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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11步惊云,你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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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雄霸得到剑圣的飞鸽传书,约战于六年之后。 首发--无弹出广告于是对泥菩萨的批命更加深信不疑。

寻找风云的榜文是秦霜亲自起草的。泥菩萨不但说了名字中有“风”有“云”,还给了确切的生辰八字。秦霜默默地抄上,心想这便是命中注定吧。

为了尽快找到风云,榜文写了,天下会会顺应天命,不但风云会被雄霸立刻收为入室弟子,即连提供线索者也有十万两的赏银。

如此抄写了十万份,数百匹骏马在各个路口分道扬镳,数十个天下会分坛着门下弟子张贴于各地,可谓声势浩大。再加上榜文的惊人内容,一时之间吸引了无数江湖人的目光。

让秦霜没有想到的是,不知是巧合,还是贪婪巨大的利润,半年之内,竟有近千的少年被送到天下会分坛。分坛的人也不敢怠慢,一有人来就送上天山,简直是踏破了秦霜的门槛,扰得他日夜不得安宁。

终于这一日,在又一次看到歪瓜劣枣后,送走了人,秦霜忍无可忍地拍了桌子。

底下人战战兢兢,连连道:“都是属下办事不力……”

秦霜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对他们来说是大海捞针,个个都不能放过。而自己知道情况却不能说。

总不能说这些都不是,我们要找的一个叫聂风,一个叫步惊云,一个是长毛,一个是卷毛,其他的都是路人甲。电影里,泥菩萨就是泄露天机太多,后来全身长满了毒疮,痛苦不堪,可见做先知的,在这个世界没什么好下场。

他还清楚地记得,剧情是:颜盈出走之后,聂风跟着父亲聂人王四处流浪,聂人王和雄霸还有大佛一战,是不会将儿子送到天下会的;至于步惊云,似乎他的父亲让人隐瞒了他的生辰八字,应该也不在送来的少年中。

但是若有个意外,这两个苦命的娃碰上了什么红了眼的怪叔叔,阴错阳差地被送来了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相貌倒是一个辨别的方法。主角就是主角,长相上绝对不会差,气质应该也一流。就照着这个标准,应该也不会将他们两个漏掉,而且还能淘汰掉许多来浪费时间的家伙。

这么考虑着,自己觉得挺周全的,于是胸有成竹道:“以后你要看准了,凡是今天这样的全部原路遣回,若是长得格外好看,让人惊艳的,再带来给我。”

谁知对方愣了愣,回过神来,看向秦霜的表情就有些悚然。

秦霜也微怔,随后明白过来:“喂!我不是……”

正要站起解释说自己不是断袖,右边的袖子却被桌角勾住了,心急一扯,撕下了一大截。

秦霜:“……”

那属下识趣地告退了。

留下秦霜坐回去,看着地上的一截断袖,哭笑不得:“还真的……断了……”

可见碰上了风云就不会有好事。

可是命中注定了,路还是要走,事还是要做。

秦霜心里其实有个计较。

若是让其他人发现了步惊云的行踪,而他家人又不愿意交出,那接下来的就是电影里的剧情:小小年纪的步惊云,眼睁睁地目睹了一场灭门的惨变。

秦霜有心要自己早点将他找出来,好避过那一段祸事。所以废寝忘食地找了许多户籍、地图来看,想要先一步找出以打铁为生的步家庄的所在,好自己偷偷地去游说。

可惜半年了毫无所获,找到的步家庄要么是卖布的,要么是个地主,还有开了窑子了。有的远在海边,有的已经没落,还有一处,竟和无双城极相近。无双城如今和天下会一样也是声势显赫,隐隐有两虎相争之势,天下会再怎么嚣张,也不大会直接跑到人家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

这些和谁都不好说,只能留在心里叹息罢了。

又是一日夕阳西下,秦霜出了自己的房间,正见得一群高级弟子站在三分校场上,佩戴了刀剑,像是等人。不一会儿,就有两人从中枢塔的方向而来,一人额上画了个蝙蝠图案,一人胸前吊着个鹰头的挂饰。

秦霜不禁大吃一惊,那二人穿着不是天下会的弟子服饰,应该就是暗线中的杀手。虽然他以前从没见过,但一个蝙蝠图案,一个鹰头挂饰,正与电影里的杀手麻鹰和蝙蝠相符,绝对不会是巧合。

去步家庄灭门的队伍正是以这二人为首的!

