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水,丛宇便打了一个激灵。冰冷刺骨的地下河水让他昏昏沉沉的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水流并不急,丛宇屏住呼吸拼命挣扎了几下,感到徒劳无功,索性顺着浮力和水流的方向漂流而去,眨眼就被冲出了塌方区。黑暗中丛宇幸运的摸到了一个木桶和一节凳子腿,靠着这两样东西,他的脑袋顺利的浮出水面——原来地下暗河的上方存在一小块空间,想必是雨季水流大的时候冲刷出来的。
黑暗无限延伸,河流也无限延伸,丛宇早已停止思考,一边努力维持着身体在水里的平衡,一边把脸探出水面换气,一股子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他拼命的坚持,逐渐的丛宇的手脚开始酸痛,麻木,失去知觉,然后思维迟钝,意识模糊。
等丛宇醒过来的时候,他的身体正以一个奇特的姿势躺在河边——脸朝下,一只手别在后背,另一只手紧握着一截椅子腿,椅子腿的另一端插进了大腿,最可笑的是,那个木桶正扣在他的脑袋上。
随着丛宇的清醒,所有的痛觉也跟着活跃了起来,爆发出一阵阵剧烈的疼痛,丛宇咬着牙皱缩着脸,维持着木桶扣头,木棍插腿的姿势好半响,疼痛才逐渐减弱,气力也慢慢恢复。
丛宇先是把别在后背的手抽出来,摘掉了头上的木桶,然后忍着肩关节的酸痛把这只手转动了数次,恢复了手的正常知觉,这时丛宇才如同一个跌倒的半身不遂的病人一般,缓慢的坐起来。
丛宇的另一只手依旧不停使唤,紧紧握着木棍插在大腿上。丛宇小心翼翼的把这只手的手指头一个一个揉捏放松,才让这只手重新回归己方阵营,卸下了木棍。丛宇检查了大腿上的伤口,所幸木棍并不尖锐,自己力气也不大,仅仅是刺破了皮肤,出了点血,附带着周围一大片淤紫,虽然十分有些疼,却并不影响走路。
丛宇定了定神,发现已经是傍晚了,自己身处河流的下游,便一步一步的沿着河边逆流而上。等丛宇远远的看到村庄的灯光确定了自己的位置的时候,天早就全黑了,原来自己顺着地下河道被冲出十几公里,到了邻村的后山。丛宇摸黑走了那么久,心里一下放松下来,立刻身子绵软歪斜着步子哈哈哈的傻笑了半天。
丛宇沿着河边一路走一路休息,十几公里的路,几乎走到他断气,当他到达当初他和木蓉下车的路边,等着他的只剩下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了,呆望着空荡荡的路边,不禁怒从心起:木蓉这个女人居然把他丢在这里不管他的死活,自己开车跑了。
幸亏这条路是主干道,趁夜进城的大货车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丛宇有样学样,伸着个大拇指开始在路边拦车。然而四五辆车飞驰过去了,开车的司机全都跟得了夜盲症一样,完全没有停的意思。丛宇心中焦躁,索性脱了上衣,光着膀子跑到在马路中间,见有车过来就挥舞着衣服又蹦又跳,还时不时扯开嗓子干嚎几声,愣是把马路当成迪厅。这下可好,路过的大货车跑到他这一段,全是一脚油门,加着速冲过去,你想啊,这大半夜的,马路当间出这么一位狂躁型的神经病,谁敢停呀。
这会儿,丛宇跳也跳累了,喊也喊哑了,正垂头丧气的瘫坐在路边石上,心里一边骂着木蓉,一边茫然的胡思乱想。然而屁股还没坐热,耳边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丛宇抬头却发现一辆挂着本地牌照的大货车停在眼前,接着从驾驶室里探出一个粗犷的脑袋,这脑袋顶着一头乱蓬蓬油花花的头发,嘴边也是胡子拉碴的,脑袋的主人用中气十足的声音说了句:哥们,搭车吗?
