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深夜,都是左小孟写稿的时间,自从经历了人质事件之后,她决定要调整自己的生物钟,做一个健康的人,一个不熬夜的人。36岁的单身女人,自己住在这么一栋大别墅里,真的哪天猝死了恐怕都没人知道。
她开始吃各种维生素,敷面膜,喝枸杞水,煲藏红花汤,十点前上床,在黑暗中瞪着眼睛看天花板。天花板上的图案是弯弯曲曲的线条,她从未仔细数过有多少根,这个图案是十几年前刚买房第一次装修时设计的,后来就再也没改动过,倒不是多好看,而是因为这是解千语喜欢的样子。
解千语,一个多遥远的名字,左小孟快忘了他长什么样子了,那张原本熟悉的脸可能就藏在这些线条中吧!错综复杂的线像森林深处的荆棘,彼此交错着,解千语就躲在那后面,不愿意出来,甚至不愿意说一句话、一个字。
“小孟,我们把它买下来好不好,反正是零首付,以后每个月努力赚钱还贷款就好了!”
“小孟,这里盖个凉亭吧!”
“小孟,你看看我设计的池塘,葫芦形状,葫芦就是福禄,不然弄成蝙蝠的样子?五福临门,哈哈,你觉得蝙蝠恶心啊?那还是葫芦好了!”
“小孟,采菊东篱下好还是桃花源记好,桃花吧,菊花有暮霭之气,我们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等咱们八十岁的时候再改成菊花!”
“小孟…小孟…”
左小孟的眼角湿了,一滴晶莹的泪滑落下来。
解千语是左小孟的高中同学,同级不同班。两人在学校时并无交集,反而是大学毕业以后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十二年前,两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就像一切偶像剧的开头一样,恋爱了。
解千语的专业是古典文学,左小孟经常嘲笑他是酸腐文人,说话掉书袋文白掺着来,偏偏他又没有文人的清高孤傲,话多且杂,是一个标准的话痨,热恋中的左小孟很享受这种事无巨细的关心体贴,时常打趣他不应该叫解千语,而是她专属的解语花。
两颗离开故乡的心在这个诺大的城市里越来越近,竟都生出了要在一起一生一世的念头,于是一时冲动买了栋大别墅,虽然从那时就开始了节衣缩食的房奴生活,但两人却并没有抱怨,有情饮水饱是他们当时最真实的写照。
就在左小孟以为这种神仙眷侣的日子会过一辈子的时候,解千语突然跟她提出了要离开。
“我还是不适应这的生活,打算回老家了!”解千语说这话的时候,左小孟正在池塘边收集桃花瓣准备喂鱼,手一抖,一捧桃花全撒到了水里。
“好!我跟你一起回去!”她没有半点儿犹豫,“只是可惜了这房子,我们花了这么多心思。”
“是我一个人回去,你属于这里。”解千语转过身去,只留给左小孟一个清瘦的背影,在月光下朦朦胧胧的,边缘处镀了一层浅黄色。
“你什么意思?我自己留在这儿?那你还回来吗?”左小孟突然认不清眼前这个人了,他不是解语花吗?什么时候说话那么隐晦了?
“是,我,这就走了。”解千语始终没回过头来,然后真的就那么走了,毅然决然,不留一点余地。
左小孟呆住了,这是传说中的“被分手”吗?可是为什么呢?解千语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甚至连行李都不带一件,他到底有多着急想离开这儿?
接下来的日子,解千语杳无音讯,如果不是他盖过的被子,穿过的衣服,用过的笔,亲手栽下的桃树证明这个人曾经存在过,左小孟真的要怀疑自己是否谈过一场恋爱,爱过一个叫解千语的人了。
时间一晃过了大半年,那年冬天格外的冷,春节前夕,大街上人来人往,节日的气氛渐浓,左小孟经常倚在别墅二楼的窗边看着外面喜气洋洋的人们。她有点儿想家了,虽然在那个遥远的故乡并没有亲人,但有解千语啊,他过的好不好?是不是有了新的爱人?