眼见那群高级弟子等到了麻鹰和蝙蝠,以二人为首,就要下山,秦霜大叫一声:“等等!”就赶了上去。

见是秦霜,那带了鹰头挂饰的人颇为客气地抱了抱拳:“霜少爷,我们几个奉帮主之命,有要事要下山,不知霜少爷有何吩咐?”

“我……奇怪,秦某在这里一年有余,还未见过二位,二位怎么就知道秦某是谁?”

那麻鹰笑笑:“霜少爷是帮主唯一的入室弟子,谁人不知?在下麻鹰,这是我结义兄弟蝙蝠,我们哥俩只是无名小辈,霜少爷不知道也是应该的。”

果然是你们!

秦霜勉强镇定,又问道:“想来二位都是师父的得力助手,像是我这样的闲人,没有见过也是自然的。今天见了,可否好奇一问,二位是要做什么要事去呢?”

那麻鹰答道:“我们几个是要去霍家庄……”

霍家庄?莫非是支线任务?

可秦霜这口气还没喘完,麻鹰压低了声音道:“帮主让我们去取一把绝世好剑!”

秦霜猛烈地咳嗽起来。

绝世好剑?那根本就是“轩辕剑”游戏系列里的“轩辕剑”,是这个世界的神器!和火麟剑、雪饮刀都是齐名的!

电影里步惊云的爹是个打铁匠,不知怎么的因缘际会,竟然打出了一把绝世好剑。做体力劳动的人民没什么文化,干脆也不给这剑另外取名,就叫做绝世好剑。可俗语云“财不外露”,一把在名字上就贴了“神器”标签的剑自然泄露了风声,引来了无数觊觎者。

雄霸喜好收藏神兵是出了名的,自然不会放过,于是派人灭了步家庄,将步惊云和绝世好剑都一同带上了天下会。

只是那把绝世好剑尚未开锋,被埋于剑冢,后来风云际会,在剑冢对战雄霸时,步惊云受了伤,血流到剑上,竟能将剑开了锋。最后二人打败了雄霸,手牵手地下了天下第一楼。

这些剧情如爆竹般在脑内一一炸开。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步家庄成了霍家庄,但是绝世好剑的所在之地,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去看看。

于是平静了心绪道:“绝世好剑?这名字倒稀奇,不知秦某能否跟去一起开个眼?二位和师弟们能否稍等,我想去请示一下师父,随后就到。”

麻鹰尚未说什么,他身后便有一个人冷笑道:“大师兄这又是要来多管闲事了?”看过去,正是之前被秦霜伤了的章乙。

秦霜道:“章师弟之前与我多有误会,我不是有意伤人的……”

章乙打断道:“大师兄教训师弟是应该的,哪里来的什么误会?”

秦霜心里焦急,也不打算再多拖延,只问麻鹰道:“能否等上片刻?”

麻鹰为难道:“帮主之前吩咐即刻下山,天亮时分就回。我们哥俩告辞的时候,帮主就进内室去了,霜少爷过去请示,一时半会的也不一定能见着帮主。在下身负要务,是不能再耽搁了。”

秦霜想了想,太阳已经落山,按照以往的经验,无论雄霸在内室是先那什么再沐浴,还是先沐浴再那什么,自己都要等上许久。何况交给自己的任务本来就是寻找风云,半年没有头绪已经是很无能了,现在突然过去说要一起去拿绝世好剑,别说雄霸要同意,只怕发火都是可能的。

再者,麻鹰说现在下山,天亮即回,可见路途不是特别遥远。自己现在虽无武器,倒有些银两,只是一夜而已,先跟去看看再说。

下定了决心道:“那秦某就不让二位多等了,现在就一同下山吧。”

麻鹰倒有些惊讶:“这……霜少爷就这么跟来了?”

之前他也听过一些关于这位霜少爷的传闻,说他体贴下属,温和有礼,现在一见温和有礼倒是没错,只是这么莽撞任性真的大丈夫?

章乙道:“走吧,还等什么,等着他用‘入室大弟子’的名头压着咱们带他去么?”

