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曼哈顿的中国村》第11章 相约有期 1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高洋把和萨姆约会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她觉得很惭愧。但是还能找出一大堆理由原谅自己的过失,哪怕是做了一个极好的美梦。萨姆看起来很大度,彬彬有礼,腼腆中含一丝微笑。她是借了长辈的经验,“别理会叫的马,专提不响的壶”。话说响壶的水不开,不叫的马经跑。这话落在他们男人身上,还是很灵验的。

萨姆对高洋睡过了头并不介意,反而很有兴趣地看她表演了一场“快餐仗”。因为讲好了是午饭后萨姆来接她,高洋自然必须填饱了肚子再出去。中国人吃饭的速度一般都比洋人快。洋人总是十分钟做饭,一个小时吃饭;而中国人却是一个小时做饭,十分钟吃饭。洋人无论如何做不到每天用一个小时泡在厨房里,而中国人无论如何也适应不了吃饱了饭后再慢慢腾腾往肚里塞甜点。

“你用多长时间吃的午餐?”高洋问萨姆。

“五到六分钟。三分钟做,三分钟吃。”

“什么?”

“真的,热狗。”

高洋一听,反胃了。面包里夹一根香肠,抹点芥末、西红柿、酸黄瓜酱,也算一顿饭?

“如果你想学好美国文化,进入美国生活圈,首先一点就要热衷美国人的三大喜好,热狗、苹果饼、棒球。”萨姆说。

乌乎哀哉!这三样是高洋最不感兴趣的东西。她想,就是说天命已定,她绝对学不好美国文化,进不了美国人的生活圈了。那就打点小工,读个学位,打道回府得了。

高洋觉得另外一个奇怪的事,萨姆怎么不记得安怡?推算起来,一鸣读研究生时,安怡应该上大学四年级,正是红的发紫,人人皆知,颇有大名,外号“睡美人”。萨姆怎么对她没印象呢?她真为安怡有些委屈。实际上也这很自然,安怡属于安静的学生,很少出门,总是在宿舍里。她对留学生也不大注意,也仅知道几个留学生的名字,但都对不上号。

萨姆和高洋离开了住所,她们去了外面。

他的车直奔高速公路。高洋不知道今天他会有什么具体安排。不是周末,绝不会有什么聚会。

“我们去哪儿?”高洋问。

“学校”。

能去他的学校,高洋很高兴。至少没有把她带到乱七八糟的地方去,她心里很踏实。她舒舒服服地坐在车里,听着车里放着乡村音乐。

“你的车不错!”她赞美起他的车来了。

“这是我奶奶卖给我的。她对我太好了,所以给了我一个很好的价。”他很自豪的样子。

这还叫好?要是中国的奶奶,绝不会卖东西给孙子。

高洋喜欢听他讲中国话,讲的很可爱,说到:“你的中国话讲的不错。看来我们中国的教育就是很好。如果我在美国呆上一年,英语讲得像你说中国话那么流畅,我就满意了。”

“实际上不对。我在中国学的很少,学的很不好。因为没有信心继续学下去,一年后我回到美国。回到美国以后我开始自学。我在图书馆里借到很多中国的书和录音带,对我帮助太大了。当我学进去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停止了。我很希望我的口语能讲的好一些,但还是不行。我认识一些中国女孩,她们总是夸我讲得好,从来不纠正我的错误。你的发音很准,以后我可以向你请教了。”他看着她。

“向我请教?向我请教可没那么简单,要付钱的。一小时八块。现在是一点,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开始记帐。”高洋开玩笑说道。

“你要价太高了!我想我们在一起很公平,我的英语发音也很标准,你也可以向我请教,对吗?”

“我怎么知道你的发音很准?”

“你知道美国是从哪里发展起来的?”

按理讲应该是从东西两岸开始发展,她还真不知道这个问题。于是猜到:“东边吧!”

“东边的哪里?”