骄傲如左小孟,绝不会低头去乞求一份爱情,所以她一直没有联系过解千语,虽然有几次忍不住按了那串熟悉的电话号码,但最终还是没有按下拨出键。
相对于大城市而言,故乡这座小城的节日气氛更浓,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左小孟只是想单纯地感受一下儿时的美好,于是把行李放在酒店就来到了最繁华的吉祥路。
吉祥路是这座城市最古老的一条路,据说从宋朝时就是商业繁华地,如今街的两旁林立着不少商铺,许是节日的缘故,很多商家都挂上了红灯笼,有的还插着红红绿绿的彩旗,当地人每年都爱来这儿采购年货,所以此时这是全城最热闹的地方。
左小孟漫无目的地随着人群走着,肆意感受多年未变的记忆,既熟悉又陌生。她抬头望了望天空,湛蓝澄净,跟十几年前并无区别。
突然,她在人群中看见一张脸,瞬间天地万物都不复存在,身旁的人像流动的河水一般变成了虚化的背景,她怔怔地盯着那人,才明白自己回来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她张了张嘴,终于小声喊出了那个无数次午夜梦回萦绕在心头的名字:“解千语!”
解千语似乎听到了她的声音,头微微偏了一下,但好像离得太远了又没有听见,目光从她身上扫过却并没有停留。
眼看解千语要消失在人群里,左小孟急得大声喊:“解千语!解千语!解-千-语!”最后她的声音已经可以用声嘶力竭来形容了,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解千语听见了左小孟的声音,寻找了一会儿,慢慢看向她所在的位置,虽然隔着重重人海,左小孟也能感觉到那滚烫的目光。就这样,两个人对望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正当左小孟想要跑过去的时候,解千语眼中却浮现出浓重的悲哀和不舍,完全不顾正要向他奔过来的小孟,一眨眼就不见了。
左小孟呆呆地站在原地,又是这样,又是这样说走就走,又是这样不告而别,甚至连句话都没有。
正在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打来电话的是小孟的高中同学。
“小孟,听说你回来了?咱们要不要找几个同学聚个会?都好几年没见了。”
左小孟沉浸在哀伤的情绪中不能自拔,但这并不会影响她缜密的思维。
“聚会,好啊,你把时间地点发给我。”
都是同学,又同在一个城市里,说不定有人会知道解千语的近况,不是吗?
左小孟至此算是深深地理解了什么叫爱的卑微,爱的低到尘埃里,还开出花来。
同学聚会比想象中规模更大,或许是马上就过年的缘故,很多在外地的同学也纷纷赶了回来,不过几年的时间,左小孟竟然连有的人的名字都叫不上来了。
“小孟,听说你现在是记者啊!厉害厉害,什么时候给我做个专访,别看我那会儿学习不好,这会儿可是成功企业家!”
“什么成功企业家!就开了个小卖部,我还文艺工作者呢!”
“文艺工作者是吧!给赞助商唱两句助助兴!”
“滚犊子!你小子欠抽是吧!”
“哈哈哈,那企业家给你们唱一首啊!”
昔日的同学们在一起毫无顾忌地调笑着,仿佛从未分别,仿佛一直在教室里嬉笑打闹。
左小孟惦记着打听解千语的消息,终于趁“企业家”高歌一曲后找到了机会。
“那个,你们还记得二班那个解千语吗?听说以前还跟我在一个地方,后来不知道怎么又回来了。”同学们并不知道左小孟和解千语恋爱的事儿,不过一听到这个名字,喧闹声顿时都沉寂下来。
“企业家”率先打破了沉默,“那个解千语,大才子啊!可惜了啊!”
“什么可惜了?”左小孟一头雾水。
“半年前就没了,可能是白血病吧,还是什么病。”另一个同学插话到。
左小孟脑中“轰”地一声!
白血病!没了?!
“不可能!我前几天还在吉祥路看见他了!”她强忍着内心深处的激动,竭力争辩着。
“看错人了吧!人都没半年了,当时学校的代表还有咱们班主任都去参加他葬礼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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