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布鲁一副“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问题”的表情嫌弃地看过来,方亦不作理会,陷入思考之中,仔细解析着这些说法。
布布鲁则揪着头发沉浸在“究竟是不是塔固把驳牙短刀要走了呢”的困惑中。
方亦也不打算再逗他,扬了扬手里的竹简。
“布布鲁……这东西、能给我吗?”
实际上,方亦倒是有些担心,虽然布布鲁似乎很不看重这竹简,但好歹是他阿爸出去捕猎的时候特意带回来的。
如果要不过来,那只好努力把竹简上的内容背下来了。
“你要这个?那、那你就要答应我之前的事,不能让贝梨知道!”
布布鲁一副想要不露出自己感觉占了大便宜的模样,令方亦一阵无语,心道谁管你啊,但嘴上只满口答应,这协议就算成了。
耽搁了这么半天,后头再慢悠悠走路的布布鲁父母,也已经把脚步声放进了入口的坡道。
“臭小子,提到贝梨就怯得雪兔一样,你阿爸当年,看上你阿妈,第二天就在大屋里当着大伙的面提出来。”
还没进屋,布布鲁阿爸的笑骂声就传进来了,不过,从稍后布布鲁阿妈的嫌弃眼神上来看,事情显然不像布布鲁阿爸吹嘘的那样。
“哎呀,阿爸你可别说了,我刚让……”
布布鲁对着阿爸叫屈起来,突然又转头问方亦道,“喂喂,你名字叫什么来着?你是不是说过?因为太奇怪所以我没记住……”
方亦没好气地重复了一遍。
“方、亦……真古怪,你果然是昆吾之民。”布布鲁一副嫌弃的评价道。
“嘶——哦?小哥是昆吾民?”
布布鲁的阿爸正脱了手套和打有铁棱的鞋,让孩子他妈用不知道什么东西做成的油膏,帮忙处理手上、脚上的冻疮伤,发出低声的痛呼,听到布布鲁的话,也好奇地问道。
“是啊,他看得懂那东西上的字呢,本来我想送他骨头刀,让他别说贝梨的事,结果他想要那东西。”布布鲁指着竹简,帮方亦回答道。
“这样啊,小哥想要便拿去,你小子怎么斤斤计较的。”布布鲁阿爸骂道。
布布鲁也生起气来,开始和阿爸争论该不该现在就去贝梨家,向贝梨的阿爸把她讨过来做媳妇,但这呆愣的小子哪是他阿爸对手,最后不住求饶,外加一顿捶背捏肩才让他老子满意地消停下来。
方亦又翻看了几次那竹简,便也接过布布鲁阿妈递过来的酸酒,一边喝一边看着布布鲁父子俩有些遭嫌的温情戏码,心中暗骂,小爷才不是羡慕。
喝了两碗酸酒,吃下一条手臂粗细的羊肉后,从大屋方向传来一下类似虎吼的号角声。布布鲁解释这是大屋的锅炉烧起来了,通知部落众人过去分配今天的吃食。
方亦随布布鲁一家出了门,汇入前往大屋的人流之中,手上还被塞了一口比脸还大的毛骨碗。只见人流中诸人也都拿着大小不一的容器,显然是用来去大屋盛食物的。
期间方亦向布布鲁父亲询问了下,村落里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竹简一样、来自昆吾之民的事物,得知其实竹简并不罕见,好些人都捡过。特别是这些年,经常有些昆吾之民来到外域之地,似乎是为了捕获妖兽。他们大多带着用来记录路线的竹简,到了大致的地方后,竹简这东西又重又占地方,便优先舍弃了。
至于回程的时候为何用不上竹简,布布鲁的父亲布加也说了猜测,正是由于那些人是为了捕猎妖兽而来。来的时候,他们需要遵循安全的路线,避开各种厉害妖魔的地盘,或者不去惊动、吓跑想捕猎的目标;回去的时候,已经捕到妖兽,那就简单不少,朝着那天方之域的光芒所在,以最快速度甩开妖魔赶回去便是。方亦寻思一阵,也大致认同这个说法。
路上,布布鲁父亲还给方亦指了几间冰屋的纹路,就是从竹简上的字形抄改的。方亦仔细辨认,还真是看出了一些文字的味道。可见这竹简虽然不常见,但也不算十分稀罕,而且对于这部落之人来说,可有可无,于是便打起了心思,考虑是否想办法都讨要来看一看。
最后,方亦犹豫再三,还是向布布鲁父亲问起了重点。
“布加大叔,若我想去昆吾,可有什么法子?”
“你想去昆吾,问我要法子做什么?你是怎么来的?”