她摇摇头。

“新英格兰!新英格兰是最早发展起来的。她的英语是最传统的,也是最地道的英国英语。从东往西的发展过程中,语言开始进化,英国口音慢慢向美国音转变。到了加里福尼亚,就是比较纯正的美国话了。我是加里福尼亚人,我的英语自然是标准的美国英语了。”他自豪地扬着头。

此时,高洋惊叹的不是他吹嘘他的英语,而是他的汉语。“传统、地道、自然”,用的恰如其分。于是她说道:“尽管你的发音不是很准,你的表达还是很清楚。”

他转过头来看她,不知道她讲的是他的汉语还是英语。

“我说的是你的汉语。”

这时候车速慢下来了。她不知道前面出了什么事。

“前面在修路。”萨姆解释说,“我做过一年这个工作。工作很辛苦,但工资很好。”

高洋知道美国青年大多是勤工俭学读书的,他们有很多这样的机会去挣钱。而中国人不同,出来的留学生没有资格找这种工作。一般持有学生签证的,只有在校内工作的权力。作为学生家属,就更没有任何工作的资格。所有打工的,全打的是黑工,都是违法的。高洋心里对美国政府颇为不满。养路工在中国可以说苦,但在这里根本谈不上,大多都是机械作业,人不用费很大的力。

“这还叫苦?”高洋说,“你到我们餐馆试试。我要是有工作许可证,宁愿做养路工!”

萨姆听她这样说,笑了,他用头指了一下外面:“看你那边,有女的在那儿工作吗?”

她往右边窗外一看,前面有个路标,上面大写着“慢行”,有一些养路工正在工作。真还找不到女人。

“我们从小就听毛爷爷的话,妇女能顶半边天,男人能干的事,我们女人也能干。”高洋满不在乎地说。

“你说的是毛泽东吗?他很疯狂,是吗?他说人定胜天。”

“中国人都很疯狂。我们从小就想要‘解放全人类’。不过,是压抑的反叛。”她不加思索,顺口脱出。

高洋父亲就常说他这个女儿,如果让她学文,准是满纸荒唐言,一派胡说八道。运动来了,头一个就她倒霉。所以,高洋学理科是老父亲决断的结果。高洋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工作以后常常有意避免闲谈。她不想再议论出格,转了话锋,说:“你的汉语真的很不错。我想你一定有很多chinesegirlfriend吧?”

“嗨!洋,”萨姆被她这么一说,急了。“i"myourfriend.buti’mnotyourboyfriend.isthatright?”

她突然意识到,她把“girl-friend”与“friend”等类化了。美国人讲friend,是指一般的朋友;而“girl-friend”或“boy-friend”几乎和中国的对象差不多。她急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你看,你需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说的没错吧?我们俩在一起很公平。”

她觉得很有意思。高洋开始随便聊了:“怎么样?生活的不错吧?快乐的单身汗。”

“怎么说呢?半年以前我有一个女朋友,她是美国人。她学数学的。她说在她的系上有很多中国人。她不喜欢他们,尤其不喜欢中国人在系里大声讲中国话。她说午饭的时候,中国人总是把整个楼里变成中国餐馆。”他耸起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她对我学习汉语影响很大。几乎一年的时间,我的汉语没有进步。我们分手以后,我开始继续学习汉语了。”这时他的脸上露出了轻松的微笑。

她试探地问:“因为学习汉语跟她分的手?”

“不!这不是主要的。我们经常吵架。”

“那就干脆找一个不会吵架的中国姑娘做太太,又会讲中国话,又会烧中国饭,一举两得。”高洋不加思索地提议。

萨姆被她的话逗笑了,他看了她一眼,说:“容易吗?”

“太容易了!什么时候想通了,告诉我,给你包办一个。”

萨姆笑了,说:“你还记得马克吗?我们一起在北京留学的?”

那个臭名鼎鼎,最能沾花惹草的家伙。高洋大声到:“怎么不记得?外号叫‘花花公子’的。”

萨姆惊叫了起来:“我怎么不知道他有这个外号?我只知道大家叫他‘情哥哥’。”

高洋哈哈大笑起来,心想,他大概还不知道自己也有外号叫“麻杆”吧!

萨姆告诉她,马克是他最好的朋友。他曾发誓要找一个中国太太。后来真的跟一个中国女孩同居了。那女孩非常温柔,从来不跟他吵架,就是自己总闷在心里生气。最后马克实在受不了,还是与她分手了。没多久,他和一个美国姑娘结婚了。

“一个会吵架的美国姑娘。”高洋做出结论。

萨姆又笑了,他对高洋的语言反馈很欣赏。他们的谈话进展的相当轻松、愉快。

车很快到了一个小城里。高洋看着窗外,不觉得的就已经进了他们的校园里。在美国,大学几乎没有围墙和校门,校园总是在无限延伸中。萨姆开着车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大致介绍了一下学校的情况。然后他们找好了停车的地方,直径去了学生活动中心。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