黑。长弓上隐隐有白光闪烁流走,黑金色弦嗡然震颤低吟,依旧不开。待白象挣命向前,北风长啸,乌云狂翻,须臾,天光晦暗如夜,点点雪霰飘洒,但见西北天上,天狼星现,银光一束刺破云层。射天狼鸣声大作,茫茫炽光如电一闪而过。毕剥声响,左右两端金索齐断,白象俯冲仆地翻滚,屈肢向天卷鼻哀号。射天狼跌落尘埃,白光虽泯,弓弦犹震,狺狺怒鸣不止。未倾松拾起神弓,舒臂开弓如满月,三次望天弹弦空射,即刻风止,云开日现,天光再明,弓鸣乃绝。

一声泄然的风响,不知是数万人同时放出了心中的惊悸,还是天地自己在放松呼吸。武皇以手拦眉,注视琅琊领主良久方叹道:“未卿定是天狼星尊,战神下凡!天助我也,何其幸哉!”未倾松笑道:“北地疏懒闲人罢了,主公谬赞。”然后再次轻抚长弓,轻声赞道:“好孩子。”

从此再没有人来打扰射天狼。举世公认那是认主的神器,也有桀骜不逊的灵魂,不是凡夫能随便相予相嬉的玩具;匹夫尚不能夺其志,更何况那是琅琊领主的“好孩子”。它甚至对亲人也是那么高傲。它只对未琼贞让步八分,至于其他人它同样不理不睬。它把自己排在未琼贞和未鹤抒之间,是长兄的弟弟,是其余所有人的哥哥。

和射天狼相配的是三十三只狼牙灵箭,长余四尺,通体黑亮。也许是因为射天狼力道太猛,狼牙离弦,每每洞穿猎物。它们经过血肉之躯,然后在大地、岩石、树木,甚至最坚硬的金铁上寻找落脚点。这或许也是狼牙同样高傲气质的独特表现,它们既要带走猎物的生命,就不屑在死亡的肉体上停留。在夜里羽簇上会散发点点闪烁的淡青光芒,仿佛一只一只的萤火虫缓缓缭绕盘旋,盈盈高飞着融入夜空。如果白天没能把它们收回,夜里循光而去,它们绝不会丢失。

神弓灵箭是如此凶猛,而累世喋血积下的杀意也是如此阴郁如此暴戾,以至于它们的主人也不得不有所禁忌。三十三狼牙在箭筒中静静待命,一旦弦张,便狂喜地向猎物咬去,去势如电,并在疾风流中发出一路渴血的长嚎,但只有三十二声——最后一只箭必须留在手里。上天有好生之德,就算神兵利器,人间杀戮不免,血海也应有涯。如果放最后一只狼牙脱手,主人心中须有所觉悟。长箭离弦时将悄无声息,它会精准无误地完成使命,同时过度的血腥将使它疯狂。这只凶狠的牙不满足了,它渴求更多更甘美的鲜血。它对主人一世忠诚,此刻它提出要求,主人也当应允,哪怕付出的代价须是自己的生命。它再也不会回来了。它已混沌迷失,忘记了主人;它将一路飞驰,穿越诸神飨宴的血海,在苍穹的最高处长声欢啸,最终融化在天狼星的灿烂光芒里。传说那里正是它起源、成形和诞生的地方,它回去了,回到另一个主人——或者母亲的手里。

三十三狼牙离弦,开弓者死。

因为射程远远超过一般的强弓硬弩,所以射天狼不仅是杀敌的利器,也是友军最有力的援手。在那场天地变色的激战里,当白琦腹背受敌时,他用□□刺穿了前面一人的心脏,同时感觉背后冰寒刀风砭上了颈间的皮肤。来不及抵挡,他只本能地尽量侧身闪躲,并差不多准备好了等着自己的人头落地。但是刀锋失了准头,砍在臂上的力道也十分虚弱。敌人落地正死,不远处的地上插着一只狼牙。

然后,在那场激战结束后,人们赫然发现未琼贞战亡。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那骁勇的将军从来稳若磐石,坚不可摧,绝无动摇!他从来都是不败的,更不会死!

可这世上,怎会有不死之人?

战斗平息的静夜,尸骨遍地,鬼火乱飞,但未倾松目光如炬,毫不迷惑,一根一根地从地上拔起狼牙。三十二只狼牙,最后一只离开了,带走了谁,和未琼贞。

后来人们才听说了那第三十三牙的禁忌。白琦冷汗涔涔,拼命回想自己与死神交臂而过的那一瞬,到底有没有听见长箭撕裂空气时发出的畅声长笑般的呼号。一想到未琼贞若真是以最后一只寂静狼牙来搭救自己白琦就忍不住感觉有磐石压顶,要粉身碎骨。但是想不明了,不能确定,战场上太混乱太喧嚣,当时又不曾留心。后来在那场战斗里所有被未琼贞飞箭援手的人联合起来,把未倾松按在上座,每个人轮流对琅琊领主磕了八个头,就像儿子对父亲的大礼。

“磐石碎,千军万马失倚靠啊。”武皇是这么说的。如果有高明的巫师能招回未琼贞的魂魄,对他说:“将军非磐石,外质而内秀,实玉璞未经雕耳。”他一定是哈哈一笑道:“差不多,差不多,没必要认这么真。”

差不多——看起来罢。世人都只把他当一块无转移的磐石来倚靠,其实用刀切开,就会发现那平常普通的外表下竟是晶莹满眼,他们倚靠的其实是一座又高又白的玉山。只有未倾松,知子莫若父,早早将他看透,才在儿子出生的伊始,就为他准备好了一个美玉无瑕的名字——琼贞。

琼贞,我的心。

未倾松在听到长子战亡的消息时毫不动容,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但是有人看见,那天晚上,在收回三十二只盈盈闪光的狼牙后,琅琊领主面向西北而立,凝望湛湛光明的天狼星,把手长久地按在自己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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