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巨大的山脉自西而起,绵亘不断,有如一条望不到尽头的巨龙。*又因山中终年积雪,无数条大大小小的河流从山上直泻而下,就如水面上起风后的沦漪,所以人们便称此山为沦山。而整个国境被沦山贯穿,所以这个国家称为“沦化,”寓为“沦山化龙”之意。
河州城被沦山和延伸出的支脉夹在中间,因河流密集而得名。而城内的街巷也多是以水命名,泗水街便是如此。
泗水街位于河州城的最南端,城内的平民历来都集聚住在这里,所以不似其他街巷那般繁华。
但是十多年前,有人在这里建了一座府邸,宅子占地很大大,也修的极为考究。只是花园就占了府邸一半的地方,里面还引水造了个大湖。
宅子修好不久,便搬来了一家人。街坊四邻纷纷猜猜这府里应该住的是大人物。但好长时间后,都不见府中的人出来走动,也只是听闻这府里主人姓王,原是京都的富商。但从此后府外的小店摊贩却猛然多了许多。过了几年后,偶而才会见到一个极漂亮的侍女牵着两个男孩出来走走,主人却是从来都没有见过。
夕阳将天边的云彩染成血一般的色彩,倒映在花园里的湖面上,远远看去,好似整个湖面着了火一般。
两个半大男孩鬼鬼祟祟的钻进花园,一个躲在树后望风,一个用极快的速度爬上了湖边的大树。
“少爷,这么晚了,真的会抓到大鸟吗?”望风的男孩压低声音对树上的男孩说道。
“废话!”树上的男孩说道:“正因为晚了才能抓到,你以为鸟儿不睡觉吗?就算抓不到大鸟,最不济出能掏几个鸟蛋不是?”
树下的男孩有些不明白,冒着屁股开花的风险掏几个鸟蛋,倒底值不值得?
“少爷,少爷?你又跑到哪里去了?”一个侍女叉腰在院门口大声吼道,样子不亚于河东狮。
虽然侍女已是三十出头的年纪,但从面貌上却丝豪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虽是侍女打扮,却生的美艳动人,白嫩的皮肤有如刚被剥壳的鸡蛋,白皙无瑕中略透出淡淡的红粉,薄薄的双唇如同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也不知是什么人家,连一个侍女都是这般容姿?
“少爷,我好像听到桃姨在喊你!”树下望风的男孩躲在树干后面,仰着头,对着被树叶遮的严严实实的树冠低声说道。
男孩的身形长委实有些滑稽,身子瘦的似麻杆,脑袋却是奇大,再加上那一窝蓬松而又卷曲的头发,更是将脑袋放大了一倍,配上黝黑的皮肤,远远看去就如同脖子上顶着一个墨绿皮的西瓜。
树枝“沙沙沙……”的一阵抖动,然后从里面露出一张俊美异常的脸,“真的吗?”然后探耳听了一阵,除了风吹树叶和鸟叫的声音,却再什么也没有听到。
“阿发,拜托你有些出息好不好!”站在树杈上的平安对树下的阿发说道,顺手将溜出衣领的玉佩塞进了怀里,白瑕光润的玉佩上大大的刻着一个“安”字。
平安又说道“不就被打了两次屁股吗,就将你吓成这样?再说了,哪次不是少爷我陪着你一起挨?好好看着,等我掏到鸟蛋分你两个!”说完后转过身努力向上够着,离他还有一手臂高的树杈上座落着一个鸟窝,几只小鸟从窝中探出头来惊恐的直叫,两只大鸟在鸟窝上方扑愣愣的乱飞,却是如何也不敢落下来。
躲在树下的阿发有些哭不出来:两次么?自己怎么记得两双手脚全部掰完都数不过来了!每次可都是结结实实的胖揍啊,屁股肿的三四天之后都还不敢挨椅子!
还在努力向上攀爬的平安突然停了下来,方才好像有人从树下走过,脚步踏过树叶的声音极轻,但还是顺着树干传了上来。
“阿发,是你在下面走动么?”平安低声对阿发说道。
“没有啊!”阿发低声说道,又努力的将自己的身子往树干后缩了缩。
“那你小心藏好,母老虎可不是好糊弄的,粘上毛可是比猴还精!”说着小心翼翼的拔开树叶,想要看看树下再有没有人。
“少爷!”桃红的声音突然从阿发背后发出,吓的蹲着的阿发浑身一个哆嗦,猛然起身站起,却不想用力过猛,竟一头撞到了树干上。
“少爷,你还不下来么,难道让我上去捉你?”阴恻恻的声音传来,让平安觉的全身的汗毛都坚了起来。母老虎可从不不管自己是不是少爷,每次打自己可是比打阿发还狠,只不过阿发不知道罢了。
平安知道自己藏不下去了,索性站起身来,拔开枝叶,对着桃红说道:“桃姨,那我就下去了!”话音还未落,人却是已经从树冠上跳了下来,直向树下的桃红扑去。
桃红嘴角浅笑,等平安快落地时轻轻的在平安身上一牵一引,下坠的力道被卸去了大半,而平安却被牵向树旁的泥塘,若是摔实了,少不得吃一嘴泥。
却不料平安早知她不怀好意,一近身便抓紧了桃红的腰带,微一用力,顺着牵引的力道转了个圈,之后便如八爪鱼一般紧紧的缠在桃红的身上。
桃红刚想发力将平安甩出去,却觉的腰间猛然一松,却是平安顺手将桃红的腰带给解了开来。
“你……”桃红气的银牙紧挫,但看到那张凑到自己眼前嬉皮笑脸的脸,却突然轻笑起来,“看来少爷的皮不是一般的痒啊!”