这句话简直就是救世福音,此刻司机满头的油光,也变成了天使的光环,丛宇立刻蹦了起来,一边忙不迭的说:“搭,搭,谢谢,谢谢啊“;一边跌跌撞撞的爬上副驾驶。
两人一路攀谈,原来这司机就是本市人,刚往南方跑了趟长途现在正往回返,到了这个地段,也算到了家门口了,司机心情轻松起来,瞅见路边坐着一个人,看着也就是个学生,估么着是想搭车的,索性就拉了一程。驾驶室后排卧铺上还趟着一人,正呼呼大睡,司机介绍说,那是他发小,两人一起跑着趟买卖也有年头了。当司机问起丛宇怎么就被扔半路上了,丛宇怕带出地底下发生的事,就随口编个谎,说白天去隔壁市玩,晚上回来的时候碰上黑出租宰人了,钱没带够,就被扔这儿了。
这司机也是个直爽好人,不仅义愤填膺的骂了几句那个并不存在的黑出租,更是把丛宇直接送到大学城门口;丛宇道了谢,目送着大货车隆隆驶离,才转身往自己的出租屋走去。
丛宇回到出租屋,第一件事就是吃吃吃,喝喝喝。他头一次感觉到这破出租屋是那么的安全和温馨,也是头一次觉得隔夜的硬馒头唇齿留香,更是头一次把没味的白开水尝出了甘之如饴。吃饱喝足,丛宇连澡都没洗、身上的伤口也顾不上处理,带着一身的汗臭和腌臜倒头就睡。直到天亮后的中午,被损友李林海爆炸式的敲门声搞醒,这货本来打电话给丛宇约他去打球,结果怎么打都是无法接通,便径直找上门来;丛宇苦笑着想起,电话和钱包都被木蓉缴走,然后两人一起掉进地下河,估计他的手机现在正躺在漆黑一片的河底呢。事情过去半个月了,丛宇买了新手机,补办的证件也差不多都回来了。一切又步上了正轨,上课、旷课、打球、上网、吃吃喝喝;一切照旧。丛宇心里祈祷了无数次,但愿那个女人还活着,只是千万不要再来找自己,不,不但是那个女人,凡是偏离日常的一切破事都不要来打搅自己,日子一定要过的平安喜乐,平安喜乐,平安喜乐。然而......
在一个太阳老高的傍晚,丛宇呆站在自己出租屋的门口,眼睛直勾勾盯着门的下方。背靠铁门,那里正蹲坐这一个小孩子,看上去像个女孩,脑袋上一头短发整的乱蓬蓬跟鸟巢差不多,身上穿着脏兮兮、超宽大、已经看不出样式的衣服,光着脚丫,此刻正抬着小脑袋与丛宇“深情”对视。
丛宇心中“腾”的一下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抬腿从小孩身边小心的跨过,如同跨过一道吃人的火坑,掏钥匙、开门,正要往里迈步,身后一紧,“唉——”丛宇心里重重的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看那只揪住自己衣服一角的黑乎乎的小手,又看了看孩子仰起的毫无迟疑的脸说:给你个面包,快走吧。
丛宇向孩子祭出一个诱饵,这个面包本来是丛宇备着的,不知是成为今晚的夜宵还是明早的早餐,然而孩子早已学会“两手抓两手硬”的功夫,一手抓衣角不松手,一手抓面包往嘴里送。
丛宇看着狼吞虎咽的孩子心中不忍,刚想开口说慢点吃。这孩子已经噎着了,另一只手松开衣角,砰砰的拍着胸脯,径直冲进屋内,抓起桌子上的半瓶矿泉水,生生灌了几口,才活过来似的大喘了一口气。
那半瓶水放了有一个周了,还是他喝剩下的,啊,算了。丛宇心中正盘算着怎么让这麻烦事远离自己,哪有心思在意这些细节。
还没等丛宇说什么,那孩子突然就哭起来,一边呜呜呜的流着豆子大的泪水,一边往嘴里塞面包。
“好啦好啦,小朋友别哭了,你叫什么名字呀?饿了的话,哥哥带你出去吃麦当劳大鸡腿。”丛宇手足无措的试图安慰小女孩,心里暗自思忖:流浪儿吗?还是送救助站吧。
小女孩不说话,边流泪边啃面包边喝水,丛宇也不知道该怎么哄孩子,于是两个人谁也没言语,大眼瞪小眼气氛尴尬,直到她啃完面包,泪也止住了。丛宇刚想开口撵她走,早被小女孩抬腿踹在膝盖上,只不过她人小力弱,这一脚上去,丛宇没怎么地,反是她自己倒退了2步。
丛宇正寻思这一脚怎么这么熟悉,却听见小女孩用稚气的声音开口了:“我是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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