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法特尔只需骑大半天马,或者坐一天的轻便马车就能到达的安斯山脚的德罗镇。
安斯山一向是法兰帝国西北部贵族夏日度假的最佳选择。带上心爱的弓弩和健壮的猎犬,骑上黑马,在打猎的同时还能陪伴自己心爱的女人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在炎热的夏天,还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吗?
事实上,对于居住相对分散的西北部贵族来说,每年在德罗镇的夏狩就像是一场大型的舞会,为那些已经到了婚娶年龄的贵族男女提供一个见面的机会。当然,还有那些隐秘的情人们。
德罗镇最初属于安德鲁侯爵的领地,不过在二百年前慷慨的第三任安德鲁侯爵就把这块领地无偿的捐献给了整个西北部的贵族们,任何西北部贵族都有权利在这一片土地上修建属于自己的避暑别墅,安德鲁侯爵只是充当监督者和裁判者的角色。
因此,德罗镇,只属于贵族。
尤其是夏季来临之后。
而每年的这个时候正是这座小镇最热闹的时节。
平整的石板马路上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这已经是朗斯公爵进山打猎的第七天了。开始的几天还偶尔有消息传回来,例如公爵大人射下了一头漂亮的梅花鹿等等,但最近三天出乎意料的消息全无,让镇上聚集的贵族不由的猜测了起来。
也许是追赶猎物跑的太远了。大多数人都是如此猜想的。毕竟公爵大人随身带了近百名仆人和护卫,就算来一窝黑熊都会被瞬间射成蜂窝。
劲弩被发明了之后,最强大的生物在这种利器面前也不值一提了。
正午,当太阳升到了头顶,下山的道路上突然传来了迅捷的马蹄声。
“这个时候下山,会是谁呢?”
人们纷纷翘首望向马蹄声传来的方向。
没多久,一个疲惫的骑士带着一股沙尘在小镇中心的广场前跳下了马,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书,对着一些错愕的站在四周的贵族用嘶哑的声音宣读开来。
“公爵大人手令:对安斯山北缘靠近法特尔城一侧除德罗镇外的所有地点实施戒严。戒严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或者离开。德罗镇的宾客亦请停留在镇中,以保安全。”
读完戒严令,骑士才稍显放松了一些。他弯下腰从身旁的喷泉中掬了一捧水清洗了一下布满灰尘的脸庞,立刻他刚毅而清秀的眉目显现了出来。
拉尔森是一位平民出身的骑士,他甚至没有姓。在成为骑士之前,他当过学徒、骑士侍从,直至他的天分被公爵大人发现。
经过多年的努力拉尔森已经成为了公爵手下亲兵的小队长,管理着几十个人的队伍。他期待着有一天能立下功勋被封为有继承权的爵士,最好还能被公爵大人赐姓。
不管怎么说,他的未来和朗斯公爵牢牢的捆绑在一起。
因此,他不满的望了望四周那些有些错愕和愤怒的贵族们,鄙夷的哼了一声。这些人甚至连抗议的胆量都没有。他们和公爵大人比起来不过是一群可怜的蝼蚁。
没让拉尔森等太久,广场周围又是一阵骚动,得到消息的一群贵族迅速的从镇中赶来。当先的是特里尼侯爵,这所镇中目前最有名望的贵族,皇室的远亲,理查德家族的分支。
侯爵矜持的打量着这个满身尘土的骑士,“席尔瓦家族的骑士,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公爵下达这样不可思议的命令?夏狩是一项沿袭了百年的传统,他没有任何权力单方面禁止它。”
骑士躬身说道:“三日前公爵大人在山脉打猎时受到一伙丧心病狂的盗匪的袭击,虽然成功的击退了对方,消灭了极大多数歹徒,但是公爵本人受了一些轻伤,大人最心爱的‘烈风’被盗匪的弓弩射穿了脖颈。”
“嘶——”周围一阵抽气的声音。烈风是朗斯公爵最心爱的纯种马,他的死一定让公爵心痛万分,以至于有些失去理智了。不过,无论怎么说,限制一群贵族的夏狩的自由都是不可原谅的。
他们是高贵的贵族,不是盗贼,更不是匪徒。没有任何理由对他们产生怀疑。而且他们人多势众,集合在一起没有盗贼敢打他们的主意。
至于连公爵都敢袭击的盗贼。
不少人偷偷在心底想,一定是天神教的杀手吧。席尔瓦家族最近太出风头了。
特里尼侯爵显然对这个解释并不满意,事实上任何解释都不会令她满意。在他看来除了法兰帝国的陛下理查德七世,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人能够限制他的自由。因此侯爵冷冷的看了骑士一眼,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了。
没多久,镇中就忙碌了起来,一辆辆纹章中有百合花的马车被套好,缓缓的驶离了德罗镇。有了特里尼侯爵领头,当天德罗镇的绝大多数贵族便匆匆的结束了这个狩猎的夏季休闲。
拉尔森冷笑着看着这一切,丝毫没有阻止的意图,只是暗暗的记下每一个离开的贵族的纹章。“果然不出公爵大人所料,这些该死的贵族。不久的将来,等待着公爵大人的怒火吧!”他想着。
