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绝贪腐无效只因源于打击无力
为什么我们喊要根绝*,却愈演愈烈,星星之火已成燎燃之势,深达各个层次,广至各个领域?
如果说根子在于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我看我论及也是没有任何结果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加大打击贪腐的惩处力度呢?这一点,只要有决心还是可以做到的呀!何况人民是举双手赞成,心里早就渴望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根本不存在民意障碍啊!
目前在反腐查处惩处上广度、力度还很不够,反腐贵在根治力度和彻底性、常态化上。对*要彻底实行“六要”――即要反、要查、要惩、要狠、要曝光、要广泛公*理结果,尤其贵在处理结果的依法从重从速和广泛公开上。
一句话对于*要“从严、从速、从狠、从重”,历朝历代对待贪腐唯有重典才能杀一敬百,连一都杀不了,又何足以敬百、敬千、敬万?
目前反腐查处总体上力量不足、力度不深,广度不够,相对于刘青山、张子善罪行,现今许多贪官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在适用法律量刑上明显偏轻。古即有“杀一儆百”、“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之说,而现今在法律适用上对“大官”似有保留或轻判、保护,故让贪官存有伐幸之心,让民众感觉内有隐情之嫌,不足以达效。故民也不信,官也不惧,一切依旧,要贪的还是暗地里贪得起劲,兴趣盎然,津津有味。何况现在与利益集团勾结,有许多途径将其合法化、显性化,可以大大方方的进行,更不必提心吊胆了!
今天,贪腐中的许多潜规则已是天经地义、大行其道的显规则了!
而前一段,有人在两会上提出经济犯不适用死刑。现在的经济犯又没有投机打把罪了,还不是大多明了地说就是贪污犯了?在当今贪腐络绎不绝、前赴后继、一浪胜过一浪之际,我们还没有找到根绝的办法,我们还没有遏制的势头,一旦我们将最后一个“尚方宝剑”也被拿掉,又如何能根绝贪腐?还不如明了地说就是为贪腐开绿灯!
先拿出预防解决办法,根治办法,先把贪腐势头遏制下去后,再拿掉“死刑”不迟!这一次显然是某些精英们出的主意,官员们双手赞成,而人民是万万反对的!
更何况我们的高官犯法,没有了死刑后,即使投入监狱,我们也有特殊照顾,一杯清茶,读读报纸,看看电视,散散步,透透气,打打电话,聊聊家常,写写书,做做日记,练练书法,住的似宾馆,开的是小灶,不是疗养胜似疗养,胜似贻养天年,事事无压力,天天好心情。
如也给我此种待遇,我也自愿进去享受、享受吧!我想问一声,小老百姓也能享受此种清福待遇么!
作者题外话:支持请关注我的新浪博客:当代韩寒
地址:n/lihongenblog</p>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