平安听到后面皮一紧,有些哭笑不得,极快的松开了手脚,讨好似的拍了拍桃红身上被自己弄上的泥土,讪讪的笑说道:“我若摔进泥塘里,弄脏了衣裳还不是桃姨来洗!平日已太过让您费心,累着了桃姨我也过意不去!”
桃红浅笑着对平安说道:“我方才可是听到少爷说我是母老虎,还有什么粘了毛比猴还精!”
“错了,桃姨绝对听错了!”平安信誓旦旦的说道,“我刚刚对阿发说的是一只偷溜进鸟窝的母老鼠,跑的忒快,比猴子还精,声音太小,害得姐姐听岔了!是不是,阿发?”说着捅了捅躲在自己身后的阿发。
“是,是!”阿发唯唯诺诺的应了一声,却是不敢露出头来。
桃红咯咯一笑:“还是少爷厉害啊,只看了一眼,就能分出老鼠的公母来,咯咯……”说罢又对平安讥笑道:“少爷也十几岁了,怎么老拣这些七八岁就玩剩下的,竟想起捉鸟儿来!”
平安悻悻的吸了吸鼻子,心中却是腹诽不已:少爷我十天半月才让出一次门,平日不是读书,就是练武,若不是自个想法在宅子里找些乐子,怕早已鳖出病来。
平安对桃红的讥笑丝毫不以为意,拉着阿发讪笑着说道:“桃姨,我们先回屋了!”
眼下还是先逃过这一关再说,母亲可是给了桃红随意处罚自己的权力,只要不是被打的伤筋动骨,母亲是从来不会过问的。
“少爷着什么急!”桃红缓缓走到平安身前,刚一抬起手,缩在平安身后的阿发就是一阵哆嗦。
桃红又是一阵娇笑,“阿发,你这般怕我,但怎么就不长记性呢?少跟着少爷做几次坏事,不是少受许多皮肉之苦?下次少爷若要出去干坏事,你提前告诉我,可是有大好处的哦!”
平安只是哼哼两声,桃红这种当面挑唆的手段他早就习以为常,每次事发,她都要来上一次,也难为了阿发,每次都被打的哇哇直叫,却从未反过水。
桃红也是纳闷不已,明明阿发怕自己怕的要死,但从来都是不松口,只要少爷一鼓动,从来不会说半个不字,也不知道少爷是怎么调教的!
平安身上的衣服被挂破了不少,头上也落满了灰尘。桃红将平安发丝中的草屑轻轻摘了下来,又给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娇笑道:“少爷还是先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不由平安分辩,拉着他便走。
平安自从记事起就一直被关在宅子里。父亲身有顽疾,屡治不愈,母亲也是一年有大半时间陪着父亲在外寻医问药,读书有专门请的西席,习武却是桃红代授。平时的玩伴也只有阿发一个。最多每月两次被带出去在城中溜达一圈,平安便欢喜的跟过年一般。
少年人天性好动,被这般关着自然会做些稀奇古怪的事来。府里的车夫去套车时,却发现马车的车轮找不见了,寻不半天才发现,车轮被人滚着丢到了花园的湖里,早已被水泡的不能用。
厨娘去煮饭时,却发现买来扣在竹筐下的鸡鸭早没了踪影,而两个小孩却追在鸡鸭后面玩的灰头土脸。
要不就是护院的大狗被解开了绳索,追着哇哇哭叫的阿发满府乱窜,而阿发的屁股上不知何时被挂了一小块肉,平安却是躲在墙角里嘿嘿偷笑。
直到府中的房舍莫明其妙的失了几次火以后,平安的父亲就再也忍不住了。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沈直自是对平安一顿好打,但他经年在外,便将阿发交托给平安母亲辰夏的贴身侍女桃红,并言一旦犯错,从严惩处。所以平安从小到大没少挨桃红的暴揍。
桃红撵走了阿发,拉着平安回到院里,便开始给平安准备汤桶、热水。等准备妥当,又拿出一个药瓶,将一些药粉洒入汤桶内。
“少爷!”桃红拿着一个黑色的药丸,对着正装模做样的平安叫了一声,平安的脸瞬间便成了苦瓜相。“桃姨,能不能不吃啊?”
“不吃?”桃红冷哼一声,“等你能撑过一百记竹板再说!”说着将药递给平安。
平安以前也有拒不吃药的时候,但桃红二话不说,先是拉过来一顿板子,等把平安打的没力气抵抗了,再强行给他灌下去。平安脑子不傻,知道在绝对的武力面前自己抗争也是徒劳,还要多挨一顿板子,何苦来哉!