—————————————————————————————————————
天渐渐暗了下来,不过道路依然繁忙,有的马车打着风灯,有的直接把“光明”魔阵放在车头,把道路照得一片光亮。不过这个时候可没人会想着发明了魔阵的亨利的好处,他们都在心中抱怨着造成这一切的朗斯公爵。
“嘿,你!这是怎么回事?”一辆轻便马车停在路边,车上跳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贵族,他脚上蹬了双漂亮的小牛皮软底鞋,身上是做工精美的紧身猎装,在加上他英俊的相貌,每个看到他的人都会把他当成大家族的公子哥。被喊住的一个子爵家的护卫也是如此认为的。因此,尽管年轻人的语气并不好,他还是恭恭敬敬的把发生的一切讲述了一遍。
“这么说今年的狩猎就这样结束了?”年轻人挑挑眉毛,不满的说道。“我还没和那些迷人的小姐们跳一支舞呢!还有那些迷人的小鹿,新鲜的鹿肉烧烤,美味的松果子酒。你是说这些都没有了?公爵的命令真实让人无法理解!”
“唔。”护卫只是个小人物,他可不敢跟眼前的这位公子哥一起说朗斯公爵的坏话。不过公子哥的这番话倒是坐实了对他身份高贵的推测。一个胆敢批判公爵的贵族,起码也是侯爵家的公子吧。
年轻人无趣的耸耸肩,扔下一枚面值二十法郎的金币,然后回到了马车中。
护卫道了声谢,然后喜滋滋的在尘土中把金币捡起,擦了又擦。
“道森,怎么回事?”在马车内,另一个年轻人居高临下的问道。仿佛刚刚满口抱怨的“候爵公子”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
“先生,”那个叫道森的青年恭恭敬敬的把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封山?”李昂大笑道,“看来我们的公爵大人遇到了些难题嘛。那么,我们就再去给他增加些难题!让他手忙脚乱应接不暇,那样他就会犯错,我们就有机会了。”
李昂此时的打扮已经大大不同,脸上擦了白粉,头发被染成了金色,再经过复杂的化妆,使他看起来完全变了个人。他拍拍手,招呼着一起来的同伙,“我们一起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原来的计划看起来已经过时了。”
此时,加上道森,李昂身边总共有八人。
穿着一身粗麻衣服遮住了健壮的身躯的马车夫叫做雷斯,是个好猎手,对安斯山脉相当熟悉。旁边打扮成仆人的叫做玛比,是个出色的小偷,尤其善于寻找痕迹。而打扮成贵族的道森,则出身于落魄的骑士之家,有一手好剑术。还有四个也是实力强大的佣兵。
这七个人全部是波图港附近的伊格维奇勋爵的手下。勋爵是法兰帝国著名的“军火商”,掌管着一个上千人的大佣兵团,经常帮贵族解决一些内部纠纷。
不过在二十年前,伊格维奇还是一个来自北方蛮国的蛮子。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脸上的胡子和肌肉一样的多。身上连一个法兰盾都找不出来。(注:本书中法兰帝国以大银币为基准货币,面值一法郎。十二法兰盾为一法郎。大体上就按照一个法兰盾的购买力等于现实社会中一元人民币)。
不过伊格维奇有力气也有脑子。更重要的是他在他的家乡拥有很大的影响力。老卡佩比任何人更早的看出了这个人未来的潜力,在他身上投资了一大笔钱。在这之后伊格维奇和卡佩家族就成了关系密切的伙伴。
勋爵在许多方面都帮了卡佩家族的大忙。
不得不说蛮人比法兰帝国的这些自诩为传承了狼堡帝国文明的人们更加懂得感恩图报。
当然,这也是因为两方在经济上同样联系紧密。卡佩家族开往东方的商船总能帮忙解决一些来路不明的财货。
李昂没有隐瞒他此行的目的,也不需要隐瞒,他对遗迹的兴趣不大。伊格维奇勋爵则完全不同,李昂到现在还能记得他听到这个消息时那散发着狂热的目光。不过,显然勋爵是个冷静的人,否则他早就让那些看不起蛮人的贵族们吊死了。
于是李昂的队伍中就有了这七人,接下来还会有十数人潜伏在了法特尔城。他们有的负责接应,有的负责安排退路。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调动这些人已经是勋爵的极限了。
至于第八人。
一个东方人。三十余岁,皮肤保养的很好,两鬓却已经苍白。骤起眉头的时候额头有几道很深的皱纹。
李昂还能记得莉娜对他说的话:
“他是我丈夫在东方大陆的近海救来的。不知道身份。但是实力异常强大,也许比传说中天神教会的审判骑士更加强大。自从他死了之后,刘旭就负责保护我的安全,现在我让他来保护你。记得,要尊重他。不要问他的过去和身份,那是他的禁忌。”
李昂下意识的望了东方人一眼,他端坐在马车的一边,低着头出神的想着什么,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我们不能再去德罗镇了。”道森有些厌恶的摘掉白手套,松了松了领口。“我敢肯定那里有众多的眼线,现在我们过去会立刻被监视的死死的。”
李昂点点头,问道:“朗斯能够调动多少人封山?”