一贯沉默的蝙蝠也道:“大哥走吧,任务要紧。”

雄霸一向治下严苛,众人都有些敬畏。正是因为如此,也没人再敢说话耽误时间,就由得自己去了。这算是好事。但是也不知道自己到时候回来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这么一想,秦霜又不禁苦笑。

不过就算受罚,这一趟还是非去不可的。

下到山下,天已经全黑了。

山脚下就是天荫城,天荫天荫,取“得到天下会的荫蔽”之意,也暗含着天下会乃是上天的赞颂。秦霜之前看过账目,天下会在对待百姓上还是相当不错的,在农业上用的是“三十税一”的税法,一户种田的人家若是收成了三十两,只需上交一两作为税钱,倒与西汉文景之治时的相合。于是吸引了不少百姓来此居住,久而久之,天荫城成了与无双城那种百年之城齐名的大城。

如今天黑,城中百姓大多已经休息。一行人也不扰民,径直走到驿站取马匹。

秦霜上次出门是有人备马的,他自己并不十分懂,见到这里许多马匹,一时眼花缭乱。

这时听到有人唤“大师兄”,回过头,见是个高级弟子,一个圆脸的青年。

那青年手牵着一匹枣红色的马,对秦霜含笑道:“我见大师兄犹豫,不妨就骑这一匹吧。本来是我自己骑得惯了的,性子温驯,走起路来也稳。”

秦霜见他真诚,当下接了缰绳,道了谢。

这马确实走得稳,非常稳,等穿过整个无双城,快到城门的时候,它就停下,怎么也不肯再走了。

秦霜拽着缰绳拉它,它干脆把四脚一横,趴在地上不起来了。

众人等了片刻,见不能再走,便有些不耐烦了。

麻鹰道:“霜少爷,我们重任在身,不能耽搁,况且霜少爷千金之体,去了也是不便。不如霜少爷就暂时等候,等在下完了事再回来接霜少爷一同回去吧。”

其实也不是不能二人共骑的,但麻鹰这么一说,便是不可能答应这个办法的了。什么叫“霜少爷千金之体,去了也是不便”,根本就是去杀人放火!自己原先执意要跟,只怕也引起了众人的怀疑了。

只怪自己太轻信了。先前牵马给自己的圆脸青年此刻正被夜色所埋没,看不清表情。

秦霜双拳紧握,想着能不能将他揍下来自己上马,但这么一来便是公然和他们对着干,多对一,毫无胜算,还有违抗雄霸命令的嫌疑。

麻鹰见他不答,不再多说,掉转了马头道:“霜少爷就稍等吧。”说罢领着众人飞骑而去,很快连马蹄声都听不到了。

这里是天荫城的南门,和原先的驿站已经相距遥远,再回去换马也来不及了。何况秦霜并不知道霍家庄的所在。

顿时满心的自责和茫然。

怎么办?就这么枯等?等这些人杀人放火回来?

要是那些人无意中伤了步惊云,反而给绝世好剑开锋了怎么办?

或者,会不会直接带着一个死不瞑目的人头回来?

不会的不会的,主角无敌的啊!

时间渐渐地流逝,多流走一分就多死一个人。

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在夏日的夜色中沉睡着的街道,一丝风也没有,远处有一两盏灯笼,散着幽微的光芒。照着一个巨大的黑影渐渐靠近秦霜。

秦霜猛一回头,就看到一张马脸。

咦?不对,这分明就是马的脸!

一匹马就这样沿着无人的街道走到了秦霜的面前。

那马全身洁白,比一般的马都要高大,但是身上光溜溜的既无马鞍也无笼头,方才没有听到“得得”声,看来连马蹄铁都没打。

它就这样默默地走到了秦霜面前,与他四目相对了一会,然后头朝着城门的方向站定,就差说一声“来骑我吧”。

秦霜回过神,欢喜道:“你是来帮我的?”一面说一面想伸手摸摸马头,白马却把头别开了,打了个响鼻,很是不屑的模样。

秦霜疑惑:“你不屑让我摸,却肯让我骑?”

白马的头还是别在一边,只抖了抖耳朵,看来是懂人言的。

秦霜又道:“莫非?是你的主人让你来的?”

白马听到“主人”,回过头,又抖抖耳朵。

“你认得去霍家庄的路?”

抖耳朵。

“好!”秦霜抓住马鬃,飞身上马,向四周抱拳,朗声道:“虽不知阁下是谁,但阁下肯出手相助,秦霜感激不尽!”

他一坐稳,那马便足下生风,出了天荫城,直往一个方向奔去。

秦霜只觉得双耳边尽是呼啸声,知道马速极快,当下伏低身子,也不顾看路了,紧紧地抱住马脖子。

“我一定会赶到的!步惊云,你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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