方亦见布加对他意图离去毫不介怀,心中大骂自己心理阴暗,之前以恶意揣度他人。至于布加的问题,他对此早有准备,便把一切只往脑袋上推。
“我一想这些、脑袋就疼。”
方亦又打起了同情牌,叹了口气道,“既然我是昆吾人,想必也是有亲人朋友在那里的……我见大叔和布布鲁亲密,心里羡慕,也想早点再见到自己的父母亲属……而且回到昆吾,看见熟悉的景象,也许更容易想起些事情来。”
布加挠了挠头,确有几分动容,但又为难地皱眉起来。
“我同大伙出去捕猎,最远也就从山头望见过天方的边关,估摸着还隔着十来天的路程呢……‘爪卢’速度虽不错,但耐力不行,所以,我们也从来没试过走得更远。”
爪卢便是先前方亦看见过如同冰化迅猛龙一般的骑兽。
“这样啊,那大叔之前遇见过其他昆吾人吗?”
“哦,这倒是见过的。”
方亦本不期待这个答案,一时差点没反应过来。
只听布加道:“死的比较多……那些人想捕猎的妖兽和我们打回来的那些可不一样。据说在昆吾那边,越凶悍的妖兽越珍贵,还有人拿等重的黄金换上好的妖兽呢,为了那叫黄金的东西,他们才这么拼了命。”
布加唏嘘一阵,又道:“至于活的,当然也见过,我们出去捕猎的时候碰上过几次,刚才那些就是从他们嘴里听来的。他们喊自己是‘猎氏’,专门捕猎、驯服妖兽的一群人。”
其实将“猎氏”归于昆吾人的说法倒是错的,方亦也是后来才知道。
布加越说越起劲,等进了大屋,拉着方亦找了个席次坐下,把对这些不感兴趣的布布鲁一脚踢开,不等方亦询问,就把知道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那些猎氏还是挺有一套的,他们对妖兽知道得可不少,先前遇上的时候,我就看见他们连‘马腹’和‘连胡’都猎到过。那可是连寻常妖魔都不敢惹的凶兽啊,便是我们一群人遇上了,也都不大愿意选这种妖兽做猎物的,更别提像他们一般活捉了。”
“我看那些猎氏倒是带着一种四蹄的驮兽,耐力比我们的爪卢可强多了,好像叫做什么马,是从妖兽禺吕驯化来的,载着人奔跑起来速度也相当快,若是不顾性命,一边放血一边跑,可以急奔一整天。那些猎氏就靠着它们带上猎到的妖兽直线返程,等到惊动的妖魔反应过来,他们早就在老远的地方外了。”
“哦,对了,我记得当时我曾想找他们换几匹那叫马的驮兽来……他们因为自己有用处,不方便交换,倒是告诉我说,猎氏们在一个叫‘桐野’的地方有歇脚点。若是去了那里,想要换什么驮兽,或者其他一些昆吾地方的东西,都是可以的。”
布加抓了抓胡子,又补充了几句对驮马的称赞后,发觉没什么可说的了。方亦也已经非常满意,决定好好消化消化这些信息。
布加便招呼方亦一同找了个围着的人少的大锅,挤了过去,对负责分配的阿姆道:“给这小哥舀满,吃多少都算在我们家的。”
掌勺的阿姆是个富态臃肿的中年妇人,从那翻滚的大锅里先捞了几块带骨肉到方亦的碗里,再满满当当添上旁边那种浓稠的乳白糊糊,里头夹杂着看起来像草末的青色碎料。热量透过毛骨碗传递到手上,那恍如实质的香味气体填满胸腔,顿时让人浑身舒畅。
方亦小心地捧着快要溢出来的碗,避开拥挤的人群,坐回到先前的空位。对着碗里猛吹几下,也顾不得烫嘴,喝下了一口。
只觉得那乳白色的糊糊像是夹杂着丰富果肉的皮冻一样,竟然带着几分弹性,反而不显得黏。表面微凉凝住的胶质层被舌齿挤破后,里头的粥状物一股脑填满了口腔,再顺着食道往下蔓延,沿途释放出如生命力一般的热量。最后在舌头上残余的热气扩散开来,像是香烟云雾般,能明显地再吞咽一次,连带气管、心肺都舒适起来。
先前吃过的腌肉条冷得像柴火一样,虽然咀嚼久了颇有风味,但是和这个热腾腾的大餐相比,简直是艰苦难言。而且这东西份量也非常足,才吃了半碗,方亦就已经感觉到肚子踏实了,剩下的便不急切了。接着他更是惊喜地发现,随着温度的慢慢降低,那糊糊的口感还出现了变化,越来越贴近胶质,像是那种肉汤冷凝后形成的肉冻,但是又没有那么冰凉,吃起来倒有点像粽子,只是多了一股嚼劲,令人叫绝。
“方、亦,够吃吗?你怎么吃到睡着了?”一个声音在耳边响了起来。
闭眼细细品味,颇受美食感动的方亦,顿时情绪一泻千里,不知所踪。用脚趾头都知道能问出这种话的,除了布布鲁不做第二人选。
方亦睁眼看见,随布布鲁过来的正是之前打赌、捡燃石的完整小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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