“数百人,”道森耸耸肩,“如果把法特尔的黑衣警察调来,顶多不超过千人。除非他肯花大把的金币请雇佣兵。不过……”道森嘿嘿的笑了起来,他知道这件事情朗斯公爵不可能让没有丝毫忠诚的雇佣兵来做。
李昂也笑,才数百人,这能封得了什么?他望向沉默着的雷斯:“你熟悉安斯山脉的地形,你觉得我们不被人发现的进入山脉有多大的把握。”
雷斯咧开嘴,露出满嘴的黄牙:“哈哈,要我说,他们肯定发现不了我们。在森林里数百个人就像羊腿上的一粒盐。”
“那好。”李昂下定了决心,“我们放弃马车。雷斯,你把马车掉过头,往回行驶一段距离然后想办法折断车轴。我们步行上山!”
道森赞赏的撇了李昂一眼,拍拍猎手的肩膀。于是壮汉独自驾着马车向后驶去。
对这样的情景李昂无动于衷。尽管来的时候伊勋爵交代让佣兵听从自己的指挥,但是他明白,这些人终究不是自己的手下。
自己能够依靠的,也许只有这个叫做刘旭的男人了。刘旭,柳絮吗?随风飘散的没有根的柳絮。李昂看着他那张黄色的面庞,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披着这张白皮很久了。但是,我的心依然是黄色的啊。”他想着。
……
在山林中前行比李昂想象中的要痛苦许多。尤其是在酷夏野草漫长的季节。一场雨后,荆棘和淤泥让他吃足了苦头,幸亏雷斯对地形相当熟悉,而神奇的刘旭不时的会提着体力不支的李昂走一段路。因此他们前行的还算顺利。
在行路期间,盗贼玛比教会了李昂如何使用弩弓,由于携带的弩箭不多,他只试射了一箭,弩箭擦着三十米外的目标飞过,让一向沉默的猎手都赞赏的向他竖起了拇指。
李昂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还是满有射击天赋的,虽然在大学军训的打靶中他也是众多零环中的一个。“当时一定是打错靶了!”他念念不忘旁边的那位打了49环的仁兄。
天黑后四人找了块空地扎起帐篷,稍微吃了些干粮,玛比便独自向山中摸索,半夜,当李昂在半睡半醒之间感觉到了他的归来。
“发现了什么?”道森压低了嗓音问道。
“一个哨所,六个人。还有一些痕迹,一周以前的。”
接着两人的谈话就远离了帐篷,李昂也重新陷入了沉睡,在睡梦中思考该如何对付朗斯公爵。
……
朗斯公爵阴沉着脸,任由顺眼惺忪的仆人给他包扎伤口。昨夜的辗转反侧让他手臂上的伤口又裂了开来,鲜血凝结在绷带上,解开绷带时牵动着伤口一阵阵抽动,但是看起来白净瘦弱的朗斯公爵竟然面无表情的仿佛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
当然,是鸦片让他忘记了疼痛。
“特里尼最先带头离开的?”朗斯公爵问道,他身前的正是昨天出现在德罗镇的金发骑士。
“是的,大人。”骑士恭谨的回答。
朗斯公爵阴狠的笑了笑,心中打定主意回去要教训教训这个不把自己看在眼里的侯爵。尽管让那些贵族离开本来就是他的既定策略。
“那些该下地狱的匪徒呢,有什么值得告诉我的线索吗?”
“抱歉,大人。”拉尔森低下头。
“混蛋!”公爵突然大声的咆哮了起来,他一把推开了仆人,用力的挥舞着手臂。“你们这帮废物!我要看到他们的尸体,他们的头颅,我要那些伤害了我的人都不得好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