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博青对许媛感情是从愧疚开始,这起源于不羁少年程博青的一场年少轻狂乌龙打架。
彼时刚上初中的程博青是老师眼中标准的“坏学生”,经常逃课,上课睡觉,整个人看起来无所事事,作业有心情就交一下,常常因为打架而被学校通报批评。
通常来说,这种人在初中刚接触社会爱憎分明的学生中,特别是那种好学生,都不会受到欢迎。
但程博青恰恰相反,他反而更受到好学生的追捧,因为他是打架,但只打他看不惯的架,而他看不惯的一般都是以强欺弱,这时受益者以“好学生”为主。渐渐的,大家对他开始改观,加上一副帅气的样貌为此加分不少,大家对他的印象从“不学无术”到“有正义感,有义气,有胆识的帅哥”。
有一些成绩不错性格懦弱的小男生受了程博青的恩惠,简直把他当作心目中英勇威武的“大哥”,刚开始还会有劝导“大哥”认真学习的心理,苦口婆娑地大讲道理,程博青理都不理,直接睡觉,实在被吵得烦了就大力拍几下桌子,全场立时安静了。后来他们也认清现实,内心挣扎几下就死心塌地跟着大哥混,无形中形成了个“大哥派”。
这帮派程博青一点也没意识到,只是在那以后,老师再也没有因为作业问题找过他,见面的都是为他打架事件的学校领导,这个他觉得没什么,那人为了不丢脸肯定会摆平的。
偶尔迟到旷课被罚在课室外,窗户总会伸出只手递给他各种吃的,还有游戏机。考试他明明睡觉了,分数却每次都能有所进步,还拿了个“最佳进步奖”的奖状。虽然觉得哪里怪怪的,但他“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性格也没想太多。
女生方面,虽然程博青公开表明不考虑女朋友这个问题,书桌仍然每天都塞满各种各样情书和巧克力。程博青有时候无聊了会在上课的时候啃着巧克力一封封地翻打发时间,他有个毛病就是看不得超过三行字的纸,所以一看到这样的就直接略过。
女生们得不到他的回应,也没觉得什么,只要他一日没女朋友,大家都平等,一切都好说,依然前仆后继地为表白事业奔波。
打算一直这样混下去的程博青,老天偏不如他的愿,俗话说:河边走多了总会湿鞋。这不,机会就来了。那段时间程博青迷上了网游,他好不容易练到个比较满意的级数,不知哪个混蛋竟然盗了他的号,等他夺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菜鸟级别,那年纪游戏就等同于他老婆,这一下子回到解放前,气得他好几天吃不下饭。
小弟们听到大哥的事情,立刻就接连开“帮派会议”,虽然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可集体意识还是很强大的,大哥的事就是小弟的事,都欺负到头上的事,岂可罢休,怎样都要为大哥出一次头。
抱着这样的想法,一群没蛮力有脑力的书生在经过重重的打探计划观察,步步为营,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用麻包袋把那窃号的贼子困住,留下几人看守,然后把老大给找来。
程博青大晚上刚洗澡出来,穿着件白t恤和运动短裤就被他们叫出来,路上还神神秘秘地不肯说,
等来到目的地,看到一坨白色的不明物体,走近一看,那东西还会动,挣扎地发出“呜呜”的声音。
一番询问过后,明白了他们意图的程博青没觉得什么感动和开心,反而有点愤怒,他不喜欢别人擅自揣测他的意思而自作主张,而且这种偷袭人的事他更是瞧不上。
他一个一个地用力去敲他们的头,教训了一番,警告他们不要再做这种事,他的事不用他们管,把人放了各自回家去。
毕竟年轻气盛,准备走的时候,想了想,既然都绑来了,不发泄下都对不起他这几天的憋闷,于是又转回去踢了那人几脚,放狠话:“再敢偷老子的‘老婆’,老子就把你手卸了。”
程博青说完就走了,回来的路上总觉得哪里有问题,一时又想不起来。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听到里面传来一对男女的谈话声。
女的声音惊慌中带点甜蜜:“讨厌,这样很容易被人发现的。”
男的一副霸道总裁的口气:“怕什么,有我在!快,给我疼疼,想死你这小嘴了。”
然后男的不知干了什么,只听到“嘭”一声,接着传来女的“呜呜”的哀鸣。
程博青霎时间如同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赶紧往回跑,嘀咕的话语散落在风中:
“老天啊,不会那么衰吧,你得保佑我啊,不然我一世英明就要毁在你手里了。”
当程博青看到许媛坐在地上,旁边是那个白色的麻包袋,地上散落着束缚的粗绳,而她凌乱头发下是一张脏兮兮的小脸,嘴角已经红肿,伤口渗出血丝,没衣服遮掩的手脚也有大大小小的青紫伤痕,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听到脚步声,惊慌地抬起头看来人,身体的瑟瑟发抖透露出她的害怕与不安。
那一刻,程博青真的觉得自己禽兽不如,他竟然做了他这辈子最不耻的事——打女人。他想他大概不会原谅自己了。
一群蚊子昏黄的街灯下乱舞,发出“嗡嗡”的呐喊,一对男女也在灯下对望着,拉出长长的影子,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一个眼里满是无助,一个全身散发着悔恨。
时间停留在男孩伸出的瘦小却苍劲有力的手,一句“对不起”轻飘飘地讲出,却无形地刻在其上,成为沉重有力的烙印。
一时伸出的手,有时代表着一辈子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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