平安万般无奈的接过药丸,却实在不知该怎么吞下去。不知这药丸是怎么炼制的,那种苦味好像能直接渗到人的脑子里。平安宁愿天天被桃红暴揍,也不愿吃这药丸。
看着平安用比吃死老鼠还要难看的样子吞下了药丸,桃红才转身走了出去,“少爷慢慢洗,我在外面候着。”
平安极快的脱尽衣衫,跳进了汤桶里。泡澡,吃药是自己每天必须的功课,雷打不动,从未有一日中断过。平安知道这药丸对自己裨益极大,但那苦味实在是常人无法承受,比黄莲苦上百倍不止,而且渗透五脏六腑。只有泡到这洒过药粉的汤桶里两三柱香的时间才会稍稍缓解一些。
收拾利落的平安更显的英俊,虽然只有十四岁,却快要和父亲比肩了。五官生的玲珑有致,双眉斜飞,如同新画,黑亮的双眸如同暗夜里璀璨的明珠,皮肤似玉琢般粉润,就连桃红也是暗暗嫉妒,一个男孩子,长得却比姑娘还要俊美,老天莫不是没睁眼?
东方稍稍露出鱼肚白,平安便准时起身,而桃红早已打好了热水,准备平安洗漱。平安接过滚烫的毛巾,往脸上一捂,不由发出了舒服的呻吟。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平安就将自己收拾的利利落落,身着短袖箭衫,足蹬鹿皮紧靴,朝后花园走去。
阿发提前过来,早在这里等他,见平安过来,阿发从靠墙的架子上取下绑腿、护臂之类的物件,先是替平安缚好,然后再收拾自个的。其中传来金铁之声,里面竟是藏着铁器。
绑腿护臂之中绑的是沉重的铅块,足足有三十斤,背着这些物件,每天坚持围着园子跑十圈,是平安每日习武的第一课,而平安已坚持了近七年。
刚开始自然没有这般重,就是光着身子,七岁的平安能跑上半圈已是喘的快要趴到地上,但日复一日,负重一斤斤的往上加,圈数渐渐的增多,到今日平安背着三十斤的铅块,健步如飞的跑上十圈还是脸不红气不喘。
自七岁开始,沈直便让平安习武。平安看多了闲书中行侠仗义的故事,缠着桃红要学修行秘术,平日里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哭的桃红却罕见的流下了眼泪,哭着对平安说,平安休内经脉有缺,不能感知元气。看到桃红落泪,平安没来由的心里发堵,反倒安慰桃红:反正有桃红这个高手成日跟在身侧,自己能不能学武也没什么关系。桃红却哭了更加伤心。
平安练了七年,基本功打的极是扎实。而桃红也是教的认真。虽然没有传他感知元气的法门,但也经常教他一些精妙的招式。平安却是一学就会,天生的练武奇才,就连桃红也是暗暗吃惊。
晨练后本是到先生那里习文,但今日先生例休,平安实在是闲的发慌,便嚷嚷着要上街溜一溜,桃红今日无事,便答就了平安。于是平安又叫上阿发,主仆三人便在街上温无目地的闲逛了起来。
三人正站在吹糖人的小摊前看的不亦乐乎,喧闹却依然秩序井然的街上突然间传来鸡飞狗跳的声响。平安扭头一看,却是有人在街上放鞭纵马,撞倒了不少摊贩,马上的骑士不停的用马鞭抽打着挡道的行人,不断发出嚣张至极的大笑声,离自己最多十多丈的距离。
平安不由的热血狂涌,之所以学武不就是等这一天么,如今除暴安良的机会来了,那能容自己错过,想着便直往上冲,刚抬起了前脚,而后脚死活迈不动了,却是被桃红一把揪住了后颈,扯到了摊车后面。
五骑纵马奔来,全都是短衫劲装的打扮,领头的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小胖子,约摸十六七岁的样子,其于四人全都是彪形大汉。其中一个脸上更是有一道斜斜的刀疤,从左眉角直至右脸颊,甚是狰狞恐怖,一看便知不是善于之辈。
吹糖人的小贩慌里慌张的要挪开推车,刚抬起车把,那领头的马就已冲到了身前。马上的小胖子甚至已经举起了马鞭,想要狠狠的抽下来。若是真被这马给踏实了,就算不死也要断几根骨头。
眼看就要被马踩到,小贩甚至被吓的闭上了眼睛,只觉自己身子一轻,睁开眼时,自己浑身上下毫无损伤,却是早已躲开了马蹄,而身旁站着方才在自己摊前笑闹的那三个人,两个少年,一个侍女。
“咦!”一鞭落空的小胖子不由的惊讶了一声。明明看到那小贩就要被自己的马鞭抽到,风驰电掣之间却是如鬼魅一般闪了过去。连小贩也是没有察觉到自己被平安在身后拉了一把。
胖子又是扬手一鞭,抽向那小贩,却不料被闪身而出的平安紧紧握在手中。小胖子用尽全身力气,胖脸涨的通红。平安就如被钉在街上的铁柱一般,纹丝不动。另外四人眼中讶色一闪而过,纷纷翻身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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